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10年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基層社會治理,作為治國理政的重要戰略性舉措,推進一系列歷史性變革、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成效顯著。
一、治國安邦重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堅持牢固樹立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資源下投,推動基層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基層,是習近平總書記去的最多的地方。群眾,在習近平總書記心中有著最重的分量。習近平總書記回憶道:“上個世紀60年代末,我還不到16歲,就從北京來到了陜北一個小村莊當農民,一幹就是7年。那時,中國農村的貧困狀況給我留下了刻骨銘心的記憶。我當時和村民們辛苦勞作,目的就是要讓生活能夠好一些,但這在當年幾乎比登天還難。”“這使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中國夢是人民的夢,必須同中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結合起來才能取得成功。”
“40多年來,我先後在縣、市、省、中央工作,扶貧是我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我花的精力最多。我到過中國絕大部分最貧困的地區,到鄉親們家中,同他們聊天。他們的生活存在困難,我感到揪心。他們生活每好一點,我都感到高興。”
10年來,習近平總書記赴31個省區市考察調研,足跡遍及大江南北,從黃土地到黑土地、從呂梁山區到羅霄山脈、從零下十幾攝氏度到海拔4000米……時光忠實記錄下習近平總書記夙夜在公、步履不停的堅實腳印,也讓人們感受到習近平總書記矢志不渝、躬身為民的赤子情懷。習近平總書記心中裝著人民,時刻想著人民,講話貼近人民,奮鬥為了人民,始終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幹在一起。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層是黨和國家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基層是一個社會最基礎的組織構造層,最直接面對人民群眾,最直接回應人民群眾訴求,最直接體現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具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國家治理全局中,基層社會治理具有基礎性地位,社會治理的基礎在基層,工作重點、難點、落腳點也在基層。但是,基層往往成為社會治理的薄弱環節,也是社會矛盾的高發地和聚集地。人民群眾生活在鄉村、社區,只有把基層治理好了,人民群眾才能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基層治理好了,國家才能穩定安全。解決好基層的治理問題,就解決了國家治理的基礎問題、主要問題。同時,基層也是培養幹部、鍛鍊幹部的“大熔爐”“大舞臺”“大考場”,社會治理的活力源泉所在、創造經驗所在。無論形勢如何變化,依靠基層、建強基層這一條永遠不能丟。
習近平總書記對基層工作有四個形象比喻:其一,“欲築室者,先治其基”。基層黨組織是黨執政大廈的地基,地基固則大廈堅,地基松則大廈傾。其二,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肌體的“神經末梢”,要發揮好戰鬥堡壘作用。落地才能生根,根深才能葉茂。其三,推動黨組織向基層延伸,把基層的工作做好,這樣才能“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臺”。其四,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群眾大事小事都在社區,大家就是臨時的“小巷總理”。牢固樹立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舉,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資源下投,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理念創新、機制創新、手段創新。
二、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堅持共建共治共用,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將“社會管理”轉化為“社會治理”,我國社會治理由此步入新階段。《決定》指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一方面,人民安居樂業,統籌做好就業、收入分配、教育、社保、醫療、住房、養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另一方面,社會安定有序,建設平安中國,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社會安定有序、人民安居樂業。
社會治理,就是基於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不斷發展和改善民生,對社會良好秩序的保持和維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從而營造安定團結、祥和文明、國泰民安的政治社會環境。社會治理是社會建設的重大任務,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內容、重要領域。社會治理主要回答如何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體現黨治國理政的理論創新。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首次提出,推進社會領域制度創新,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進一步提出“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構建全民共建共用的社會治理格局”。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化、專業化水準。”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必須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指出:“黨著眼于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建設更高水準的平安中國,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建設共建共治共用的社會治理制度,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無論是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還是從“社會管理格局”到“社會治理體制”,再到“社會治理體系”,這説明社會治理不僅要以制度為基礎,還要強調運作體系,體現了把社會治理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的要求,標誌著我們黨對社會治理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與精準把握,以科學完備的社會治理制度助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以社會治理現代化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新時代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的整體:黨委領導,是社會治理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的根本保障。政府負責,是國家履行社會治理職能的必然要求。民主協商,既是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組織職能參與社會治理的需要,也是強化社會治理過程民主化的必然要求。社會協同,是整合各種資源、調動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的必由之路。公眾參與,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有效實現形式。法治保障,是社會治理的重要依託。科技支撐,既要順應科技為社會治理創造的機遇條件,也要有效防範科技給社會治理帶來的風險挑戰。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就是在黨的領導下,依據憲法和法律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公眾勤勞之手同向發力,堅持共建共治共用,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
三、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統籌發展和安全,實現高品質發展和高水準安全良性互動。
《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指出:“改革開放以後,黨高度重視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作為黨和國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營造了良好安全環境。”進入新時代,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保證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這是治國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深刻把握“總體”的思想精髓,牢固樹立“大安全”理念,不斷增強工作的系統性。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理論魅力和思想精髓集中體現在“總體”二字。“總體”意味著“大安全”理念,要求我們超越國家安全是某一領域、單一部門職責的狹隘思維,真正將國家安全貫穿到黨和國家工作的各方面、各環節中去思考去把握。“總體”意味著大局觀、整體觀,要求我們進一步強化系統思維,把國家安全的各個要素放在一個“多元一體”的有機整體中去審視,把影響中國國家安全的各類風險放在“兩個大局”中去觀察、去認識。“總體”意味著統籌協調,平衡把握,閃耀著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的思想光輝,要求我們“缺什麼補什麼”。
總體國家安全觀貫徹落實到基層,就是充分發揮黨組織的群眾路線優勢,以國家安全宣傳教育體系建設為契機,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國家安全意識,不斷鞏固各領域安全的人民防線,匯聚起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的磅薄力量,夯實我國國家安全的社會基礎。
