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佈時間:2017-01-26 11:55:00 | 來源:中國政府網 | 作者:佚名 | 責任編輯:馬驊

關鍵詞:十三五,少數民族,民族地區發展

第四章 促進經濟跨越發展

  第一節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民族地區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重點支援骨幹鐵路、幹線公路、支線機場、水運航道和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完善鄉村交通基礎設施網路,建立外通內聯區域交通骨幹通道,提升運輸服務水準。結合國家高速公路、國省道、農村公路規劃建設,加強主要旅遊景區、景點連接,提高旅遊道路等級和養護水準。科學論證、穩步推進重大水利設施建設,統籌加強中小型水利建設,實施“五小水利”工程,強化主要江河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防洪抗旱減災和保水儲水保障能力。加強資訊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寬頻網路發展,全面推進三網融合,支援有條件的民族地區佈局雲計算數據中心,鼓勵開展雲計算、大數據、智慧製造等試點示範工作,加快雲計算數據通道建設。按照“一帶一路”建設要求,完善對外開放資訊通道佈局。加強民族地區地面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路建設,推動廣播電視村村通向戶戶通升級。加強能源保障體系建設,繼續實施國家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支援骨幹電網、城鄉中低壓配電網、高壓輸變電工程建設及清潔能源綜合利用、可再生能源開發。支援油氣管道建設。推進“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基地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交通運輸部、中國民航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旅遊局、水利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能源局、商務部)

  加強群眾生産生活設施建設。加快推進民族地區農田水利、農網改造和微電網、鄉村道路、城鄉供水、通信網路、商貿網點、物流配送、快遞服務等設施建設。積極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文化服務、垃圾污水處理、郵政、公共廁所等公益性民生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群眾出行條件,推進農村客運和城市公交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水利部、國家能源局、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商務部、國家郵政局、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環境保護部)



  第二節 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産業

  大力培植優勢産業。大力發展民族地區現代農牧業,推進農牧業結構調整,轉變農牧業發展方式,完善農牧業科技服務體系,加強新型職業農牧民培養,加快建設現代特色農牧業示範區,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産能力。有序推進能源礦産資源開發,加快推進國家重要戰略資源基地建設,扶持發展能源礦産資源採選和製品加工業,合理培育區域特色能源礦産産業,形成一批特色鮮明、産業集聚的産業基地。圍繞民族地區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和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推動傳統優勢産業提檔升級,推進重點企業技術改造和創新提升,實施區域品牌發展戰略,深入開展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範區建設。積極發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生物、新一代資訊技術、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産業。支援民族地區國家高新技術産業、火炬特色産業基地建設。大力發展民族地區現代服務業,支援建設現代物流、專業市場、科技服務、金融服務、電子商務、商務會展、教育培訓、健康服務、創意産業等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積極引導産業優化佈局。大力培育縣域優勢産業。推動軍民融合産業發展。(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國家能源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中醫藥局、人民銀行、民政部、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商務部、國土資源部、質檢總局)

  加快發展民族特色産業。充分發揮民族地區自然人文資源比較優勢,大力發展特色農牧業及其加工業,支援特色農産品深加工基地建設,創建出口食品農産品品質安全示範區,提升特色食品農産品市場競爭力。大力發展特色林業産業,支援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經濟、種苗花卉、森林康養基地建設,促進當地群眾就近增收。大力發展民族特色旅遊業,開發民族特色濃郁的重點旅遊景區和線路,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旅遊品牌,促進民族特色旅遊與城鎮、文化、産業、生態、鄉村建設等融合發展。大力支援民族醫藥及關聯産業發展。大力發展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産業,扶持少數民族手工業龍頭企業,支援建立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生産、技藝傳習基地。(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土資源部、國家旅遊局、國家林業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中醫藥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質檢總局、文化部、國家民委)

