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5月24日訊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24日公佈了青島銀保監局對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路支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青銀保監罰決字〔2019〕13號)。
決定書顯示,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路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譚國華,該支行存在貸款轉保證金開立銀行承兌匯票的違法違規事實。
青島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沒收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路支行違法所得3500元,並處罰款50萬元,罰沒金額合計50.3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9年5月21日。
(責任編輯:孫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