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國家統計局31日發佈的報告顯示,2007年末,中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為1479萬人,比1978年的2.5億減少2.3億多人,年均脫貧800多萬人;貧困人口發生率為1.6%,比1978年的30.7%下降了29.1個百分點。
報告稱,改革開放以來,通過實施“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和“2001─2010年的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中國強化了對貧困地區的扶持,在緩解貧困方面取得了輝煌成就,農村居民生活從普遍貧困到整體解決了溫飽。
報告顯示,2007年初步解決溫飽但還不穩定的農村低收入人口為2841萬人,比2000年的6213萬人減少3372萬人,年均減少400多萬人;農村低收入人口比重為3.0%,比2000年的6.7%下降了3.7個百分點。2000年中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為300.2萬人,2007年達3566萬人,覆蓋人數迅速擴大。
報告還顯示,2000年中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為402.6萬人,到2007年覆蓋人數達2272萬人。2007年最低收入5%的城鎮困難群體轉移性收入為920元,其中,養老金收入為520元,佔轉移性收入的60.0%;社會救濟收入153元,佔轉移性收入的16.6%。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收入93元。
城鄉居民生活從貧困向全面小康邁進
──改革開放30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五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居民收入的大幅提高,城鄉居民生活水準連續跨越幾個臺階,從基本消除貧困,到解決溫飽,再到實現總體小康,正在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邁進。
一、城鄉居民生活水準連續跨越幾個臺階
(一)1979─1991年:擺脫貧困,解決溫飽,邁向總體小康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隨著農村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在全國的推行,農村居民生活水準大幅提高。每人平均純收入從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1991年的708.6元,增長4.3倍,扣除物價因素,年均增長9.3%;每人平均生活消費支出從1978年的116.06元增加到1991年的619.79元;恩格爾系數從1978年的67.7%下降到1991年的57.6%,下降10.1個百分點。
改革開放以後,特別是從1984年我國經濟改革的重心從農村轉移到城市,國家隨之出臺了一系列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措施,理順了一些不合理的收入分配關係,價格補貼也由暗補改為明補,城鎮居民收入水準較改革開放前和改革開放初有了明顯的提高,消費水準也隨之提高。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從1978年的343.4元增加到1991年的1700.6元,增長4.0倍,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增長6.0%;每人平均生活消費支出從1978年的311.16元增長到1991年的1453.81元;恩格爾系數從1978年的57.5%下降到1991年的53.8%。
到1991年,城鄉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都已小于60%,城鄉居民生活基本上擺脫了貧困,解決了溫飽。
(二)1992─2000年:實現總體小康
1992年,以鄧小平南巡講話特別是黨的十四大將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定位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標誌,改革進入了整體配套、重點突破和全面攻堅的新階段。
在這一時期,農村經濟改革邁出了重大步伐並取得了很大的進展和突破。如糧價的放開,標誌著中國價格改革特別棘手的一關已經基本闖過。各種市場的建立使商品流通從“小流通”走向“大流通”,為商品交換提供了便利條件。農産品價格的提高為農民收入的增長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農村居民家庭每人平均純收入從1991年的708.6元增長到2000年的2253.4元,並一舉突破1000元和2000元大關,扣除物價因素,年均增長4.8%;每人平均生活消費支出從1991年的619.79元增長到2000年的1670.13元;恩格爾系數從1992年的57.6%下降到2000年的49.1%。
在此期間,全國出臺了一系列積極扶植和支援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在全國掀起了興辦私營個體企業的高潮,非公有制經濟得到迅速發展,不僅解決了就業,也增加了城鎮居民的收入。城鎮居民家庭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從1991年的1700.6元增長到2000年的6280.0元,扣除物價因素,年均增長6.8%;每人平均生活消費支出從1991年的1453.81元增長到2000年的4998.00元;恩格爾系數從1992年的53.8%下降到2000年的39.4%。
根據《全國人民小康生活水準的基本標準》測算,到2000年全國小康生活水準實現程度達95.6%,城鄉居民生活基本實現了總體小康。
(三)2001─2007年: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紮實邁進
進入新世紀,黨中央、國務院先後出臺了逐步減免農業稅、實行糧食直補等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惠農舉措,大大提高了農民的生産積極性,使農民特別是種糧農民真正得到了實惠,對農民收入的增加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另外,扶貧開發力度的加大,新農村建設的推進,也為農民增收起到了促進作用。農村居民家庭每人平均純收入從2001年的2366.4元增長到2007年的4140.4元,扣除物價因素,年均增長6.2%;每人平均生活消費支出從2001年的1741.09元增長到2007年的3223.85元;恩格爾系數從2001年的47.7%下降到2007年的43.1%。
這一時期,分配製度的改革進一步推進,各級政府切實落實各項增收措施,促使效益好的企業紛紛增加職工工資及獎金、福利補貼;工資制度改革使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明顯提高,城鎮居民收入有了較快的增長。城鎮居民家庭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從2001年的6859.6元增長到2007年的13785.8元,扣除物價因素,年均增長高達10.1%;每人平均生活消費支出從2001年的5309.01元增長到2007年的9997.47元;恩格爾系數從2001年的38.2%下降到2007年的36.3%。
這一時期,城鄉居民收入快速增長,收入來源渠道更加多元化,收入結構明顯優化,居民的錢袋更加殷實;消費內容更加豐富、消費品質全面提高,住房條件明顯改善,城鄉居民生活向全面小康社會邁進紮實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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