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證監會將召開2019年第194次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會議,審核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北摩高科)的首發上市申請。
北摩高科此次擬在深交所中小板發行3754萬股,計劃募集資金7.8億元,其中2.85億元用於飛機機輪産品産能擴張,1.45億元用於飛機著陸系統技術研發中心建設,8000萬元用於高速列車基礎摩擦材料及制動閘片産業化項目,2.7億元用來補充流動資金。
招股書顯示,北摩高科主要從事軍、民兩用航空航太飛行器起落架著陸系統及坦克裝甲車輛、高速列車等高端裝備剎車制動産品的研發、生産和銷售。此次IPO的保薦機構為長江證券,保薦代表人為張碩、孔令瑞。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上半年,北摩高科實現營收分別為1.90億元、2.14億元、2.90億元、3.31億元和1.52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6750.00萬元、7333.38萬元、1.03億元、1.47億元和5812.30萬元。
上述同期,公司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凈額分別為8383.03萬元、-5804.10萬元、672萬元、1.18億元和-3635.73萬元。與凈利潤的比率分別為353.68%、-75.10%、6.49%、78.68%及-60.75%。
另外,北摩高科上述同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16,304.63 萬元、7579.84 萬元、11,396.83 萬元、29,325.29萬元和7285.87萬元,分別比同期營業收入少2716.17萬元、13,874.03萬元、17,597.83萬元、3802.28萬元和7910.00萬元。
北摩高科的應收賬款逐年增高。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上半年,公司應收賬款凈額分別為4318.36萬元、1.72億元、3.07億元、3.81億元和4.50億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2.70%、80.26%、106.05%、115.18%和296.37%。
分紅方面,北摩高科在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關於公司利潤分配的議案》,公司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財務報告累計未分配利潤中的6700 萬元向公司現有全體股東按持股比例進行利潤分配,共分派現金股利人民幣 6700 萬元。于 2017 年12 月分配實施完畢。
值得關注的是,北摩高科第二大股東、副總經理陳鍵鋒在2016年3月到4月間,先後9次向公司借款用於個人股票理財,總額高達1億元。無獨有偶,公司第六大股東高昆同時向公司借款4次,總額5000萬元用於個人股票理財,並且借款行為發生在高昆退休後。
對於公司股東資金拆借行為,北摩高科董秘王飛對中國經濟網表示,上述股東借款由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審議通過,並且已于2016年12月31日完成規範清理,之後未再發生股東大額借款行為。
北摩高科募資8億擴能
北摩高科的前身為北摩有限,2003 年 5 月北摩有限成立,主要是為了承接成立於1961年的集體所有制企業——北京摩擦材料廠的相關人員、資産、業務。
北摩有限由包括王淑敏、高昆、唐紅英等在內的 31 名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公司第一大股東、實控人王淑敏、高昆、唐紅英分別貨幣出資180萬元、75萬元和45萬元,註冊資本為300萬元。隨後公司進行了十五次股權轉讓和八次增資,公司註冊資本增至1.13億元。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東、實控人王淑敏持有公司5266.8162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6.77%。第二大股東陳鍵鋒持股比例17.55%,鷹潭道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4.44%。私募嘉興華控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持有北摩高科的3.55%股權,私募華控科工(寧波梅山保稅港區)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持有2.20%股權。
天眼查顯示,嘉興華控和華控科工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及基金管理每人平均為霍爾果斯華控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張揚,嘉興華控和華控科工合計持有北摩高科5.75%的股份。
此次北摩高科擬發行3754萬股,計劃募集資金7.8億元,其中2.85億元用於飛機機輪産品産能擴張,1.45億元用於飛機著陸系統技術研發中心建設,8000萬元用於高速列車基礎摩擦材料及制動閘片産業化項目,2.7億元用來補充流動資金。
經營凈現流與同期凈利潤不匹配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公司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8383.03萬元、-5,804.10 萬元、672.00 萬元、11,803.25 萬元及-3,635.73 萬元,與凈利潤的比率分別為353.68%、-75.10%、6.49%、78.68%及-60.75%。
北摩高科表示,報告期記憶體在較大波動主要是因為公司報告期內收入規模擴張,下游客戶回款較慢,應收賬款大幅增長所致。
應收賬款逐年上升 佔營收比例超同行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上半年,北摩高科的應收賬款凈額分別為4318.36萬元、1.72億元、3.07億元、3.81億元和4.50億元,呈現逐年上升態勢。上述同期營收賬款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2.70%、80.26%、106.05%、115.18%和296.37%。
公司的應收賬款凈額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也超過同行。招股書顯示,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博雲新材、航新科技等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分別是58.37%、69.22%、65.52%和154.37%。
北摩高科表示,受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大、軍品業務結算特點以及對主機廠商銷售收入佔比上升的影響,公司報告期末應收賬款餘額相對較高,隨著公司剎車制動産品業務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公司的應收賬款可能會進一步增加。
另外,更新後的招股書披露,北摩高科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應收賬款原值分別為3.29億元、4.15億元和4.98億元,壞賬準備分別為2121.78萬元、3354.73萬元和4734.51萬元。
