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城市房地産融資協調機制又有新進展。一方面,為精準對接促進項目融資,助力項目交付,多地銀行與房地産企業精準對接開展戰略合作。另一方面,多地宣告完成第二批“白名單”項目的篩選和推送工作,商業銀行有效推動項目快速審批,資金投放持續加碼,與此同時,已有地區第三批“白名單”項目的篩選和推送工作有效啟動,房地産融資銀企合作加速落地。
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表示,支援房地産企業及房地産項目融資政策舉措有助於促進金融與房地産良性迴圈,當前政策成效逐漸顯現,隨著各類積極因素的累積,有利於提振市場信心,改善房企融資環境,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協調機制加速落地
當前,各地積極推動城市房地産融資協調機制快速落地。“重慶發佈”微信公眾號5月24日發佈消息稱,目前已完成兩批次房地産項目“白名單”的推送,共向銀行推送項目210個,全市已有123個項目獲得銀行授信額度190.42億元,其中,93個項目獲得放款金額91.78億元。
為支援更多符合條件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多地按照“成熟一批,推送一批”的原則,在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白名單”推送工作後,已有地區透露了第三批項目進展。據“寧夏住建”微信公眾號5月27日發佈消息稱,銀川市第一批“白名單”項目5個,融資需求11.83億元;第二批“白名單”項目7個,融資需求8.9億元。目前,第三批“白名單”項目正在按照相關程式推送。
為精準對接促進項目融資,助力項目交付,多地銀行與房地産企業精準對接開展戰略合作。記者獲悉,6月5日,廣州市相關金融機構與房地産企業共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暢通金融與房地産良性迴圈。據悉,此次共有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15家金融機構參會。
農業銀行廣州分行主要負責人在上述簽約儀式上表示,該行聚焦“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提供多元化融資渠道,積極響應房地産融資協調機制,強化精準高效金融供給,推動房地産市場平穩運作。下一步,將以此次簽約為契機,進一步加強與協調機制的對接,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簡化流程、擴大授權,強化資源保障,建立綠色通道,提高項目審批效率。
據建設銀行廣州分行主要負責人介紹,該行已設立20億元的廣州住房租賃基金,助力政府盤活存量的閒置低效物業,改造成租賃住房。截至今年5月底,建行廣州分行已攜手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新建改造租賃項目140個,資金支援達到177億元,籌措房源11.4萬套。下一步,將進一步強化政策導向,完善配套機制,做實服務保障與精準對接,全面支援不同所有制房地産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助力政府加快構建房地産發展新模式及政府“三大工程”的建設,推動廣州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城市房地産融資協調機制實施以來,使得房企獲得實實在在的資金支援,其在支援優質房企項目,緩解現階段房企資金壓力,提振房地産復蘇信心,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
融資環境有所改善
隨著房地産行業外部環境逐漸改善,以及積極因素的持續累積,業內人士對行業發展有較好預期。
上海市一家房地産企業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一系列政策出臺,要求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産企業和房地産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預計房地産行業經營環境將逐步改善。公司將一方面根據市場情況動態調整經營及銷售策略,進一步加大去化力度,加速資金回籠;另一方面,將多方拓寬融資渠道,積極優化負債結構,不斷改善流動性。
中信證券研報顯示,今年以來,金融系統積極推動房地産業融資支援,房企融資環境明顯改善,而房企流動性的改善有助於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亦有助於銀行地産品質風險預期修復。
不過,也需注意,當前房企融資環境仍需持續加力支援。中指研究院數據顯示,2024年1月份至5月份,房地産行業債券融資總額2305.2億元,同比下降25.7%;全國房地産開發企業到位資金55958億元,同比下降6.6%。
中指研究院企業研究總監劉水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當前,房地産市場處於深度調整期,房地産企業融資模式發生變化,以前多是集團公司層面牽頭融資,現在是項目層面融資,需要城市房地産融資協調機制常態化運作,才能確保房地産項目融資的順暢及及時。後續建議擴大覆蓋範圍,新增建設項目可以全部納入城市房地産融資協調機制,及時保障房地産新建項目融資需求。
談及接下來如何進一步促進金融與房地産良性迴圈,地方政府、房企、金融機構如何各司其職,做到風險有效防控與支援房企融資的平衡?
對此,劉水錶示,首先,地方政府層面,要完善融資協調機制,強化“推送—反饋”的工作閉環,解決未通過貸款審批項目的融資問題。健全房地産項目“白名單”制度,推動後續批次“白名單”項目融資落地,持續對房地産項目融資給予支援。
其次,房地産企業層面,要積極申報項目入圍名單,對所獲得的資金要專款專用,用於審批項目建設,不能挪用資金。
最後,金融機構層面,應加快放款速度,使審批的貸款資金儘快落實到項目。同時,要進一步落實“盡職免責”,提高貸款發放積極性,能貸盡貸。加強貸款資金封閉管理,嚴防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地或其他投資。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