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證監局曾在今年6月14日對中珠醫療開具“責令改正措施決定”,按照要求,當日起30日內,企業要提交書面整改報告。然而,中珠醫療的這份整改報告還是遲交了3天。
這份整改報告主要圍繞其資訊披露違法違規事項。
今年1月以來,中珠醫療向控股股東中珠集團支付現金收購了包括房産、股權在內的三項資産,但過程未審議也未披露。隨後在6月14日,湖北證監局對中珠醫療開具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對其採取責令改正措施。7月2日,中珠醫療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公告截圖
在這份整改報告中,中珠醫療表示,關於公司通過購買信託産品、提供融資租賃、支付保證金、開具商業承兌匯票等方式,向控股股東中珠集團及其相關方提供資金事項,中珠集團及其相關方已予以歸還。
中珠醫療稱,因公司戰略轉型將股權轉讓給控股股東承接等歷史原因形成的欠款,中珠集團及相關方已于2019年5月16日至5月29日通過現金償付38,034萬元。截至目前,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欠款剩餘50,737.45萬元未償還。中珠集團承諾因公司戰略轉型將股權轉讓給控股股東承接等歷史原因形成的欠款5.07億元分批儘快還清(分別於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之前償付完畢)。
另外,中珠醫療針對向控股股東支付現金收購了包括房産、股權在內的三項資産的事項作出説明稱: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及第九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補充審議公司全資孫公司購買資産暨關聯交易的議案》,併發出股東大會會議通知,擬與2019年7月23日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上述議案。
“若股東大會審議不通過,由此可能導致本次交易過戶的相關資産及公司已支付的現金對價的後續處置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其同時強調。
中珠醫療還表示,公司在前期對上述事項的整改過程中,已多次督促控股股東、第二大股東及相關方,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及時解決資金佔用及違規擔保事項。同時,公司已積極改進內部控制缺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並加強學習,樹立並提高規範運作意識,強化對子公司的管控,嚴格落實有關上市公司獨立性的規定,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準。
涉嫌信披違規 證監會立案調查
事情要從今年年初的一則公告説起。1月24日,中珠醫療公告稱,公司擬以自有資金6.3億元收購前海順耀祥持有的珠海中珠商業投資有限公司30%的股權。前海順耀祥持有的中珠商業30%股權係過去12個月內受讓于遼寧中珠,而公司與遼寧中珠為同一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因此該交易為關聯交易。
終止之後,又拋出了債務代償暨關聯交易方案,同樣涉及中珠商業30%股權。之後,再次因為不確定性而取消。
然而,中珠醫療並未真正放棄上述收購。公司在6月中旬回復交易所問詢時表示,中珠醫療已經在2019年5月23日辦理了中珠商業30%股權的工商變更手續,並且通過子公司支付了資産關聯方6.3億元。另外,中珠醫療還收購了多項控股股東的資産,但均未披露。
不過上述交易沒有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式,也未報送相關業務部門履行資訊披露。顯然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業內人士表示,此前中珠醫療便已通過購買信託産品、提供融資租賃等方式向中珠集團及其相關方提供資金,大股東的“提款機”才是中珠醫療當下扮演的真正角色。
6月14日,中珠醫療收到湖北證監局《關於對中珠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湖北證監局直指中珠醫療存在三大問題:一,2017年12月份以來,中珠醫療通過購買信託産品、提供融資租賃、支付保證金、開具商業承兌匯票等方式,向控股股東珠海中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方提供資金;二,2018年1月份以來,中珠醫療向第二大股東深圳市一體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債務提供銀行存款質押擔保,導致中珠醫療資金受限;三,2019年1月份以來,中珠醫療向控股股東中珠集團支付現金收購了包括房産、股權在內的三項資産。
7月2日,中珠醫療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其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進行立案調查。
5萬股民損失慘重
公開資料顯示,中珠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實現上市。主營業務涉及醫療、醫藥和房地産。公司房地産業務主要在珠海、深圳、陽江和郴州。醫療業務主要涉及腫瘤預防、早期診斷、藥物治療、醫療服務、醫療器械及網際網路大數據醫療于一體的“抗腫瘤全産業鏈”。
目前,中珠醫療的控股股東中珠集團持股比例為23.83%;其實際控制人為許德來,持股比例為13.11%。
今年4月中旬以來,中珠醫療股價開始一波震蕩下行走勢,伴隨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利空消息襲來,中珠醫療股價大幅受挫,其股價較4月18日的年內高點跌去了45.33%,5萬多名散戶投資者損失慘重。Wind顯示,截至今年3月31日,中珠醫療的股東人數為5.18萬。
股價走勢圖
北京市煒衡(廣州)律師事務所的鄧律師暫定中珠醫療的索賠條件為:在2019年7月2日及之前買入中珠醫療股票,且7月2日收盤後繼續持有的股民(該索賠條件,在證監會行政處罰正式下達後會根據行政處罰內容進行調整)。根據我國現行的證券訴訟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且行政處罰的上市公司,投資者可以依法索賠。如果中珠醫療僅僅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投資者無法向其提起索賠訴訟,但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意味著中珠醫療的投資者具備了索賠可能性,可以聯繫專業團隊進行維權預登記。
一家維權平臺的證券律師楊泉軍介紹説,中珠醫療自行披露的公告,以及證監會的立案調查均指明瞭中珠醫療存在資訊披露違法行為。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市公司作為資訊披露義務人,在披露資訊時發生重大遺漏、不正當披露資訊等違法違規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從目前公開資訊分析,凡是在今年4月26日收盤時持有中珠醫療,4月27日之後無論是否賣出都具備初步的維權資格,都可以諮詢律師或者自行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