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20日通報,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駱家駹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河北省人民檢察院辦理該案。日前,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駱家駹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0年8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駱家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中糧集團官網公佈的簡歷顯示,駱家駹畢業于江西財經大學會計係,高級會計師,2018年加入中糧集團。
今年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經查,駱家駹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干擾巡視工作、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禮品、報銷個人費用;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工作錄用方面提供幫助;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違規發放大額獎金、持有非上市企業股份;低價處置國有資産,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鉅額公款,在公司上市、股票增發、業務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駱家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駱家駹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責任編輯:張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