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日前發佈消息稱,擬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等規則(以下統稱“業務規則”)進行修訂,自即日起至9月5日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
據介紹,科創板、創業板市場化發行承銷機制運作兩年來,新股發行總體平穩有序,實踐中出現部分網下投資者重策略輕研究,為博入圍“抱團報價”,干擾發行秩序等新情況新問題。對此,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兼顧註冊制下新股發行的公平性與效率,滬深交易所擬優化調整部分科創板、創業板股票發行定價機制,為投資者規範參與網下詢價報價創造有利條件,促進買賣雙方博弈均衡,同步加強發行承銷過程監管,進一步形成新股發行市場良好生態。
據介紹,本次業務規則修訂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調整最高報價剔除比例。最高報價剔除比例由“不低於10%”調整為“不超過3%”。二是取消新股發行定價與申購安排、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次數掛鉤的要求。三是強化報價行為監管。進一步明確網下投資者參與新股詢價報價的規範性要求,並將可能出現的違規情形納入自律監管範圍。在發行承銷業務或者詢價報價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的,交易所將相關線索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滬深交易所表示,將做好相關反饋意見的收集評估和吸收採納工作,及時修訂完善科創板、創業板股票發行承銷業務規則。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