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孤兒問題一直引人關注,不僅是國內的愛心人士,連許多外國人都表示了收養地震孤兒的意向。四川省民政廳有關部門負責人31日就此表示,外國人如果希望收養地震孤兒,需要在孤兒身份鑒定工作完成後,通過本國相關組織提出申請。
四川省民政廳社會福利處處長葉路説,由於地震孤兒身份鑒定工作還沒有完成,目前尚未開展孤兒收養工作。地震發生後,和父母失去聯繫的兒童最初一度達到8000多人,但隨著交通、通信等逐漸恢復,尤其是許多在外地打工的人回鄉尋親,這個數字已經下降到了1000多人,並且仍然每天都在減少。
葉路説,在孤兒鑒定工作完成後,如果孤兒的其他親屬放棄撫養權,那麼就可以進入收養程式。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相關規定,孤兒收養將採取先國內後國外的原則。
如果外國人有意願收養地震孤兒,那麼應該先通過所在國政府或政府委託的相關組織,向中國政府委託的相關組織如“中國收養中心”轉交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和《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等法規,應該提供收養申請書、婚姻狀況證明、財産狀況證明、身體健康證明、家庭情況報告(如收養動機及適合於照顧兒童的特點)等文件。
如果收養人的意願和孤兒的年齡、性別等方面情況能夠配對,收養人可以到孤兒所在地通過民政部門和孤兒見面,雙方最後確認後,在民政部門辦理完成收養手續。
四川省民政廳婚姻收養登記管理處處長江濤説,在過去,四川省被境外人士收養的孤兒,包括被港澳臺同胞和海外華僑華人收養的孤兒,每年大概在100例左右。他説,由於一線抗震救災工作還正在緊張進行,孤兒身份鑒定工作也還沒有完成,目前還無法估計境外人士收養孤兒相關事宜可以開展的具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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