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網站30日公佈三張罰單,對三家金融機構及6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其中,因存在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等違法行為,北京農商銀行被罰款1948萬元。
具體來看,銀管罰〔2020〕27號罰單顯示,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建立、落實預付卡業務相關制度等9項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對裕福支付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18.79624萬元,並處罰款1234.79624萬元,罰沒合計1453.59248萬元。
對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網路支付事業部總經理江洪波給予警告,並處罰款28.8萬元。
銀管罰〔2020〕28號罰單顯示,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存在未經授權查詢企業信用報告(含信貸資訊)等7項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對該行給予警告,並處罰款299.5萬元。
對時任盛京銀行北京分行反洗錢主管行長章波、時任盛京銀行北京分行反洗錢主管行長宋子華、時任盛京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綜合員張曉蒙,分別罰款5.7萬元、3.5萬元、1萬元、
央行網站截圖
銀管罰〔2020〕29號罰單顯示,北京農商銀行存在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等4項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對其罰款1948萬元。
對時任北京農商銀行副行長、監事長于輝、時任北京農商銀行副行長曾林峰,分別罰款12.8萬元、3.2萬元。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