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一切改革發展都無從談起,再好的規劃和方案都難以實現,已經取得的成果也會失去。鄧小平同志説:“中國的問題,壓倒一切的是需要穩定。凡是妨礙穩定的就要對付,不能讓步,不能遷就。不要怕外國人議論,管他們説什麼,無非是罵我們不開明。多少年來我們挨罵挨得多了,罵倒了嗎?總之,中國人的事中國人自己辦,中國不能亂,這個道理要反覆講,放開講。”對穩定是根本大局的道理,全黨同志要牢記在心,還要教育全體人民牢記在心。
正確處理維穩和維權的關係,秩序和活力的關係,源頭化解和末端處置的關係。人心安定,社會才能穩定。對涉及維權的維穩問題,首先要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按照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執法司法辦案,既要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也要注重“三重境界”:“明辨是非、定分止爭”“息訴罷訪、案結事了”“促進管理、創新治理”。
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穩定工作寧可百日緊、不可一日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決溫飽後的第一需求,是極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發展環境。”把握髮展和安全的辯證統一,既牢記安全是發展的前提,把安全發展融入高品質發展全過程,實現經濟安全、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生態安全的全方位之治;又牢記發展是安全的保障,以高品質發展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社會安定有序、百姓生活安寧。把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用發展與安全發展有機統一起來,推動實現高品質發展和高水準安全的良性互動,既要善於運用發展成果夯實安全穩定的實力基礎,又要善於塑造有利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安全環境,形成發展和安全相互配套、協調共進、互促雙贏的良好局面。
四、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
中國共産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我國創造社會長期穩定奇跡的最大奧秘。《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指出:“治理好我們這個世界上最大的政黨和人口最多的國家,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特別是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只要我們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不動搖,堅決維護黨的核心和黨中央權威,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政治優勢,把黨的領導落實到黨和國家事業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就一定能夠確保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團結一致向前進。”我們這樣一個有著9671.2萬黨員、493.6萬個基層黨組織的大黨,有著56個民族和14億多人口的大國,如果黨中央沒有核心、全黨沒有核心,那是不可想像的,是很容易搞散的,是什麼事情也辦不成的。
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必須堅持人民群眾這個根本政治立場,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個根本政治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這個根本組織原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治具有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是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準的平安中國的有力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中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印發《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形成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的頂層設計……
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徵,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統一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偉大實踐,統一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偉大實踐。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落實到基層,就是“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基層社會治理全過程,行政治理與居民自治、法治與德治相結合,讓黨的基層組織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提高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實現“黨的領導有力量、社會治理有成效、人民群眾有收穫”的目標。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加強和創新市域社會治理,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中央政法委從2020年開始在全國開展了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各地在實踐中探索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好經驗、新樣板。
五、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著力推進社會治理系統化、科學化、智慧化、法治化,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服務不缺位”。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訪制度,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各種風險往往不是孤立出現的,很可能是相互交織,並形成一個風險綜合體。對可能發生的各種風險,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增強責任感和自覺性,把自己職責範圍內的風險防控好,不能把防風險的責任都推給上面,也不能把防風險的責任都留給後面,更不能在工作中不負責任地製造風險。要加強對各種風險源的調查研判,提高動態監測實時預警能力,推進風險防控工作科學化、精細化,對各種風險及其原因都要心中有數、對症下藥、綜合施策,出手及時有力。
堅持系統治理,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在黨的領導下,依據憲法和法律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公眾勤勞之手同向發力,主導性與多樣性、底線性與前瞻性、系統性與協同性的有機統一,形成共建共治共用新格局。
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深入推進民法典實施,推動各級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持續提升公民法治素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堅持綜合治理,綜合運用法律、行政、道德、文化、心理、科技、市場等多種要素手段規範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係,協調社會關係,解決社會問題。毫不放鬆抓緊抓實疫情防控,堅定不移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堅持科學精準、動態清零,嚴格落實常態化防控措施,提高科學精準防控本領,堅決守住不出現疫情規模性反彈的底線,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接續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堅決維護政治安全,突出抓好經濟金融安全,著力加強網路安全,高度關注非傳統領域安全,加強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和能力建設,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搞好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基礎是切實做好各項民生工作,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發揮網格員、志願者等作用,做細常態管理服務,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不斷夯實社會安全穩定基礎。深化平安創建活動,完善信訪工作制度,健全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強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堅持專項治理,加強應急管理基層基礎建設,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機制,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運作機制,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開展矛盾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專項整治,依法嚴密防範和懲治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形成強大震懾、警示效應。
十年曆史成就,十年偉大變革。十年來,我們始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準,積極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作者:重慶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重慶市法學會常務副會長 馬奇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