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家重慶門店全部涉假、5年內被處罰20多次、“挂驢頭賣狐狸肉”、過期食品繼續售賣……零售巨頭沃爾瑪近幾年頻陷食品“安全門”,最近,這家超市又出事了!
茴香豆被檢出黴菌超標“520倍”
2019年12月4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關於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3期)》顯示,沃爾瑪(江蘇)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南京賽虹橋分店(以下簡稱“沃爾瑪南京賽虹橋分店”)銷售的玫瑰花生米、茴香豆,分別被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黴菌含量不達標。其中,該店銷售的茴香豆黴菌檢出值為13000CFU/g,標準值為點25CFU/g,超標520倍!
據了解,黴菌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價值。食品中水分含量和環境溫濕度是影響黴菌繁殖與産毒的主要條件。黴菌污染食物後會産生有毒代謝産物——黴菌毒素,如黃麴霉毒素、赭曲霉毒素、嘔吐毒素等。這些真菌毒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後,會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損害機體的肝臟、腎臟、神經組織、造血組織及皮膚組織等。
中國品質新聞網不完全統計發現,沃爾瑪南京賽虹橋分店今年已是第三次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啟信寶數據顯示,沃爾瑪南京賽虹橋分店因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于2019年4月16日被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責令改正,罰款2.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62.51元;因同樣的問題該店于2019年3月15日被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責令改正,罰款1萬元。
此外,該店因銷售不合格食品,于2018年8月7日被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00元;該店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于2017年2月27日被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沒收違法所得12.5元,罰款20000元。
曾因“綠色豬肉”事件被罰269萬
事實上,近年來,沃爾瑪(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沃爾瑪”)接連不斷被曝出各種食品品質問題。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綠色豬肉”事件。
據中國網報道,2011年10月9日,原重慶市工商局通報,沃爾瑪在渝10家分店及2家好又多分店以普通豬肉冒充綠色豬肉銷售63574公斤,時間跨度長達20個月,牟取非法利益73萬餘元。原重慶市工商局認為,重慶沃爾瑪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屬於欺詐消費者行為。依法對涉案門店除沒收違法所得,並按法律高限處違法所得五倍罰款,罰款總金額為269.917萬元。
該報道還指出,沃爾瑪自2006年至2011年,進入重慶的5年期間,因銷售過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虛假宣傳等行為,被工商部門處罰了21次。
2013年12月19日,濟南時報報道稱,一消費者在沃爾瑪超市(濟南泉城路分店)買了1600袋五香驢肉、牛肉,因食用時發現肉質有問題,便通過有關部門檢測,竟發現是狐狸肉。
一個月內曝出“十余次”食品安全問題
再來看近期,中國品質新聞網不完全統計發現,沃爾瑪在1個月內上過市場監管部門抽檢“黑名單”的次數竟達10余次。
2019年12月2日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顯示,沃爾瑪(湖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長沙勞動東路山姆會員商店銷售的健康多分摩德納香醋(釀造食醋)(規格型號:500毫升/瓶,生産日期:2018年05月28日)總酸(以乙酸計)項目不合格。
2019年11月29日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關於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公告顯示,沃爾瑪(四川)百貨有限公司成都成龍大道分店銷售的“活黑魚”,喃唑酮代謝物檢出值為1.22 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農業農村部將喃唑酮列為禁止使用的藥物,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也于2002年禁止了硝基喃類(包括喃唑酮)在動物性食品中的使用。
2019年11月28日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食品抽檢結果顯示,沃爾瑪(貴州)百貨有限公司遵義紀念廣場分店銷售的玫瑰酥糖,檢出大腸菌群不達標。
2019年11月28日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關於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顯示,沃爾瑪(四川)百貨有限公司成都華府大道分店銷售的“原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9g/100g,標準值為點0.80g/100g,超標2倍多。
2019年11月25日
廈門市市場監管局發佈的水産製品、食用農産品、水果製品、速凍食品等31大類691批次樣品的抽檢結果顯示,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海滄街道濱湖北二路60-80號阿羅海城市廣場B-101沃爾瑪(廈門)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海滄濱湖分店銷售的蟲草花(生産日期:2019年08月02日),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300 mg/kg,超出國家標準(點50 mg/kg)6倍。
2019年11月25日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關於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飲料等8類食品965批次樣品的抽檢結果顯示,沃爾瑪(廣東)商業零售有限公司順德東樂路分店銷售的烤魚片,檢出N-二甲基亞硝胺不達標。
2019年11月22日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2019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公告(第43期)顯示,沃爾瑪(福建)商業零售有限公司莆田荔城南大道分店銷售的豬肝(檢疫日期為2019年8月21日),檢出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合格。
2019年11月15日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關於2019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公告(2019年第47期)》顯示,北京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昌平東關分店經營的魷魚,檢出鎘(以Cd計)不達標。
2019年11月13日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關於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1期)》顯示,沃爾瑪(廣東)商業零售有限公司陽江西平北路分店銷售的紅糖老薑茶固體飲料,檢出菌落總數不合格。
2019年11月8日
武漢市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公告(2019年第32期)》顯示,沃爾瑪(湖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經銷的興城多寶魚,氧氟沙星檢出值為1.46(μg/ 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該店經銷的活鳊魚,恩諾沙星檢出值為262(μg/kg),超出標準(點100μg/kg)規定的2倍多。
2019年11月8日
武漢市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公告(2019年第31期)》顯示,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武漢徐東大街分店經銷的草莓、春甜桔,分別檢出烯酰嗎啉、丙溴磷超標;沃爾瑪(湖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武漢江夏分店經銷的草莓,檢出烯酰嗎啉超標;沃爾瑪(湖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武漢光谷分店經銷的活桂魚,孔雀石綠檢出值9.67(μ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2019年11月4日
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第3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公告顯示,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大同永泰分店經營的梭子蟹,檢出鎘(以Cd計)超標。
2019年11月1日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發佈的《關於2019年深圳市童車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顯示,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山姆會員商店經銷的平衡滑行車,檢出機械與物理性能、小零件等指標不合格;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布吉大芬店經銷的四輪可升降大童款滑板車檢出把立管強度不合格。
多次因違反食品安全法、廣告法“吃罰單”
除此之外,沃爾瑪還因違反食品安全法、廣告法等多次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
百度企業信用顯示,沃爾瑪因違反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4月9日被深圳市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委員會福田局罰款5000元,沒收金額2651元;因保健食品違法行為,于2017年8月25日被深圳市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委員會福田局罰款50000元,沒收金額1509元;因經營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于2015年12月7日被深圳市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委員會沒收違法所得88元,處罰款2000元。
沃爾瑪因發佈虛假廣告,于2018年1月23日被深圳市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委員會福田局罰款247元;因發佈違法廣告,于2016年11月24日被深圳市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委員會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以廣告費用三倍的罰款5508元。
此外,百度企業信用還顯示,關於沃爾瑪的法律糾紛高達232項,包括侵害商標權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著作權權屬糾紛、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等。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