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新規之後,又一重要後續事項落地。日前,央行公佈《標準化債權類資産認定規則(徵求意見稿)》,嚴格確定了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産認定標準,認定口徑更為嚴格。
“此次央行主動作為,對促進市場健康發展具有正向影響。銀行的非標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期限是錯配的,如果長期不監管,存在大量風險。另外,之前銀行表外資産的杠桿可以無限放大,隨著對非標認定更為嚴格,起著降低杠桿率的作用。”一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金融市場部高管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上述《徵求意見稿》還明確了銀登中心、中證報價系統、理財直融工具、北金所、保交所平臺的産品為非標準化債權資産。多位人士稱,非標轉標難度加大,也將加劇存量資産的處置難度。
資産端承壓
根據此次《徵求意見稿》對標準化資産的認定,非標轉標需要滿足等分化可交易、流動性機制完善、合規交易場所交易等條件。
上述全國性股份制銀行金融市場部高管稱,當前,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銀行表外的非標轉表內,需要計算風險資産和計提撥備,對銀行的負債端影響非常大。儘管資管新規以來,各家銀行已逐步推進非標業務調整,但還需要時間,如果操之過急,可能出現不良資産。
“從長期來看,有利於市場的發展,通過一些列對非標的限制,銀行把杠桿降下來了,減少了風險隱患,起著規範市場、引導市場的作用。”上述人士稱。
“去年以來,非標限制增多,分支行自身缺資産等多種因素,導致非標供給不足。本次規定嚴格限制非標將進一步對資産端構成壓力。資産端壓力下,理財利率將繼續緩步下行。由於高達100bp利差的存在,導致貨基今年以來持續向貨幣類理財流轉,這種趨勢仍將繼續,但未來兩者利率有望逐步收斂,貨基機構化、理財散戶化。”華泰證券研究員張繼強稱。
“此次徵求意見稿對非標規模的影響,主要集中于‘非非標’認定為非標。根據《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報告(2019年上半年)》(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披露的理財直融工具投資佔比,以及銀登中心、北金所網站數據,預計該部分影響在5500億-7500億規模。”中信證券研究員肖斐斐認為,中長期看,非標受期限錯配要求和凈資本約束,預計銀行理財未來將進一步聚焦于標準化産品及多元化投資。
存量處置難度大
《徵求意見稿》稱,未被納入本規則發佈前金融監督管理部門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産統計範圍的資産,在過渡期內,可豁免關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産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集中度管理、資訊披露等監管要求。過渡期結束後尚在存續期內的,按照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也就是説,對於存量非標業務,過渡期內給予了豁免,而過渡期後,按照有關規定妥善處理。“非標業務處置的難點在於非標如何轉標,非標問題資産的認定、轉標資産的估值,如何轉標等都是待解難題。另外,不少非標資産因為到期日較遠,新産品承接困難,快速轉標會對銀行的流動性造成不小的衝擊。”一位銀行業分析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2020年是資管新規過渡期的最後一年。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由於銀行的老資産存量過大,特別是非標資産存量過大,按原定的過渡期壓降困難很大。當前,銀行非保本理財規模有22萬億,要靠凈值型産品籌集的資金去對接全部老資産不可行,由表內承接表外理財非常困難,提前收回的可能性也極小,而如果通過資産證券化,很多資産缺乏現金流,因此這條路也很難走通。
過渡期能否延長對理財和資管市場的運作有重大影響。“推測截至2020年過渡期結束,仍未到期的非標債權和存量理財産品,預期後續還會出臺系統性安排保證平穩過渡。”光大證券分析師王一峰稱。
債權類信託産品、商票何去何從
依據資管新規,債權類信託計劃和保險資管債權投資計劃、北京金融資産交易所債權融資計劃等均屬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産。但本次《徵求意見稿》僅明確規定了北京金融資産交易所有限債權融資計劃等5類特定化債權類資産為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産,卻未提及債權類信託産品和商業票據的分類。
東方金誠非標産品部負責人謝延松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可能是考慮到2019年2月銀保監會信託部曾就信託公司發行公募信託在系統內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對債權類信託産品的分類給予模糊處理,並在上述標準化債權類資産第3條認定途徑預留了一條通道,等待政策明朗和相關市場機制、規則清晰後再逐步納入。考慮到現階段公募信託産品仍存在發行渠道不足、期限錯配、風險揭示不充分等諸多問題,其認為債權類信託産品在一定時期內仍應歸屬非標資産。
2019年8月,《關於申報創設2019年第1期標準化票據的公告》中對標準化票據給出了明確定義。標準化票據是指由存托機構歸集承兌人等核心信用要素相似、期限相近的票據,進行現金流重組後,以入池票據的兌付現金流為償付支援而創設的受益憑證。上海票交所于2019年8月16日發佈創設2019年第1期標準化票據,截至2019年9月30日,已創設4期標準化票據,累計成功發行金額13.8億元。
“隨著商業票據市場發展和交易、監管機制的不斷完善,商業票據可能會逐步認定為標準化債權類資産。”謝延松稱,此前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産的界定相對模糊、資訊披露程度低、流動性較弱,部分投向限制性領域,且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了監管要求,存在較大的風險。此次《徵求意見稿》雖然嚴監管的思路不變,但充分尊重市場參與者及基礎設施機構的意願,同時做出了過渡期安排,保證市場的平穩過渡,在嚴監管的同時也為市場留出了空間。
“商業票據此前在業內認為是標準化業務,近年來,一些商業銀行、票據的專營機構、企業層面,打著創新的旗號,不斷突破《票據法》中的底線。未來監管極有可能頒布新的規章規範市場。”上述全國股份制銀行金融市場部高管表示。
(責任編輯:孫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