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佈時間:2017-01-26 11:55:00 | 來源:中國政府網 | 作者:佚名 | 責任編輯:馬驊

關鍵詞:十三五,少數民族,民族地區發展

第六章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第一節 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加快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加強民族地區重點區域、流域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構築以草原、濕地和天然林為主體,生態系統良性迴圈、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加快形成以青藏高原、黃土高原、雲貴高原、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等為骨架,以其他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生態保護紅線為重要支撐,以禁止開發區域為重要組成的生態安全戰略格局。建立實施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生態保護紅線産業準入負面清單。(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林業局、水利部、農業部)

  第二節 推進資源節約迴圈高效利用

  大力發展迴圈經濟。加快建立民族地區迴圈型工業、農業、服務業體系。完善民族地區再生資源利用體系,組織開展迴圈經濟示範行動,促進生産和生活系統的迴圈連結。節約集約利用民族地區水、土地、礦産等資源,加強全過程管理,實施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大幅降低資源消耗強度。繼續健全民族地區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指標體系,推動水權交易制度建設。加快發展民族地區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水能和地熱能,推進分佈式能源發展。開展民族地區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低碳行動,實施重點産業能效提升計劃。(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國家能源局、環境保護部)

  第三節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加大山水林田湖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和森林經營,穩定和擴大民族地區退耕還林還草範圍,加快重點防護林體系建設。嚴格落實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快推進基本草原劃定和保護工作。全面落實森林、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和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制定和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長效機制。加強水土保持,因地制宜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地下水保護和超採漏斗區綜合治理,有效遏制地下水超採問題。強化農田生態保護,實施耕地品質保護與提升行動,加大退化、污染、損毀農田改良和修復力度。加強重點地區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綜合治理,繼續實施退牧還草、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濕地保護與恢復、天然林資源保護等工程。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路,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行動計劃,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濕地、草原、海洋等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開展民族地區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減貧試點,加強傳統知識保護。加強民族地區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規範化建設與管理,支援新建一批自然保護區,對重要生態系統、瀕危野生動植物和珍稀物種資源實施強制性搶救保護,防控外來物種入侵。(國家林業局、農業部、水利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國土資源部、質檢總局)

  第四節 推進環境污染治理

  推進污染物綜合防治和環境治理。在民族地區實行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繼續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切實改善大氣環境品質。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全面推進涵養區、源頭區等水源地環境整治,加強重點流域、區域、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和湖泊生態環境保護,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保障農業生産環境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堅持城鄉環境治理並重,統籌城鄉供水、改水改廁和垃圾污水處理,推進種養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嚴格執行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建立生態保護獎懲機制。(環境保護部、水利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第七章 推進全方位開放合作

  第一節 助力“一帶一路”建設

  充分發揮對外開放前沿作用。推動民族地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深度融入絲綢之路經濟帶、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等開放合作,積極推進陸上國際經濟走廊建設,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拓展開放型經濟新空間。依託上海合作組織、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瀾滄江—湄公河合作機制、東北亞和中韓自貿區等區域經濟合作平臺,促進民族地區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民族地區加快對外貿易體制機制創新,主動對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加快互聯互通基礎設施建設。支援民族地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聯合打造具有絲路特色的國際精品旅遊線路和旅遊産品。推進新絲綢之路創新品牌行動。加強茶馬古道文化遺産研究和保護。(國家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務部、人民銀行、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郵政局、國家能源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工業和資訊化部、海關總署、國家旅遊局、科技部、國家民委、文化部、國家文物局)

  第二節 大力推進興邊富民行動

  促進邊境地區又好又快發展。全面改善邊民生産生活條件,大力推進邊境地區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促進邊民就業創業,優先發展邊境地區教育衛生文化科技事業,全面提升邊境地區公共服務能力。加強邊境地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推進水利、能源、資訊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邊境地區重點城鎮建設。大力發展邊境地區特色優勢産業,推進特色優勢農業、特色加工製造業、特色服務業發展,推動邊境地區産業園區發展。繼續深入推進沿邊地區開發開放,著力提升邊境地區開發開放水準。加強邊境地區生態環境保護,推進邊境地區環境污染治理,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加強邊境地區基層治理能力建設,黨政軍警民合力強邊固防。(國家民委、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文化部、科技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能源局、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外交部、商務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國家林業局、中央組織部、公安部)

