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衛日報6月21日報道,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8部門聯合出臺了《中衛市2024年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十條措施》。
《措施》涉及完善土地供應機制、優化規劃指標、優化車位及充電設施配比、金融扶持力度、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預售資金差別化動態監管、房屋交易優惠政策、居民住房以舊換新、提升房地産項目服務水準及增加高品質住房供給等十個方面。《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中寧縣、海源縣可參照執行。
其中,《措施》明確鼓勵房地産企業、仲介機構開展“以舊換新”業務,通過集中幫賣和定向收購等方式,釋放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仲介機構分檔降低二手房買賣服務費用。延續實施支援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舊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買新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舊住房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措施》規定,在市轄區購買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簽訂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並完成不動産登記的,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按購房合同價款的8‰給予補貼,14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按購房合同價款的6‰給予補貼,其中屬於首套住房的,再給予每套1萬元的購房補貼。
《措施》明確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別調整為不低於15%和不低於25%;自2024年5月18日起,中衛市新發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全面下調0.25個百分點,2024年5月18日前發放的未到期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執行;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員提取賬戶餘額可支付購房首付款,支援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
此外,《措施》提出實行預售資金差別化動態監管。信用等級A級以上的房地産企業在每個節點的撥付比例可提高3%~5%,支援房地産企業用銀行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最高可置換監管額度的30%),實現“交房即交證”。加大金融支援力度,落實房地産融資協調機制,科學確定支援項目“白名單”,成熟一批,推送一批。推行存量房“帶押過戶”,賣方無需提前歸還剩餘貸款,便可辦理過戶、再次抵押和發放新的貸款等手續。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