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拍攝《香蜜沉沉燼如霜》《歡樂頌2》等眾多影視作品的演員鄧倫,因偷漏稅被監管部門處罰。3月15日,上海市稅務局通過官網公佈鄧倫偷逃稅案件情況,並對鄧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06億元。消息一齣,眾人在關注鄧倫偷逃稅一事細節的同時,也讓鄧倫背後的商業版圖漸漸浮出水面。
經查,鄧倫在2019-2020年期間,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偷逃個人所得稅4765.82萬元,其他少繳個人所得稅1399.32萬元。在稅務檢查過程中,鄧倫積極配合檢查並主動補繳稅款4455.03萬元,同時主動報告稅務機關尚未掌握的涉稅違法行為。綜合考慮,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對鄧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06億元。
鄧倫致歉表示“在配合這次稅務部門檢查的過程中,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接受稅務機關的一切決定,我願意承擔相關一切責任及後果,並且一如既往地積極努力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鄧倫2012年出演個人首部電視劇《花非花霧非霧》,隨後出演了《白鹿原》《香蜜沉沉燼如霜》《歡樂頌2》等知名影視作品。
在北京大學文化産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看來,該事件是對明星整頓過程當中的組成部分,可能會促使明星主動補繳稅收,而這種偷逃稅的行為則會對明星群體産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整個社會對明星群體的不信任感可能會增強,“現在的監管首先會規範納稅的行為,加上大數據在監控,本身已經取得了比較大的成效。同時,監管也要把明星和支付明星報酬的公司的誠信結合起來,如果出現相關問題,公司也應該受到懲罰,而不僅僅是明星個人,這樣兩個部分結合在一起也可能會取得更好的成效”。陳少峰説道。
追繳並罰1.06億元的數字令人們好奇鄧倫究竟將事業版圖做得有多大。北京商報記者發現,如今鄧倫早已不限于影視圈,已在餐飲等領域進行佈局,同時商業代言也覆蓋了奢侈品、食品、生活用品等多個領域。
據天眼查App顯示,鄧倫名下共有兩家公司,分別為鄧倫(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鄧倫影視文化工作室,成立日期則分別為2016年和2018年。目前,以上兩家公司均處於存續狀態,且為鄧倫100%持股。
另據公開資料顯示,正將市場鋪向全國更多領域,預計2024年在全球佈局1000+門店的火鍋品牌“火社火鍋”,也與鄧倫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儘管在天眼查App上火社火鍋關聯公司與鄧倫並無直接關聯,但在火社火鍋的官網介紹上,則明確註明了“公司由‘火社火鍋’創始人郭家熙先生和明星鄧倫先生共同創立”,同時在品牌宣傳上也不乏鄧倫的形象圖片與介紹,打造出了明星店的招牌。
而在商業代言上,鄧倫通過多年的發展也收穫頗豐,不僅在奢侈品領域中有寶格麗官宣鄧倫為中國區品牌代言人;在與大眾距離更近的食品、生活用品、高科技家電領域,包括君樂寶、清揚、久久丫、雲米在內的品牌同樣也與鄧倫存在代言關係。
然而,此時鄧倫的商業版圖已隨著此次事件而産生了裂縫。就在事件發生後不久,雲米便發佈聲明稱,“決定即日起終止與鄧倫先生的合作關係”。
“除了稅務方面,近年來文娛領域在藝人藝德、薪酬制定、公司經營、盜版侵權等多方面均加強監管,證明了相關監管部門凈化並整治文娛行業的信心。”電視評論人孫禹認為,這對於整個市場而言是一件好事,“此前文娛行業發展雖快,但漏洞與弊端的出現也成為侵害行業良性發展的一顆顆蛀牙,如果不及時拔除,會使整個市場向著不健康的方向發展,過往的快速發展也容易成為曇花一現,因此只有撥亂反正,恢復正常發展秩序,才能真正推動文娛行業邁上新一階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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