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家族內無中國籍以外的外籍人士,且客戶資産主要分佈在國內的情況下,絕大多數境內高凈值人士還是應該選擇在境內設立家族信託。”
中國經濟的發展正受到全世界的矚目,新世紀第二個十年已臨近尾聲,在這近二十年中,中國經濟前十年保持了近10%的年GDP增長率,後十年經濟增長速度雖有所放緩,但仍領先世界,且個人財富也急劇增加。
《中國私人銀行2019》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末,國內居民可投資金融資産總體規模達147萬億元,近五年年均增速為16%;國內個人可投資600萬元以上金融資産的高凈值人士數量達到167萬人,近五年年平均增速為8%。展望未來五年,伴隨著中國經濟的逐步企穩,國內私人財富整體規模的增長仍將延續,但增速將延續階段性放緩趨勢,預計到2023年,國內居民可投資金融資産總體規模將達到243萬億元,國內高凈值人士數量將增長至241萬人。
從高凈值客戶規模看,2017年以前由於受到經濟和房地産高速增長等影響,居民財富增長速度較快,而面向未來,隨著經濟增速的放緩,房地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穩定,一夜暴富式的機會將難再尋覓,因此存量財富的保值和增值更加受到關注,“守富”已經成了當代高凈值客戶更加關注的話題;從高凈值客戶結構看,民營企業家仍是中國高凈值客戶群體的絕對中堅力量,通過企業經營獲得分紅或通過企業股權變現一直是高凈值客戶個人金融資産增長的主要來源。地産投資和金融投資對於高凈值人士的財富貢獻和外部市場環境密切相關,波動性也較強,因此,在經歷了過去幾年國內資本市場和房市起落之後,實業創富作為高凈值客戶主要財富來源的地位愈發鞏固。
高凈值人士的需求
結合國內外環境,筆者認為當下國內高凈值人士面臨的需求主要包含以下特點:
一、高凈值人士對於家庭財富傳承、公私資産隔離、自身及子女婚姻風險隔離的需求顯著提升。
二、隨著新生代企業主的接班,第一代企業主的財富策略將從“如何創富”轉變為“如何守富”。
三、經歷了資本市場、房地産市場的洗禮,國內高凈值人士對於“保值和適度增值”的財富增長模式關注度逐步提升。
四、國內高凈值人士對於跨境投資及全球稅務籌劃的關注度逐步提升。
針對以上各類需求,目前國內有不少金融工具能夠幫助高凈值客戶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一是大額保單,在財富傳承和風險隔離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然而在使用大額保單作為傳承工具時,由於其在受益人方面有著條款的限制和局限性,傳承的初衷有可能會被改變、瓦解。二是家族信託,家族信託既具有信託的基本特徵,也有一些自身特色,能夠幫助高凈值客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家族企業或“富一代”財産在代際傳遞過程中的流失問題。
相較大額保單,家族信託能更加完善地解決當代高凈值客戶的需求。在傳承方面,家族信託可以保持家族對企業的控制,改善家族福利,創業者往往不願看到自己一手創辦的企業股權流入非家族人員手中,也不願自己的股權被稀釋;在風險隔離方面,家族信託由於將財産的所有權發生轉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對資産的隔離、婚姻風險的隔離等起到良好的效果;在保值和增值效用上,家族信託使用專業的理財團隊可以有效地提高資産的使用效率。
同時,在國內,與“富一代”相比,目前大部分的“富二代”高凈值人士都有著海外教育背景,他們與父輩們在理念、價值觀上有著明顯的差異,無心接手家業,有的即使同意接手,又希望自己能夠完全掌權。在國內,如劉暢從劉永好手中接過新希望的指揮權、宗慶後之女宗馥莉接管娃哈哈的部分産業、梁穩根之子梁治中進入三一重工等二代順利接班的實例,畢竟還是少數。在此情況下,“富一代”們對家族和企業傳承的安排就顯得尤為重要。此時,家族信託所具備的稅務籌劃、財富保障與傳承等功能的優勢越來越受到重視。
國內外家族信託差異
目前國內一部分高凈值人士並沒有選擇在境內設立家族信託,而是不約而同地選擇在海外離岸群島建立家族信託來保障傳承自己的財富,國內家族信託與海外家族信託有哪些區別?
