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記者、各位朋友,下面我介紹一下《關於汶川大地震四川省“三孤”人員救助安置的意見》的相關背景。
今年5月12號,汶川大地震發生後,民政部針對災後致孤人員的情況,立即電話通知四川省民政廳,要求做好省內的安置工作,同時也通知了重慶等相鄰的省區做好接收四川省“三孤”人員臨時安置的準備工作。5月19號,溫家寶總理就安置“三孤”人員作出重要批示。5月20號,民政部由部領導帶隊組成工作組赴四川災區,先後到綿陽、德陽、成都三個市州的北川、安縣、綿竹、都江堰、梓潼五個縣市進行實地考察。根據我們當時的調查了解到,“三孤”人員和臨時搜尋不到家人的兒童、老人以及殘疾人在災區都得到了妥善的臨時安置。當時的途徑是四個方面:一個是在福利機構集中安置,主要是在綿陽等一些大的福利機構,將已經確定身份的“三孤”進行安置。第二是在受災群眾的集中安置點。第三,有的在醫院進行救治。第四,有的中小學生寄宿在成都高校,也是集中安置的方式。
2008-06-06 10:12:12
我們也感覺到,“三孤”人員的身份確認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真正要將“三孤”人員與臨時搜尋不到家人的兒童、老人和殘疾人界限劃分清楚還需要很複雜的工作。我們所稱的“三孤”人員數量當時有比較大的變化。有的市(州)第一天和第二天的數量差距上千,這反映了當時在震災發生不久,當地的救災工作非常緊急,很多事情處於動態之中。鋻於這種情況,我們和四川省民政廳溝通,為了貫徹總理批示,為了妥善安排“三孤”人員生活,我們提出了先制定救助安置的意見,就救助安置工作的原則性問題作出規定,今後根據“三孤”人員身份確認的情況再針對性地制定具體的工作規劃和方案。基於此,民政部與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研究擬定了意見稿。
2008-06-06 10:17:24
回北京之後,又立即徵求了國家發改委、教育部和財政部的意見,因為這個意見許多個方面涉及到相關的部委。6月3號,在各方意見統一的情況下,民政部印發了這個《意見》,同時四川省人民政府也即將印發這個意見,我估計今天已經印發了。這個《意見》為四川省災區救助安置“三孤”人員提供了政策的支援和有力的保障,我簡單概括一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就近為主、異地為輔”的總原則;第二,明確了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的一種辦法。記者朋友們可能也非常關心,為什麼“三孤”人員的安置還採取臨時的和長期的呢?裏面有一個重要問題,由於“三孤”人員身份的特殊性,必須等到“孤”的身份確認之後,沒有法定扶養人的狀況確定之後,才能夠進行妥善的、長期的安置;第三是明確了集中供養與分散供養相結合的渠道。在這個方面,我們針對孤兒和孤老、孤殘不同特點分別加以規定。針對孤兒的身心狀況,提供了七種安置方式。針對孤老、孤殘的身心狀況,在文件中提出了四種安置方式。當然,七種和四種,有的是直接安置的渠道,有的是輔助的方式。
《意見》就開展救助安置工作的保障措施,比如組織保障、經費保障以及其他方面都做了規定,我們對經費保障加以了劃分,包括福利機構建設經費、福利機構日常管理經費、“三孤”人員分散安置經費等等。
2008-06-06 10:19:47
《意見》出臺後,近期民政部將採取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協助四川省政府開展工作。當前最主要的或者説是最迫切的是要協助四川省人民政府儘快對“三孤”人員的身份進行甄別。同時,要在甄別之後,立即將“三孤”人員與普通的受災群眾分開安置。儘快地開展長期妥善的安置。我們還要協助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救助安置“三孤”人員的具體規劃,依據《意見》的原則和精神,根據今後的“三孤”人員數量實際情況進行具體的安置和規劃,並做好協助的組織實施工作。四川省省內安置“三孤”人員有困難,並向我們提出的,民政部將儘快協調其他省市進行跨省市安置。
2008-06-06 1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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