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5日),蘇州市公安局發佈通知,在蘇州市行政區域內實際居住的非蘇州戶籍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戶口遷入擁有或者購買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已辦理退休手續)可以申請辦理戶口隨遷。
(一)擁有蘇州市合法産權住房的;
(二)購買蘇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網簽備案的。
房屋産權人、購房人為兩人及以上的,需經所有産權人、購房人協商一致確定其中一人申請立戶遷入,同時可以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申請辦理戶口隨遷,其他共有産權人、購房人不再適用本通知規定。房屋産權人、購房人為未成年人的,在申請落戶時需要隨監護人一併遷入。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