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齡失業人員明確養老保險新政策
本報北京11月5日電 (記者邱超奕)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在保障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基本生活的同時,支援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切實兜牢失業保障底線。
通知進一步細化失業保險基金為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政策,對政策對象、支付標準、經辦模式等作了具體規定。一是明確人員範圍。將領取失業保險金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大齡領金人員”),含續發失業保險金人員,全部納入保障範圍。二是明確支付標準。大齡領金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地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費,其中按當地靈活就業人員最低繳費標準的部分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三是明確經辦模式。按照“先繳後補”模式落實政策,大齡領金人員自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費後,可以到經辦機構申請領取由失業保險基金承擔的費用。同時要求經辦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大齡領金人員主動告知相關政策。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執行至2039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實化各項措施,明確申領程式及辦理流程,強化風險防控,加快政策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