  第三節 擴大沿邊對外開放合作

  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加快沿邊開發開放,全面提升民族地區開放型經濟水準。依託獨特地緣優勢,推動民族地區積極參與國際區域開發和經濟合作。加強民族地區國家口岸和通道建設,加快同周邊國家和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推進通關便利化,把民族地區建設成為富有發展活力、後發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地區。加快邊境經濟合作區和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穩步發展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中老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等跨境經濟合作區。加快廣西東興,雲南動臘(磨憨)、瑞麗,內蒙古二連浩特、滿洲裏等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支援新疆喀什、霍爾果斯等經濟開發區建設。協調並推動聯合國有關發展機構在民族地區開展相關工作。繼續鼓勵民族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實施援外項目。實施中國-東盟科技夥伴計劃,合作建設科技研發和轉移機構、科技示範園區、聯合實驗室,打造國際合作基地。(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外交部、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郵政局、國家能源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務院國資委、科技部、質檢總局)

  第四節 加強內陸對外開放合作

  全面推進內陸對外開放。依託民族地區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加強對外經貿合作,培育形成一批國際加工貿易基地、服務外包基地和保稅物流基地。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支援符合條件的民族地區新設綜合保稅區和保稅監管場所。繼續支援辦好絲綢之路國際博覽會暨中國東西部合作與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亞歐博覽會、中國-阿拉伯國家博覽會、中國—南亞博覽會、中蒙博覽會、中國西藏旅遊文化國際博覽會,搭建對內對外開放和區域合作重要平臺。提升寧夏等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發展水準,打造內陸開放型經濟戰略高地。加快對外開放重要通道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外交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科技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

  第五節 加強民族工作對外交流合作

  推動民族工作部門參與對外交流合作。加強民族工作部門在中小企業發展、少數民族商品貿易、少數民族手工藝品生産等領域對外交流。擴大少數民族文化對外交流,實施對外文化精品戰略,打造“多彩中華”等品牌項目,建設民族工作領域對外傳播平臺。拓寬對外宣傳渠道,加大民族工作對外宣傳力度,努力把民族地區打造成為展現中華民族團結和多彩民族文化的重要窗口。積極開展涉及民族領域的國際人權交流。加強與相鄰國家民族文化、民族事務管理部門交流合作。擴大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區高校教育對外交流,提高辦學國際化水準。加強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國際合作。促進與港澳臺地區交流與合作,鼓勵開展多領域交流,建立穩定的交流合作機制。繼續辦好海峽兩岸少數民族發展研討會和民族鄉鎮發展交流會。加強與旅居國外少數民族僑胞的聯誼交往、經貿合作、文化交流等工作。(國家民委、外交部、文化部、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臺辦、國務院僑辦)

  第八章 促進人口較少民族加快發展

  第一節 同步邁入全面小康

  重點扶持人口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及所轄人口相對集中的自然村落,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延伸至人口較少民族的民族鄉、自治縣、自治州,讓更多的少數民族群眾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集中幫扶發展相對滯後的人口較少民族整體率先脫貧,推進發展水準較高的人口較少民族整體率先奔小康,分批分步實現全面小康。到2020年,人口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在實現“一達到、二退出、三保障”的基礎上,基本實現“四通八達”,實現人口較少民族地區發展更加協調、生活更加富裕、環境更加美好、社會更加和諧,與全國各族人民一道邁入全面小康社會。(國家民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商務部、文化部)