  扶持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産。繼續執行扶持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産的稅收、金融、財政等優惠政策,支援全國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發展。支援民族地區市場體系建設,加強對肉菜和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繼續做好邊銷茶、清真牛羊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國家民委、人民銀行、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商務部、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第三節 推進新型城鎮化

  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充分考慮大部分民族地區地廣人稀、地處邊疆的特點,堅持因地制宜、固土守邊的原則,研究制定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特殊政策措施。統籌大中城市、小城鎮發展,建立健全城市群發展協調機制。加強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推進公用設施建設,提升服務功能。加快中心城市建設,增強輻射帶動能力,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有效緩解市政建設資金壓力。支援中小城市、重點鎮、特色鎮發展,重點建設一批邊貿重鎮、産業大鎮、工業強鎮和旅遊名鎮。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加快推進綠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海綿城市建設。加快城鎮産業集聚和人口集中,吸引各類企業向縣城和中心鎮匯聚,增強城鎮可持續發展能力。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大城市棚戶區改造力度。充分尊重農牧民意願,完善收益形成與返還機制,促進農牧民就近就地城鎮化。圍繞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培育發展一批山地城鎮、生態城鎮、旅遊城鎮等特色城鎮,積極探索邊境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人口較少民族地區新型城鎮化的有效路徑。(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土資源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利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國家旅遊局)

  推進以民族文化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根據不同民族地區的自然歷史文化稟賦、區域差異性和不同民族的文化形態多樣性,發展有歷史記憶、文化脈絡、地域風貌、民族特點的美麗城鎮,形成建築風格、産業優勢、文化標識獨特的少數民族特色小鎮保護與發展模式。在舊城改造中,重視保護歷史文化遺産、民族文化風格和傳統建築風貌,促進功能提升與民族文化保護相結合。在新城新區建設中,注重融入傳統民族文化元素,與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徵相協調。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歷史文化街區、民族特色小鎮的文化資源挖掘和整體文化生態保護,打造魅力特色旅遊文化街區,推進民族特色突出、歷史底蘊厚重、時代特色鮮明的新型民族特色城鎮化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環境保護部、國家旅遊局、民政部、國家民委)

  第四節 強化創新驅動發展

  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發揮科技創新對民族地區發展的引領作用,加強科技基礎條件建設,推動産業創新發展。結合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一批科技創新項目,加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高新技術産業園區和農業科技園區等科技創新基地平臺建設。推進特色高水準大學和科研院所建設,鼓勵企業開展基礎性前沿性創新研究。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加快培育壯大創新型企業。鼓勵企業提升技術中心創新能力,構建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實施“網際網路+”行動計劃,發展物聯網技術和應用,促進網際網路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農業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商務部)

  支援産業技術創新。完善民族地區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援開展農産品精深加工與儲運、農業農村資訊化、智慧農機裝備等領域先進技術研發與應用推廣。加快礦産資源、民族醫藥等特色優勢産業關鍵技術攻關與應用示範。實施科技創業者行動,培育創新型産業,發展創業孵化載體,構建一批眾創空間,加強創業投資支援。加強疾病防控、防災減災、生態保護等領域科技創新。繼續實施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西部行動。(科技部、農業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國家中醫藥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環境保護部、文化部)

  積極開展科普服務。加強民族地區科技服務,推進“科技列車行”、“科技大篷車”等科技服務。深入開展科普活動,推進“科普大篷車”、“流動科技館”等設施建設。加強雙語科普資源開發,建設雙語科普基地,培養雙語科普人才。開展“科普文化進萬家”活動,建設科普中國鄉村e站和社區e站。(中國科協、科技部、教育部、文化部、國家民委)

