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證券報 作者:黃蕾
隨著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的提速,監管部門在放開前端的同時,加大了事中事後的監管力度。上海證券報記者近日獲悉,監管部門近期正在業內開展保險資金運用全面風險排查相關問題與風險整改有關工作,重拳出擊保險資金運用違規亂象。
據了解,作為例行常規檢查,今年上半年監管部門在保險行業開展了全面風險排查工作。監管部門在排查中發現,部分保險機構存在嚴重合規問題與風險隱患,且大部分問題與風險尚未完成整改,個別機構甚至輕視問題、整改懈怠。
為及早糾正問題、化解風險,監管部門提出了三點整改目標:一是各保險機構要對所有尚未完成整改的問題與風險,逐一制定系統方案,採取有效措施,整改違規問題,壓降存量風險,嚴肅問責違規責任人和因未盡職履職引發風險的相關責任人。二是深刻剖析問題與風險産生根源,認真反思不足,以改促建、標本兼治。三是進一步夯實資産品質,重新審視資産分類合理性,防止高估資産和償付能力,推動合理補充資本,提升風險抵禦能力。
據悉,此次整改重點具體圍繞三個方面展開:確保違規問題全部整改合規;切實整改違規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夯實資産品質,壓降化解風險。
保險公司相關人士透露,整改合規方面,主要聚焦于四個方面:資金運用模式、範圍、比例方面,積極處置超投資範圍資産,壓降單一、大類資産投資比例至合規;資金運用託管方面,切實落實第三方全託管,特別是銀行存款、未上市股權、不動産等資金運用未託管問題;不動産投資方面,限期整改違規投向商業住宅、未上市房地産開發公司,不動産項目公司違規融資、超限融資等問題;資産品質真實性方面,落實保險資産風險分類制度,做到資産全覆蓋,制定並落實與之相適應的計提減值制度等。
推進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根源性整改,也是此次整改重點。根據要求,各保險機構要徹底整改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違法違規干預資金運用決策問題;徹底整改關聯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違規挪用、佔用保險資金問題;徹底整改通過化整為零、多層嵌套、通道業務、第三方股權代持、相互投資大股東等多種形式掩蓋關聯交易實質,為關聯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質押擔保、委託貸款、輸送利益等問題;徹底整改變相突破規模限制問題,切實壓降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比例至合規;切實整改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應報告未報告、應披露未披露問題;如實反映資金運用關聯交易風險和損失,切實採取措施減少損失。
同時,各保險機構應在進一步厘清風險底數基礎上,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化解存量風險,遏制增量風險。其中,已暴露的風險方面,各保險機構應審慎評估資産可回收率,推動落實合同約定的增信措施或補償手段,及時充分計提減值,揭示資産真實品質,積極處置剩餘資産。
潛在風險方面,應加大投後管理力度,真實客觀審慎評估風險敞口,測算資産可回收率,合理估值,落實權屬以及原有抵質押等增信措施。同時,對底層資産不實、增信措施不足的項目,應採取追加擔保,章、證、照、資金共管等有效措施,夯實底層資産、加強控制力,盡可能減少或有損失,並按照審慎原則充分計提減值。
根據監管部門要求,對於風險排查和整改,各保險機構要高度重視,應成立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第一責任人的整改工作小組,對照前期資金運用全面風險排查出未完成整改的問題與風險建立臺賬清單,將具體整改工作落實到相應業務部門,逐項確定專人作為整改責任人並對賬銷號,確保整改不流於形式、不停在紙面。
各保險機構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對於本次整改仍不認真、敷衍塞責的機構,監管部門將在保險資金運用通報會上公開通報批評;對於拒不整改、仍存在重大合規問題與風險隱患的機構,將依規採取下發質詢函、風險提示函、監管約談、暫停投資業務、現場檢查、行政處罰等監管措施。
記者 黃蕾 編輯 陳羽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