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圖省事,很多人都在手機中設置了“刷臉”支付,只要掏出手機對準臉部進行人臉識別,就能輕鬆支付金額。新型支付方式雖然縮減了支付時間,但也帶來一定的風險。記者昨天從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受理一宗男子利用“刷臉”實施盜竊的案件。
據指控,7月24日14時許,被告人馮某某以幫被害人鄭某某激活信用卡為由,兩人在某餐廳見面,其間,被告人馮某某在持被害人手機操作過程中,乘被害人不備,進入支付寶轉賬頁面,並通過掃描被害人臉部將其支付寶內的19800元轉至其個人賭博賬號。7月26日10時許,被告人馮某某又以同樣理由將被害人鄭某某約至某餐廳,再次以上述手法盜走被害人支付寶內5000元。當日21時許,被告人馮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案發後,被告人馮某某的親屬已向被害人鄭某某退賠人民幣25000元,取得被害人諒解。
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馮某某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供認不諱。越秀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馮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三千元。
法官提醒:切勿隨意外借個人手機
網路支付平臺正改變著社會公眾的生活及消費方式,“刷臉”盜竊屬於新型的盜竊手法。法官提醒,在享受網路支付帶來便利的同時,廣大市民也要提高警惕,保障個人通訊設備、賬戶資訊及支付行為的私密安全。為防止電子賬戶、銀行卡被盜刷,切勿隨意外借個人手機等通訊設備。嚴加保密個人各類賬戶資訊,不要貿然委託他人對個人賬號進行操作。在登錄手機軟體時,要選擇輸入密碼登錄,防止被不法分子一鍵登錄,篡改賬戶密碼、轉移錢款。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