  第五章 優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一節 提高教育發展水準

  辦好各級各類教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鼓勵民族地區普惠性幼兒園發展,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合理佈局學前教育機構,支援鄉村兩級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支援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逐步提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經費保障水準。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因地制宜保留並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提升中小學辦學品質。加強對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管理和指導。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繼續支援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優化中職學校佈局,重點打造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區域特點的職業學校,加強符合民族特色優勢産業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特色專業建設,建立健全分類分專業的中職學校生均經費標準,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完善産教融合、校企合作機制,實現初高中未就業畢業生職業技術培訓全覆蓋。優化高等教育佈局和結構,提升民族高等教育發展水準。以就業為導向,優化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區高校學科專業結構,重點提高工、農、醫、管理、旅遊等學科比例,支援辦好師範類專業,提升民族特色學科水準。辦好民族院校,加大省部和行業共建力度。繼續實施高等學校招生向民族地區傾斜政策,適度擴大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招生規模。辦好特殊教育和繼續教育。支援和規範民辦教育發展。繼續辦好內地西藏班、新疆班。鼓勵四省藏區舉辦省內藏區高中班。完善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加大學生資助力度,加快推進教育資訊化,深入推進教育對口支援工作。(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國家民委、中國殘聯、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務院國資委)

  科學穩妥推行雙語教育。依據法律、遵循規律、結合實際,堅定不移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提升少數民族學生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能力和水準。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權利,不斷提高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學水準。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基礎薄弱地區,以民漢雙語兼通為目標,建立健全從學前到中小學各階段教育有效銜接、教學模式與學生學習能力相適應、師資隊伍與教學資源滿足需要的雙語教學體系。國家對雙語教師培養培訓、教學研究、教材開發和出版給予支援,為接受雙語教育的學生升學、考試提供政策支援。建立雙語教育督導評估和品質監測機制。(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民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

  建立完善教師隊伍建設長效機制。在民族地區實施鄉村教師支援計劃。健全教師培養補充制度。制定教師隊伍建設專項規劃。推進師範院校專業調整和改革,支援民族地區師範院校重點培養雙語教師和緊缺學科教師。落實教師配備政策,嚴格教師準入。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崗計劃和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人才支援計劃教師專項計劃向民族地區傾斜。完善教師培訓機制,落實每五年一週期的全員教師培訓,各類培訓計劃向民族地區農村教師傾斜。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全面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師德水準和能力素質。落實教師激勵政策,切實落實提高農村中小學和內地民族班教師待遇政策措施,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支援農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建立健全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和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等制度。(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

  第二節 大力促進就業創業

  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大力推動民族地區以創業帶動就業,建立跨區域跨省合作機制。健全覆蓋民族地區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推進基層公共就業服務設施建設,建立面向大眾的創業服務平臺。大力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服務業、勞動密集型産業和少數民族特色技能型産業,支援發展中小微企業,完善落實創業扶持政策。鼓勵發展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促進農牧民就業和穩定持續增收。加強就業援助,加大對各類失業再就業人員、城鎮下崗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加強殘疾人職業技能、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幫助支援殘疾人就業創業。加強高校少數民族畢業生就業工作,統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和創業引領計劃。鼓勵少數民族返鄉人員創業就業。支援少數民族婦女居家靈活就業。維護少數民族勞動者合法權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農業部、教育部、民政部、國家民委、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殘聯)

  第三節 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穩步實施民族地區全民參保計劃,基本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健全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創新經辦管理,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加強與醫療救助等制度的銜接。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人民銀行、保監會、國家衛生計生委)

  健全基本社會服務體系。完善民族地區基本社會服務機制,在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方面為各族群眾提供保障。加大對民族地區貧困群眾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的投入力度,完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合理確定民族地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支援公益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加強對留守兒童、特困人員、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社會服務。支援少數民族特色養老機構、農村特困救助供養服務機構、殘疾人服務機構和殯葬服務設施建設。(民政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殘聯)

  第四節 加強醫療衛生服務

  健全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完善民族地區重大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婦幼健康等公共衛生服務網路,進一步提高傳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職業病和出生缺陷、發育障礙等監測、預防和治療能力。健全衛生和計劃生育綜合監督執法體系,完善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及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體系和飲用水衛生監測體系。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強化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能力和緊急醫學救援能力。落實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區“少生快富”工程。(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殘聯、財政部)