2018年毛利率高出同行近20個百分點
北摩高科主營業務利潤主要來源於飛機剎車控制系統及機輪。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上半年,公司綜合毛利率分別為 73.24%、70.75%、68.20%、71.03%及 75.30%。招股書顯示,北摩高科2018年的毛利率高於可比公司平均近20個百分點。
北摩高科稱,公司飛機剎車控制系統及機輪為軍用飛機關鍵部件,行業具有較高的技術和資質壁壘,競爭相對不太激烈;另一方面,軍工客戶對産品的可靠性、穩定性、環境適應性要求高,技術難度大、工藝複雜、品質保證期長,故行業利潤水準相對較高。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均低於同期營業收入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上半年,北摩高科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16,304.63 萬元、7579.84 萬元、11,396.83 萬元、29,325.29萬元和7285.87萬元,均少於同期營業收入。
北摩高科在招股書稱,報告期內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較營業收入少,由於公司對中航工業及下屬企業的結算鏈條增加,回款週期較長。
股東借公司1.5億用於個人股票理財
招股書顯示,北摩高科股東陳鍵鋒、高昆,在2016年分別累計向公司借款1億元、5000萬元,主要用於股東個人股票理財。北摩高科稱,上述股票理財資金已于2016年12月31日完成規範清理,之後未再發生股東大額借款行為。
陳鍵鋒目前擔任北摩高科的董事兼副總經理,是公司的第二大股東,持有北摩高科1976.4835萬股份,佔北摩高科股本總額的17.55%。
高昆因到達退休年齡,在2015年10月30日辭去董事職務,值得注意的是,其借款行為均發生在退休後。目前高昆持有公司257.7229萬股,持股比例2.29%,是該公司的第六大股東。
北摩高科曾于2016年2月5日召開董事會並於及2016年2月22日召開股東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與股東間資金拆借的議案》,批准公司向陳劍鋒、高昆提供借款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借款利率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確定為4.35%。
沙河廠區房産尚存瑕疵
招股書披露,北摩高科存在使用沙河廠區無證房産的風險。公司位於昌平區沙河廠區的生産、科研等用房係通過政府授權使用。該廠區所附著的土地為集體土地,該土地係由摩擦廠與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鎮于辛莊村委會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書》並負責徵地工作,而房屋建築物投資建設主體為北摩高科,因徵地主體與投資建設主體不一致等歷史原因使得産權手續無法辦理。
2016年2月23日,北摩高科與摩擦廠簽訂《廠房及辦公樓轉讓協議》將上述固定資産按照2016年1月31日賬面凈資産值3,602.55萬元(原值8654.16萬元、累計折舊5051.61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摩擦廠,同時約定對於北摩高科尚需使用的房産由北摩高科租回使用,租賃價格參考摩擦廠房屋折舊、稅金及管理費用等總成本協商確定。待摩擦廠辦理完畢房産證相關手續後,北摩高科將參照摩擦廠上述房産剩餘凈值並考慮辦證費用後作價購回。
2019年8月28日,北摩高科與摩擦廠簽署了附生效條件的《經濟補償協議》,雙方一致同意自2019年9月1日起終止《沙河廠區租賃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北摩高科向摩擦廠一次性補償1722萬元以補償摩擦廠因購買沙河廠區建築物、沙河廠區經營管理權終止、租賃協議終止所造成的損失。
2019年9月19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出具説明,表示由於該用地涉及開發建設相關手續辦理週期較長,短時間內難以全部完成,手續辦理過渡期內,北摩高科公司有權使用及管理經營北摩高科公司沙河廠區所佔用的土地及地上建築物。北摩高科董秘王飛表示,公司正在完善土地徵、供地手續及地上建築物權證手續。
北摩高科購買沉積爐不付款 遭法院判賠
據天眼查顯示,北摩高科與錦州電爐有限責任公司存在一起買賣合同糾紛。
根據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京0114民初9172號披露,原告(反訴被告)錦州電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錦州公司)與被告(反訴原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摩公司)定作合同糾紛一案,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適用普通程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已審理終結。
2009年7月6日,錦州公司與北摩公司簽訂承攬合同一份(總標的額為211萬元)。合同簽訂後,雙方按約定各自履行相應義務,但北摩公司從2011年1月27日起開始違約,未按約定支付合同款項,至今仍欠錦州公司211000元未付。
北摩公司辯稱不同意錦州公司的訴訟請求。本案應係買賣合同糾紛。北摩公司是軍工企業,製造用於國防空軍的飛機剎車片,對産品要求嚴格。2009年7月6日,北摩公司從錦州公司購買真空感應氣相沉積爐(以下簡稱沉積爐)一台,主要用於增加産品材料的耐磨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以技術協議的標準進行驗收。但經驗收,該鍋爐的均溫區溫差和控溫精度未達到技術協議承諾的標準,驗收不合格。在試驗使用中,該産品無法沉積出密度合格的産品,無法投入正常使用,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經溝通,錦州公司拒不解決,嚴重影響北摩公司的生産,導致北摩公司不得不另購設備,故北摩公司拒絕支付餘款並有權要求錦州公司進行補償。
2019年4月15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三十條、第二百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九十條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反訴原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原告(反訴被告)錦州電爐有限責任公司211000元;
二、被告(反訴原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原告(反訴被告)錦州電爐有限責任公司逾期利息(以211000元為基數,自2011年1月28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三、駁回原告(反訴被告)錦州電爐有限責任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四、駁回被告(反訴原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訴請求。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