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疫情期間“審判執行不停擺、公平正義不止步”,有力服務保障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日前,市高法院發佈《為堅決打好打贏疫情殲滅戰助力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十五條措施》。
通過“十五條”措施,重慶法院將如何讓疫情期間的訴訟服務、案件辦理、訴訟程式等更加規範?又將如何依法及時高效審理各類案件,為依法防控疫情和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硬核”司法服務保障?11月26日,市高法院相關負責人針對群眾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開闢涉疫訴訟綠色通道,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
問:疫情期間,法院將如何為群眾提供便捷的訴訟服務?
答:首先,按照“十五條”措施,法院將依託線上訴訟服務系統,滿足疫情期間人民群眾司法需求。人民群眾可以通過“重慶法院易訴平臺”“人民法院線上服務”微信小程式、“重慶法院糾紛易解平臺”等調解糾紛、申請立案、提交材料、參與訴訟、申訴信訪,可以通過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查詢案件進展、諮詢法律問題。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簡單、當事人爭議不大的案件,將在徵得訴訟參與人同意後及時線上審理。
其次,法院將依法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根據當事人所在地區疫情嚴重程度,準確評估對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影響,對確因疫情無法正常參與訴訟活動的,依法適用訴訟時效中止、期限順延或中止審理等規定,切實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
第三,開闢涉疫訴訟綠色通道。“十五條”措施提出,要依法快速審理涉疫案件,對債權亟待實現的困難當事人所涉糾紛開通綠色通道,合理調配審判執行力量,實行優先立案、優先送達、優先調解、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優先發放執行案款,以最快速度兌現勝訴權益。
依法維護防疫物資保障秩序,從嚴從快懲處編造傳播虛假資訊
問:為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將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嚴峻複雜形勢,全市法院將堅決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責任。
對此,“十五條”措施提出,依法從嚴從快懲處編造傳播虛假資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出具虛假核酸報告、威脅辱罵防疫人員等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
同時,支援行政機關、基層組織依法履行職責、開展防控工作,對於依法組織開展的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居民有積極配合的義務,法院將通過依法裁判予以引導。
此外,依法維護防疫物資保障秩序,支援行政機關依法徵用防控物資,嚴懲侵佔、騙取、毀壞防疫物資的違法犯罪,督促負有接受國家訂貨任務、指令性任務的民事主體履行合同法定締約義務,保障防疫物資供應穩定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依法支援緩解融資難題,對困難企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問:受疫情影響,一些企業經營面臨困難,法院如何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穩定市場預期?
答:“十五條”措施中明確規定,依法支援緩解融資難題。有效實施國家涉疫金融服務政策,對企業因受疫情影響較大而引發的金融借款糾紛,對因疫情住院治療或隔離,或因疫情停業失業而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以及因購房合同發生改變或解除的個人住房貸款糾紛,引導債務人與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自主協商,進行延期展期等調整,促進雙方誠信履約。
同時,運用司法方式紓困解難。對困難企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緩、減、免交訴訟費,綜合運用破産重整、和解等手段進行拯救,助力企業恢復生産發展。妥善審理涉房地産項目糾紛,著力做好保交樓、穩民生工作,依法保障購房者合法權益。
鼓勵合同按約履行。審理因疫情引發的買賣、租賃、旅遊、餐飲、運輸等合同糾紛時,準確適用《民法典》相關規定,鼓勵合同按約履行,以合同關係穩定促進經濟關係穩定,引導當事人互諒互讓、共擔風險、共克時艱。
此外,“十五條”措施要求,依法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堅持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維護企業生存發展並重,依法妥善審理勞動者與企業在疫情期間就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等方面的糾紛,公平合理平衡企業和勞動者權利義務。
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指導,妥善化解因疫情引發的各類糾紛
問:疫情期間,法院將如何妥善化解涉疫矛盾糾紛?
答:重慶法院將通過“人民法院老馬工作室”,依託“一街鎮一法官”“一庭兩所”工作機制,積極參與涉疫矛盾糾紛調處,妥善化解因疫情引發的家庭內部糾紛、鄰里糾紛以及因購買生活物資等引發的糾紛,同時積極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法律諮詢指導。
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行。疫情期間,法院將審慎採取查凍扣等措施,優先採取“活封”措施。對明確專用於疫情防控的資金和物資,不得採取查封、凍結、扣押、劃撥等財産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引導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分期履行、延期履行等,積極能動司法為當事人緩解債務壓力、恢復生産經營創造條件。
此外,按照“十五條”措施要求,還將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通過“車載便民法庭”等多種渠道,發佈依法防控疫情典型案事例等多種形式,營造團結奮鬥、依法防疫、支援防控的良好氛圍。(記者 黃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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