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印發《陵水黎族自治房地産調控措施》的通知。《調控措施》從引進人才、招商引資、産業扶持等方面作出進一步優化,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調控措施》明確,人才落戶海南的,本人及家庭成員在陵水無自有住房的,可在陵水購買一套商品住房,落戶滿1年的可購買2套商品住房。
在海南落戶(非人才落戶)滿1年的居民家庭,在陵水無自有住房的可購買1套商品住房;滿2年的可購買2套商品住房。
未落戶海南的居民,本人及家庭成員在陵水無自有住房的,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6個月及以上社保或個稅繳納證明,可在陵水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居民家庭在陵水已有不超過2套(含)商品住房,或全省範圍內已有不超過3套(含)商品住房,可“以舊換新”,在陵水賣舊買新1套商品住房。
引進並在海南實際工作尚未落戶的各類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員在陵水無自有住房的,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3個月及以上社保或個稅繳納證明,可在陵水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在陵水投資金額2年內達到1億元以上的招商引資企業,其企業員工有勞動合同並在陵水實際工作,可在陵水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符合陵水重點行業企事業單位就業的引進人才,與從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該縣有繳納社保或個稅記錄,本人及家庭成員在陵水無自有住房、全省範圍內房産不超過2套(含)的,可在陵水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陵水重點行業企事業單位包括:一、在陵水(包括但不限于黎安國際教育創新試驗區、清水灣科技産業園、南平健康養生産業園等)註冊的服務教育、醫療、科技、文化等重點領域及網際網路産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健康産業、旅遊産業、高新技術産業、教育産業、文化體育産業、水環境治理、跨境數據産業、數字文化、遊戲出海、大數據、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慧、數據標注、數據中心等重點産業的企業,須註冊資本達到100萬及以上、正常經營並連續納稅滿3個月。
二、在陵水範圍內開展業務,上年度納稅滿20萬元,並連續納稅滿3個月及以上的企業。
三、省直屬單位及中央駐瓊單位在陵水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四、註冊在陵水的事業單位(含高校、科研事業單位、中小學、幼兒園、醫院等)、法定機構、行政機關等。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