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持續火爆的城市定制型補充醫療保險“惠民保”;專門為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導致失能的人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長護險”;在居民醫保基礎上,進一步保障大病患者高額醫療費用的“大病保險”……事實上,這些保險産品均屬於同一范疇——普惠保險。
作為我國普惠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普惠保險如何實現高品質發展一直備受關注。
6月6日,金融監管總局發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推進普惠保險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在未來5年基本建成高品質的普惠保險發展體系,圍繞保障民生、服務社會,努力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廣泛覆蓋、公平可得、保費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險服務。《指導意見》有哪些值得關注的“亮點”?保險公司將迎來哪些發展機會?
普惠保險首份專門文件出臺
近年來,我國普惠保險整體呈現穩步發展的勢頭,並取得了較好成效。數據顯示,2023年,我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惠及1156萬人,每人平均減負7924元;截至目前,長護險試點的城市已經達到49個,覆蓋約1.8億人,年每人平均減負約1.4萬元;今年前4個月,農業保險賠付294億元,同比增長8%,惠及農戶813萬戶。
“但也要看到,當前普惠保險發展仍存在服務廣度不夠、品質不高、創新不足等問題,保險供給與人民群眾保障需求之間仍存在較大差距。”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為更好推動普惠保險發展,提高保險業普惠保險經營能力和服務水準,金融監管總局研究印發《指導意見》,著力完善普惠保險制度規則,並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援。
“這是我國首次針對普惠保險出臺專門文件,有效填補了這一領域的制度空白,對於完善普惠金融體系,推動普惠保險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業內人士向《金融時報》記者表示。
其實,早在2022年12月,原銀保監會向各保險機構印發《關於推進普惠保險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從頂層設計的角度擴大了普惠保險的範圍,明晰了普惠保險的種類。
經過了1年多的醞釀與完善,相比徵求意見稿,《指導意見》主要進行了哪些優化?
北京城市學院副教授周玲對《金融時報》記者表示,《指導意見》對普惠保險基本原則予以了進一步明確和具體化,即提升保險服務的可及性、提升保險服務的可負擔性、提升保險産品的保障屬性、提升保險經營的可持續性。與此同時,《指導意見》還將普惠保險的發展目標提升到一個更高、更系統化和更為宏觀的層面,即要求未來五年高品質的普惠保險發展體系基本建成,基礎保險服務、重點領域和重點群體、基礎設施和發展環境全面發展,並且要求普惠保險在防範化解保險風險與助力金融強國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此外,《指導意見》還刪除了對於保險公司合作機構的一些具體要求,這有利於保險公司創新拓展普惠保險的推廣合作。
為不同人群提供特色産品和服務
發展普惠保險,要重點在哪些方向和領域發力?從産品端的發力方向來看,普惠保險最初以農業保險和大病保險為主,如今城市健康險、養老護理險、新市民責任險等産品百花齊放。
“要提升農民和城鎮低收入群體的保障水準,加大對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慢性病人群、特殊職業和新市民等群體的保障力度,提高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的抗風險能力。”上述負責人表示。
具體而言,針對農村和邊遠地區群眾、脫貧人口、城市低保人群等的實際情況和保險需求,開發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定期壽險、家庭財産保險等産品;加大對婦女“兩癌”、兒童先天性疾病、罕見病等的保險保障;聚焦建築工人、快遞騎手、網約車司機、貨車司機、網店經營者等新市民群體和靈活就業人員,開展相應的新就業形態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業務;針對退役軍人、警察、消防員、應急救援員、醫護人員等特殊職業群體,提供量身定制的特色化保險産品和服務。
針對我國即將到來的人口老齡化挑戰,《指導意見》提出,支援保險服務多樣化養老需求,創新發展各類商業養老保險産品,開發投保簡單、繳費靈活、收益穩健、領取形式多樣的商業養老年金産品。在風險有效隔離的基礎上,支援保險公司以適當方式參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探索實現長期護理、風險保障與機構養老、社區養老等服務有效銜接。
值得注意的是,《指導意見》還特別指出,支援保險公司通過保險服務參與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校園安全、道路安全等突發事件,開展風險減量服務。“這説明普惠保險可以成為創新社會治理、服務社會發展的一支有力推動力量。”周玲舉例説,普惠保險可以通過發揮主動風險防控服務能力,利用各類專業手段進行風險預測,從整體上降低風險發生率,從而實現對社會風險的全面有效治理。
將普惠保險納入險企經營績效考核
引導保險公司完善普惠保險管理機制,也是此次監管部門推進普惠保險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方向。《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保險公司要將開展普惠保險、履行社會責任納入經營績效考核,大型保險公司普惠保險考核權重原則上不低於5%。
如何理解“原則上不低於5%”這一要求?“這一指標主要是將普惠保險納入到公司經營考核體系中來,實踐中,我們可以靈活設計相關考核指標,比如從保費收入、保單件數、人群覆蓋面、風險保額等各個維度去考核都可以。”一位國有險企業務負責人表示。
北京工商大學中國保險研究院副秘書長宋佔軍表示,從監管角度看,設立5%的考核目標具有一定的激勵性,下一步應細化普惠保險的相關統計辦法。保險公司發展普惠保險,應結合自身經營基礎,聚焦某一人群、某一區域並聯動相關渠道,降低銷售成本,提高普惠保險的獲得感。
如同普惠金融一樣,普惠保險的供給應該有層次性的。《指導意見》要求引導各類保險公司提供差異化服務。例如,國有保險公司應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大普惠保險資源投入,擴大普惠保險覆蓋廣度和深度;健康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公司、農業保險公司應發揮專業優勢,提供特色産品和服務;中小保險公司應深耕總部所在區域,為當地群眾和市場主體提供普惠保險服務;再保險公司應參與普惠保險風險分擔。
研究將普惠保險納入保險公司監管評價體系,進行差異化監管;健全普惠保險風險監測、防範和處置機制;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公司不得開展專屬普惠保險業務……《指導意見》還透露了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對於普惠保險的監管方向。與此同時,還將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完善消費投訴處理機制和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落實首問負責制,推動普惠保險業務持續健康發展。(記者 孫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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