  第二節 提升發展基礎條件

  基礎設施升級完善。重點加強鄉村道路、農田水利、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生態環境保護和人居環境整治、民族文化傳承等領域項目建設。加快推進人口較少民族具備條件的自治縣(區)通二級以上標準公路、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推動一定人口規模的自然村通公路、村內道路硬化和建制村通客運班車。加快推進“快遞下鄉”工程,加強農村快遞攬收配送網點建設,利用村委會、供銷超市、村郵站等公共服務平臺開展農村快遞服務。開展人口較少民族聚居鄉村人居環境整治,加大村莊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改廁以及綠化美化力度,推動城鎮供水服務向農村延伸,大幅提高清潔能源、集中式供水普及率和污水集中處理率。(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國務院扶貧辦、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環境保護部、文化部、國家郵政局、國家能源局、國家民委)

  提高公共服務水準。繼續安排人口較少民族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少數民族預科班、高校民族班對人口較少民族適當傾斜。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和掃盲,全面推廣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開發人口較少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特色課程,納入當地中小學教育教學活動。推進人口較少民族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積極促進遠端醫療診治和保健諮詢服務向人口較少民族地區延伸。加快建設標準化的人口較少民族地區縣級中心敬老院和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或綜合社會福利中心。(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國家民委、財政部)

  第三節 增強發展內生動力

  扶持特色鄉村和縣域經濟發展。著力打造支撐地方經濟發展的特色優勢主導産業,大力發展家庭農莊(牧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培育創業致富帶頭人,壯大鄉村集體經濟。支援發展産業化示範基地、龍頭企業,增強縣域經濟發展實力。支援人口較少民族返鄉農民工創業園等産業園區建設,吸納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引導自主創業。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發展。(農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國土資源部、中國科協、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民委)

  促進民族特色旅遊繁榮發展。在人口較少民族地區開展美麗鄉村旅遊富民工程,打造集自然風光、人文景觀于一體的原生態民族風情旅遊目的地。扶持建設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景觀旅遊村鎮,設計開發民族文化體驗項目,促進文化生態旅遊業發展。(國家旅遊局、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商務部、國家民委)

  第四節 傳承弘揚民族文化

  提升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完善州、縣兩級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科技館、足球場、體育場等公共服務設施,繼續推進人口較少民族標誌性文化設施建設,包括民族博物館、生態博物館、民俗館、民俗文化傳習所、民族文化廣場等。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類民族博物館,在公共博物館內可結合當地實際適當設立人口較少民族文物展覽室、陳列室或文化展廳。加快文化資源數字化建設,推動建設人口較少民族網上博物館、數字展廳。(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科技部、體育總局、中國科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民委)

  保護傳承民族文化遺産。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文化遺産的保護力度,加快徵集珍貴民族文物,對瀕危文化遺産進行搶救性保護,加強瀕危文化資源數字化建設,精心實施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程。加大對入選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的人口較少民族文化遺産保護力度,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擴大參與面,提升總體素質。結合實施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對人口較少民族的生態資源、語言文化進行文化生態整體性動態保護,建立文化生態鄉村。充分利用人口較少民族的民間故事、神話傳説、民族史詩、音樂舞蹈等文化資源,鼓勵創作人口較少民族文化題材廣播影視節目。(文化部、國家文物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民委)



  第五節 加強人力資源開發

  加大幹部培養培訓力度。拓寬人口較少民族人才選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入口,注重人口較少民族地區基層領導幹部和人口較少民族領導幹部培養和使用。加強人口較少民族幹部培訓交流和挂職鍛鍊。(中央組織部、中央統戰部、國家公務員局、國家民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加強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引導和鼓勵人口較少民族農村未繼續升學並準備進入非農産業就業或進城務工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接受職業培訓,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加強對農牧民種養殖技術、傳統手工藝、當家理財人、文化傳承人、婦幼保健等培訓,提高婦女參訓比例,提升勞動者整體素質。加大對技能人才的技能提升培訓力度,提高創新能力。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繼續教育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部、教育部、國務院扶貧辦、全國婦聯、國家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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