首先是法律完善程度的差異。海外發達國家信託法的相關配套法律非常完善,承認信託在資産隔離、財産保全方面的作用,亦或對其相關司法問題有較為清晰的説明;而目前國內家族信託的配套法律尚不完善,其中對“公司法對信託持有私人公司或上市公司股權的規定”、“遺産分配製度及繼承法對信託內財産的相關規定”、“婚姻法對夫妻間財産設立信託的規定”、“稅法對信託內財産的納稅固定”等重大相關法律法規幾乎空白。
其次是信託架構的差異。海外家族信託通過離岸公司“法人形式”可方便持有各類資産,需要做財産分配和傳承時,只需將關聯公司的股東進行變更,操作方便;而國內家族信託一般以信託計劃等“非法人形式”出現,僅能持有現金和保單,對於其他資産的持有尚未有明確的規定。而在國內富豪中,房産的佔比很大,房産進入信託視為交易,將支付較高稅額,會極大影響國內家族信託的發展。
最後是信託公司職能的差異。海外信託公司屬於“金融諮詢公司”,完全不做投資,委託人可委託家族辦公室、私人銀行等專業投資諮詢機構作為信託的投資經理,使得信託資産持有權和投資券分離,不同的專業機構各司其職;而國內家族信託公司兼任投資經理的角色,難免會對信託資産的安全性造成隱患。
國內家族信託業務新氣象
可以看出,國內家族信託能否從真正意義上完全實現財産規劃、資産保全、稅務籌劃和財富傳承的效果,還要取決於國內法律的健全與否。近些年,監管環境呼籲信託回歸本源,家族信託業務迎來了廣闊的發展空間。經初步統計,目前信託領域家族信託的存續規模超過千億元,相比于2017年末500億存續規模已經翻倍,國內家族信託業務正迎來一些新的氣象:
首先,相關配套政策的出臺及完善。完善的制度建設是保障信託業穩健發展的必然。信託制度是一個相對靈活的財産管理制度,而且在不同國家會有不同理解,這就需要通過制定完善的配套制度,加強受託人自身的盡職履責監督,同時也要保護受益人的權益。
其次,信託框架內資産的應用和創新。信託本身具有多元化和可塑性強的特點,信託制度的各種功能逐步在各國家得到良好應用,尤其是大陸法係下,更加需要政府加大信託制度的推廣和創新。例如在我國,高凈值人士持有的資産形態也在不斷發展,高凈值人士將私人公司或上市公司股權、房産、飛機遊艇、古董紅酒藝術品等各類資産裝入家族信託的需求越來越強烈。
再次,促進信託業的開放,實現優勝劣汰。在信託業建立起完善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後,可以通過提高行業競爭水準,促進資源優化配置。
最後,學習先進的行業發展模式。如美國信託公司面對日益嚴峻的信託業務競爭,選擇的是專業化道路,以北方信託為代表的信託公司成功地向私人銀行和財富管理機構轉型,提升了市場競爭力;日本信託銀行則以其專業性和高效贏得了市場,同時根據市場需求,及時進行産品創新和研發,形成了核心競爭力。同時,美日這些信託公司實施了混業經營,信託機構業務範圍的擴大和綜合化經營,有助於提升金融機構的綜合競爭力,有利於延伸服務深度,獲取更多的客戶群體,目前國內越來越多的信託公司、財富公司、私人銀行、家族辦公室等都涉足這一領域。
設立海外家族信託有風險
相較于國內,在海外設立家族信託也同樣面對著一些特殊的風險。首先是在資産所在地會面臨法律風險:對於海外家族信託而言,根據設立信託所屬的司法屬地不同,會有不同的法律規定,這些法律規定會在一定程度上破壞或者瓦解委託人原本設立家族信託的意願;其次是境內客戶在設計境外信託架構時需考慮中國的外匯管制問題。受益人從境外信託獲得的收益需要匯回境內,還需要考慮如何設計信託的架構包括對受益人類型的設計,進而盡可能確保受益人能夠最終收到信託收益;最後,隨著個人所得稅法的生效及共同申報準則(CRS)的執行,中國稅務機關將來對中國稅收居民設立海外家族信託的稅務徵管的可能性大幅度提升,且CRS的執行將會在一定程度上穿透境外家族信託的實際控制人,也會直接導致境外家族信託的保密性大打折扣。
以上是目前境內人士設立境外家族信託所面臨的主要風險,也是絕大部分高凈值人士並沒有選擇境外家族信託的主要原因,大多數家族信託的設立初衷是確保資産隔離和傳承的精準性、後代繼承的便捷性,以及資産的保值增值的穩定性。因此筆者認為,如家族內無中國籍以外的外籍人士,且客戶資産主要分佈在國內的情況下,絕大多數境內高凈值人士還是應該選擇在境內設立家族信託。
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催生了一批批擁有可觀財富的高凈值人士。都説創富容易守富難,人們資産的不斷增加、思維的不斷提升以及需求的不斷轉變,將更進一步推動國內家族信託的發展。作為財富傳承和風險隔離的優質工具,中國家族信託業務正在康莊大道上大步前行。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