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解碼·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丨鄉村全面振興,如何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援制度?
新華社北京8月6日電 題:鄉村全面振興,如何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援制度?
新華社記者于文靜、鬱瓊源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作出系統部署,其中專門提到“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援制度”。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葉興慶表示,近些年來,我國城鄉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城鄉居民收入比從2013年的2.81:1下降到2023年的2.39:1,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明顯改善。但目前城鄉差距仍然較大,農業農村現代化仍然是突出短板,必須加快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産力,拓展農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圍繞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援制度,《決定》對完善鄉村振興投入機制、優化農業補貼政策體系、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加快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統籌建立糧食産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等作出具體部署。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堅持將農業農村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適當提高小麥最低收購價,合理確定稻穀最低收購價。繼續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玉米大豆生産者補貼、稻穀補貼政策。擴大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實施範圍,實現三大主糧全國覆蓋、大豆有序擴面。探索建立糧食産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深化多渠道産銷協作。落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持續加強産業和就業幫扶,加大對重點地區幫扶支援力度。
今年以來,一系列部署加快落實:全國全面實施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財政部會同農業農村部多次下達農業生産防災救災資金,支援做好農業防災減災救災,打牢糧食豐收基礎;相關部門深入推進東西部協作,抓實特色産業培育、産業集群打造、消費幫扶助農增收、勞務協作提升,抓好教育醫療幫扶,拓展科技金融領域協作……
“要繼續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完善鄉村振興投入機制,加強公共財政強農惠農富農支援制度,鼓勵、支援社會資金到農村投資興業。”葉興慶説,在加大對鄉村振興普惠性投入支援的同時,要突出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這個重點,不僅要做到防止規模性返貧,而且要縮小農村內部不同群體和不同地區間的發展差距。
記者從農業農村部了解到,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在幹部配備、要素配置、資金投入和公共服務等方面,推動採取更加有力的舉措,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的短板。同時,將集中力量辦好辦成一批農民可感可及的實事,聚焦産業就業發力促進農民增收,找準抓手載體務實推進鄉村治理,由表及裏培育文明鄉風,以科學規劃引領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其中,在聚焦産業就業發力促進農民增收方面,各地將因地制宜做好“土特産”文章,持續壯大鄉村富民産業,尤其是著力發展鄉村的新産業新業態。
“擴大農村內部就業、增加農民收入,新産業新業態的潛力是非常大的。很多企業到農村去我們也是鼓勵的,發展農産品加工、發展旅遊,但是要聯農帶農,要帶著農民一塊致富。”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要不斷拓展農村的就業渠道、增收途徑,促進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推動在實現共同富裕的道路上邁出堅實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