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檢察院2日發佈,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傑涉嫌受賄一案,經北京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後,已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審查,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書指控:1995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張傑利用擔任華紡房地産開發公司經理,中國紡織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張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