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探索“鄉聘村用”穩定鄉村醫生隊伍

來源:新華社 時間:2022-09-09 11:03:30 編輯:珍珍

村醫穩,農村醫療才能穩。近年來,重慶部分區縣探索“鄉聘村用”鄉村醫生,將村醫身份從“個體戶”變為“單位人”,有的地方實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逐步破解村醫職業發展、養老保障等政策難題。基層反映,要通過“鄉聘村用”真正讓村醫招得來、留得住、能發展,還需要編制、財政等完善配套政策,合理分攤改革成本,推動鄉鎮衛生院改革。

從“個體戶”變“單位人”

一段時間以來,村醫隊伍面臨著“半醫半農”的身份尷尬,“新人難進、老人難退”現象突出,村醫收入總體偏低,學醫的年輕人不願到農村基層工作。當前,由於缺乏養老保障,不少村醫年老後仍在執業,不願退出。在重慶,60歲以上的村醫佔比超過了兩成,為農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能力相對弱化。

為提高村醫職業吸引力,夯實農村醫療衛生網底,近年來重慶部分區縣探索“鄉聘村用”村醫管理新體制,逐步實現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人、財、物一體化管理,將村醫從“個體戶”變成“單位人”,保障待遇、配齊團隊,一定程度上解決村醫養老等問題。

重慶市永川區何埂鎮玉寶村村醫胡嘯(左)在村民家中問診。新華社記者 唐奕 攝


重慶彭水縣一些偏遠行政村由於條件艱苦、收入低,村醫招人留人難,出現了村醫服務空白村。“按照‘鄉聘村用’的原則,縣裏拿出鄉鎮衛生院事業單位正式編制招錄村醫,先後補齊了19個偏遠行政村村醫崗位空白。”彭水縣農村衛生管理中心主任張維龍介紹。

渝黔交界處的彭水縣大埡鄉木蠟村,村醫蔣李娟在此已執業3年多。“木蠟村山大溝深,常住人口只有六七百人,如果像‘個體戶’一樣當村醫,一年醫療衛生服務收入可能只有兩三萬元。”蔣李娟説,“鄉聘村用”的好處是讓村醫有了編制身份,待遇有保障,如今把基本工資、績效獎勵、公共衛生補助等算在一起,一年有近10萬元收入,大大提高了職業吸引力。

前不久,木蠟村三組有兩名村民在烤煙房幹活時,突發中毒缺氧。一個電話聯繫上後,蔣李娟趕緊到府急救。“因為搶救比較及時,兩人都轉危為安了。”在農村基層,來找村醫看病的,大多是感冒、咳嗽、皮膚瘙癢、消化不良這樣的常見病和一些突發傷害,村醫崗位的存在,讓基層群眾在求醫看病方面得到了切實的方便。

“鄉聘村用”不僅解決了招人留人的問題,還為村醫隊伍的延續、更新創造了條件。在重慶,不少老年村醫之所以不願意退出,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養老保險沒有跟上,不繼續行醫很可能就失去了經濟來源。重慶墊江縣鄉鎮衛生院正式編制緊缺,就利用編外聘用的方式實現“鄉聘村用”。簽訂聘用合同後,墊江縣太平鎮九龍村村醫唐超成為鎮衛生院聘用職工,有基本工資、績效收入,醫院還為他購買了養老、醫療保險,不用再為退休發愁。年輕的村醫“頂”上來後,基層村醫機構的服務能力也得以保障。

團隊合作讓農村醫衛“有人幹”“幹得好”

過去村醫執業,更多是在農村基層“單打獨鬥”,成長空間有限,能力提升困難。重慶部分區縣推廣“鄉聘村用”後,實行鎮村一體化管理,將村醫納入鄉鎮衛生院規範化管理範圍,醫療、公共衛生實現團隊合作,有助於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

重慶九龍坡區鄉鎮衛生院為轄區內的村衛生室配齊了心電、影像遠端會診系統,可以實現“村檢查、鎮診斷”。“村醫就是鎮衛生院的職工,與其他專業科室醫務人員溝通很方便。”在九龍坡區西彭鎮迎新村,村醫尹榮舉説,如果遇到急診患者,在遠端會診的幫助下,村醫可以及時處理,為患者轉送上級醫院爭取了時間。

在農村基層,村醫不僅要看病開藥,還要為常住人口建立健康檔案,對慢病患者、孕産婦等重點人群提供公共衛生服務。部分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專業化要求高,需要團隊配合。

“實行‘鄉聘村用’後,鄉鎮公立醫療機構可以直接調配村醫資源,也能提高村醫幹公衛的積極性。”墊江縣坪山中心衛生院就制定了績效考核方案,專職幹公衛的村醫薪酬待遇有了保障。

不規範,血壓控制不好。這次發現問題後,我馬上建議她到醫院去治療,可不能等出了問題才‘亂投醫’。”胡志強説。

合理建立成本分擔機制

村醫紮根基層,是農村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的重要提供者。業內人士認為,通過“鄉聘村用”解決鄉村醫生身份問題,助推村醫職業化,是實現這一群體穩定發展的重要途徑。推廣“鄉聘村用”機制,一方面要適應鄉村人才振興的需要,將更多編制資源向基層傾斜,使鄉鎮衛生院有更多空余編制聘用村醫;另一方面也要建立改革成本的合理分攤機制。

記者調研發現,目前鄉鎮衛生院收入來源有限,保運轉壓力較大,如果每年因為“鄉聘村用”多增加一大筆村醫人員經費,推進“鄉聘村用”積極性會明顯降低。重慶有的區縣曾測算,如果要將村醫全部納入“鄉聘村用”範圍,鄉鎮衛生院一年要多支出近兩千萬元,負擔很重。基層建議,區縣、市級財政應按一定比例對“鄉聘村用”村醫購買養老、醫療保險等支出給予補助,合理分擔成本,打消鄉鎮衛生院的顧慮。

此外,過去鄉鎮衛生院與村醫在醫療執業上沒有直接聯繫,村醫出現責任糾紛由自己承擔責任。而實行“鄉聘村用”後,村醫成為鄉鎮衛生院聘用職工,醫療風險需要共擔。業內人士建議,應探索建立鄉村醫生執業風險化解機制,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村醫投保醫療責任險,合理分擔醫療風險。(李松/文   唐奕/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