  加強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和穩定民族地區縣、鄉、村三級衛生計生服務網路。加強薄弱學科和重點臨床專科建設,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和水準。根據醫療服務需求,新增醫療衛生資源重點向民族地區傾斜。加大醫療衛生人才綜合培養力度,在貧困民族地區實施全科醫生轉崗和專科醫師特設崗位計劃,建立醫療衛生人才綠色通道。鼓勵內地醫學院校畢業生到民族地區服務,鼓勵發達地區醫務人員到民族地區開展醫療幫扶。支援有條件的民族地區發展遠端醫療。支援民族地區流動醫院建設。(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國務院扶貧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加快民族醫藥事業發展。健全民族醫藥管理機制,提升民族醫醫院基礎設施、設備配置、人員配備標準化水準和服務能力,推進民族醫藥資訊化建設。支援民族醫特色專科建設。加強民族醫藥基礎理論和臨床應用研究,支援民族醫藥臨床研究能力建設。加強民族藥資源保護利用,重點打造一批藥材種植資源保護區和藥用野生動植物種養基地。加快民族藥藥材和製劑標準化建設,培育一批民族醫藥標準化實施推廣示範單位。加大民族醫醫師、藥劑師、護理人員及城鄉基層民族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培養和培訓力度,穩步推進民族醫醫師、藥劑師、護理人員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推進民族醫藥傳承發展,加強民族醫藥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建設一批民族醫藥重點學科,培養一批民族醫藥學科帶頭人。(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民委、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教育部、科技部)


  第五節 推進文化繁榮發展

  加快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發展。加大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力度,落實國家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完善公共文化設施網路。整合資源推進中國民族博物館建設。加強少數民族文藝創作,辦好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評獎、全國少數民族曲藝展演、全國少數民族美術作品展和中國少數民族戲劇會演。開展“中華民族一家親”文化走訪基層活動,實施“春雨工程”,豐富少數民族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支援少數民族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

  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加強少數民族語文報刊、少數民族語言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能力建設。推進少數民族文化産品上網工程,加強網上文化內容供給和監管。支援民漢雙語優秀文化作品互譯,鼓勵創作少數民族題材電影、電視劇、戲劇、歌舞、動漫、出版物等文化精品,積極推薦少數民族作品納入“絲綢之路影視橋”工程和“絲路書香”工程。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能力和資訊化建設,整合資源提升少數民族文字出版基地能力,提高優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外文出版物和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雙向翻譯出版數量和品質,提升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物印刷複製能力。繼續實施少數民族新聞出版“東風工程”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規劃項目。支援實體書店發展和農村基層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衛星數字農家書屋建設,建立針對民族地區雙語教育的多媒體衛星數字服務平臺。開展百種優秀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推薦活動。支援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微播平臺建設。(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文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民委)

  加強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重點搶救和保護少數民族傳統經典、民間文學、音樂、舞蹈、美術、技藝、醫藥等非物質文化遺産。實施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提升民族文物展示水準。加強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産集聚區整體性保護,支援民族地區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積極開展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命名一批國家級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示範基地。加大對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産瀕危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保護力度。支援少數民族文化申報世界文化遺産名錄。繼續實施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建設國家語言資源服務系統,加大少數民族瀕危語言文字保護力度。保護髮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推廣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加快培養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人才,建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訓練、示範基地。推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體育賽事和全民健身融合發展,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全面健身品牌賽事活動。辦好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教育部、體育總局、國家民委)

  加快民族文化産業發展。推動具有競爭潛力的少數民族文化資源進入國內國際市場,形成一定規模的民族特色文化産業。鼓勵民族地區依託保護文化遺産發展旅遊及相關産業,建設一批民族特色文化産業基地。支援舉辦民族特色節慶活動,打造特色民族文化活動品牌。推進特色文化産業發展工程、絲綢之路文化産業帶、少數民族文化産業走廊等重大文化産業項目建設。(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文物局、國家民委、工業和資訊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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