中國網財經7月22日訊 今日,山東省藥監局發佈的“藥品品質抽檢通告(2019年第3期)”顯示,43家生産(配製)單位的22個品種61批次藥品,經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
此次為山東省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檢驗機構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的藥品監督抽檢,分別對北京同仁堂青島藥店有限責任公司、濰坊漱玉平民大藥房有限公司頤卜生南大街店、陽谷縣人民醫院等多家機構使用的蒲公英、人參片、紫蘇子等藥品進行了抽查。
經核查確認,43家生産(配製)單位的22個品種61批次藥品,經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這43家生産單位包括安徽藥知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亳藥千草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惠隆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威海仁濟中藥飲片廠、河北孚泰藥業有限公司等。
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不符合規定産品已採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産品召回等控制措施,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有關生産企業、被抽樣單位已經或正在進行立案查處,查處情況可查詢相關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網站。
(責任編輯:張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