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信託踩雷保千里後,一場維持近兩年的追償拉鋸戰有了最新進展。據江蘇國信10月11日公告,旗下控股子公司江蘇信託10月9日收到法院出具的《通知》,法院將於2019年10月31日10時起至2019年11月1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路平臺上公開拍賣被執行人保千里持有深圳市小豆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小豆科技”)100%的股權。
事情要追溯到三年前。根據江蘇國信公告,2016年11月24日,江蘇信託與A股上市公司江蘇保千里視像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保千里”)簽訂了《江蘇保千里視像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信託貸款單一資金信託貸款合同》,雙方約定江蘇信託向保千里發放1.95億元,貸款期限為24個月,自2016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6日;貸款利率為7.46%/年,按日計息,按季結息。
本金部分,保千里應自信託貸款放款日起滿6個月、12個月、18個月時分別償還4000萬元本金,剩餘部分到期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同時,江蘇信託與保千里約定,以保千里持有的小豆科技100%股權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提供質押擔保,江蘇信託于2016年11月25日取得該質押股權的質權。
然而,江蘇信託將這筆貸款放出去不到一年後,2017年9月,保千里原董事長莊敏便被爆失聯,且莊敏涉嫌侵佔公司資産高達67億元;公司在對外投資、應收賬款、預付賬款、違規擔保、募集資金使用等方面存在重大問題和風險。
保千里未能在貸款滿12個月時償還第二筆4000萬元本金,截至2017年12月5日,欠貸款本息共計1.57億元,當月被江蘇信託告上法庭,保千里全資子公司深圳市保千里電子有限公司也作為保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負責該案的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保千里償還江蘇信託本金1.55億元及相應利息,支付律師費155萬元;深圳保千里對上述第1項給付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江蘇信託有權就江蘇保千里質押的深圳市小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折價或以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不過隨後江蘇信託又陷入等待。在江蘇信託遞交訴狀後不久,保千里掌門人莊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保千里代碼于2017年年底變更為“ST保千里”,又受2017年期末公司凈資産為負值等因素影響,在2018年5月更為名“*ST保千”,至今仍“披星戴帽”。
江蘇國信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訴訟涉及的單一信託項目係江蘇信託管理的事務類信託,根據有關信託文件約定,江蘇信託不承擔信託財産投資的實際損失,該投資損失風險由委託人/受益人自擔。本次訴訟判決中所涉全部權益實際歸委託人/受益人所有,而非歸江蘇信託所有,故訴訟的債權實現費用亦由委託人/受益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江蘇信託不承擔任何訴訟的風險,故該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及後期利潤不會産生影響。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