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管機構發文圍堵保險行銷員通過現金收費渠道挪用投保人保費這一漏洞後,一種新型的保險詐騙方式隨著刷卡支付、線上支付形式的普及悄然滋生。9月18日,北京商報記者獨家獲悉,某保險公司員工借收付費漏洞騙取客戶資金,涉案金額超6000萬元。業內人士分析,該案背後反映出險企內控不嚴,不僅未採取有效手段對客戶身份及交費賬戶進行識別,還對客戶的回訪、保全管理等環節管理不善。
多手段套費超6000萬
9月18日,北京商報記者從業內了解到,2013年5月-2019年2月期間,某保險公司員工李某利用公司收付費環節管控漏洞騙取客戶資金,涉及受害人53人,涉案金額6146萬元。
具體來看,涉案的6146萬元資金,李某分多種手段進行牟取。例如,通過私自購買4台POS機,並將商戶名稱設置為其所在保險公司名稱,向客戶收取保費,共涉及受害人8人,騙取資金229萬元;同時,李某還通過個人銀行賬戶、微信等方式向客戶收取保費,向部分客戶出具假保單,騙取資金1291萬元。
令人震驚的是,李某還自行出具假保單進行詐騙,例如欺騙客戶將保費轉賬支付至保險公司後,向客戶出具假保單,再利用保險公司對第三人代繳費無實質性審核的漏洞,使用客戶資金為其本人投保後退保,涉及保費100萬元。
此外,在經辦集團交叉業務過程中,李某還隱匿客戶真實保單,向客戶出具假保單,利用客戶身份資訊資料私自辦理銀行卡並更改系統內客戶銀行賬戶資訊,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代客戶辦理保單貸款或退保,涉及保費4526萬元。
對此,某壽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案件涉及金額之高、作案期限之長較為罕見。該案件中李某為公司內勤員工,並擁有相關保全許可權。同時,該負責人也提出質疑,像李某這樣多次進行此類違規行為,為何在公司中會不被發現?
所謂保全許可權通常是指,客戶買完保險以後,後續需要的一系列服務的許可權,例如保單資訊變更、貸款及退保等方面的許可權。
收付費環節暗藏多重風險
“該案件的發生主要是因為收付費環節出現變化後,保險公司內部管理並沒有適應新的變化,從而導致出現多重風險漏洞。另外,也顯示出該保險公司對於客戶的回訪、保全管理等環節管理不善,致使該案主犯抓住漏洞進行違規作案。”中國精算研究院金融科技中心副主任陳輝分析道。
那麼,收付費環節究竟暗藏多少風險點?對此,某接近監管的人士表示,首先客戶難以辨識私人POS機收費。該案受騙客戶刷卡後取得的POS機刷卡小票、銀行對帳單上都只顯示商戶號、商戶名稱(保險公司名稱),難以及時發現資金損失。
同時,該保險公司在收付費環節的內部管控問題明顯,包括在現金收費、大額轉賬過程中未採取有效手段對客戶身份及繳費賬戶進行識別;對實際繳費人與投保人關係僅進行形式審核,未向實際繳費人確認;對客戶銀行賬戶變更、保單貸款、退保金未支付至原繳費賬戶等情況審核把關不嚴等。
事實上,保險公司由於資訊割裂造成風控效果不佳已算是風控中的一大難點。《2019年中國保險行業智慧風控白皮書》顯示,在保險經營管理活動中,承保、理賠等各個環節的數據之間缺少必要的邏輯圖譜搭建與交叉校驗,導致保險公司無法對客戶進行全面、有效的風險管理。而且廣大中小保險公司內部的核心業務系統、銷售支撐系統、CRM系統等數據至今仍未能打通,各省分公司、機構之間也不能充分共用數據,導致對客戶的風險控制困難。
險企亟須自建“防火牆”
如何防範此類案件的發生,在險企修煉內功、加強“防火牆”建設的同時,監管部門還建議,應著力從多個方面強化收付費管理。
首先,應建立規範統一的收付費管理制度,明確規定收付費的管理流程、作業要求和崗位職責,防止侵佔、挪用及違規支付等行為,確保資金安全。
其次,要進一步強化POS機管理,防止保險公司員工和銷售人員通過私自購買的POS機、非承保機構App、微信、支付寶、個人銀行賬戶等途徑騙取客戶保費。同時應嚴格核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以及實際領款人的身份,確認其是否具備收付費主體資格。對保險公司員工和銷售人員接受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委託代繳保費、代領退保金、代領保險金、代辦保單質押貸款等行為嚴加管理。
此外,規範失效保單客戶回訪制度,加強失效保單的集中管理,逐一對保單失效情況進行原因確認並做好檔案記錄,防範相關人員違規操作造成保單失效風險。
“加強對消費者的教育也同樣重要,通過多種方式讓消費者了解如何辨別保單的真偽、了解正規的保險收付費方式等。”陳輝表示,同時監管所推行的雙錄(錄音、錄影)制度也有助於防範欺詐案件的發生。
“客戶遭遇此類保險欺詐,也可看出客戶自身對正規的付費方式缺乏了解。”某壽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目前保險公司在保費收付環節已有明顯改進,該人士介紹稱,通常保險公司和銀行簽訂協議,保險公司收取的保費全部由銀行進行代扣,客戶投保時,代理人輸入客戶的身份證資訊以及銀行卡號後,銀行會發送扣費授權短信供客戶確認,同時客戶也要簽署投保確認書,待客戶確認後銀行就會進行代扣保費,而此前利用POS機、微信轉賬等傳統方式已經很少見。
(責任編輯:程宇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