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
中葡兩國政府按對等原則各指派五名代表成立大使級中葡聯合聯絡小組,是外交機構。聯絡小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十二年過渡期有關安排,保證聯合聲明施實,保證澳門平穩過渡,為政權順利交接創造妥善條件。
我是首任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的中方首席代表,自1988年1月至1993年4月,我之後兩任大使過家鼎、韓肇康繼續同葡方談判。葡方先後有五位大使接力。
1988年4月11日在裏斯本舉行聯絡小組第一次會議,中方提出兩項提案 ,第一項提案是澳門我們習慣上叫“三大難題”,我們在提案中叫“三大問題”。一 中文法定地位問題 ,二 公務員本地化問題,三 法律本地化問題。第二項提案是聯絡小組工作守則。主要內容是磋商的內容是保密的,未經雙方同意不得向外透露;達成一致的問題雙方組長簽署會談紀要,是外交文件,雙方都遵照執行。葡方不同意三大問題的提法,認為沒必要簽定聯絡小組工作守則。他説:“聯絡小組就是交流情況,交換資料。” 我反駁他説:“聯絡小組要落實《聯合聲明》的實施,要解決實際問題,我們不是清談國際俱樂部。”後經多次磋商,對聯絡小組守則達成一致。
1989年2月15日中葡聯絡小組雙方代表同時進駐澳門,隨著工作的深入,發現不止三大問題,有許多問題必須要解決。我歸納起來有七大問題。
問題一、中文法定地位問題
葡國管治澳門期間,不承認中文法定地位,也不承認中國各大學學歷。一次會議上,我們又提出要把中文的法定地位確定下來,對方大使質問我:“康大使,你多次提到中文法定地位問題,這是一個政治性問題,還是一個技術性問題?”我當即回答説:“中文法定地位問題,既是一個政治性的問題,也是一個技術性的問題,大使先生你知道不知道中文是聯合國所確認的六大語種之一,而在小小的澳門卻不承認,這不是政治歧視嗎?你們還談什麼民族平等呢?所謂技術性的問題,老百姓不懂葡文,可你們要求他們辦事都要用葡文,他們只能花錢雇你們懂葡文的人來代辦,既花錢又困難。”對此葡方無言以對,氣氛有點緊張,冷場片刻,葡方代表説“大家一起喝咖啡吧”,以此緩和氣氛。這問題拖了近四年,他們換了大使,我們也研究他們的心態。葡萄牙人不願意看到他們撤離後葡萄牙幾百年的影響完全消失掉。當時我還是《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我説,如果你們儘早地把中文定為法定語文,我可以建議把葡文也列入到基本法草案中,以後也使用葡文。我還説,如果你不儘早解決這個問題,基本法草案一公佈,那就不好説了。他一聽很高興,所以很快就達成一致,並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葡國最高國務會議通過法令,刊登在《憲法報》上,澳葡政府刊登在《澳葡政府公報》上,承認中文的法定地位,承認中國各大學畢業生的學歷。這為公務員本地化和法律本地化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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