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記者從市林業局獲悉,自2020年7月新修訂的森林法實施以來,我市全面落實法律制度措施,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截至去年底,全市森林覆蓋率提高到54.5%,排名首次進入全國前十位;森林蓄積量增加到2.5億立方米,為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提供了有力支撐。
“新森林法實施兩年來,我市林草制度和治理體系建設不斷完善,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水準顯著提升。”市林業局政策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兩年來,我市以林長制為總抓手,落實各級林長近2萬人,各級林長累計巡林22.9萬人次,重點開展了以防火、防蟲、防侵佔為主的森林資源保護工作,2020年以來森林火災發生起數和受害森林面積均保持在低位。
新森林法加大了對天然林、公益林、珍貴樹木、古樹名木和林地的保護力度,並專門增加了關於植樹節的規定。這使我市全民愛林護林意識進一步增強,在社會中形成各行各業、全市上下共同參與植樹造林、建設美麗家園的良好氛圍。
圍繞新森林法的實施,我市深入開展了國土綠化提升行動、退耕還林、國家儲備林、“兩岸青山·千里林帶”等重點生態工程,2020年來累計完成國土綠化營造林任務1522.2萬畝,有效促進了國土綠化面積和森林品質雙提升,同時也推進了城鄉綠化一體化,構建起宜居宜業的城鄉環境。
新森林法對“森林權屬”進行了明確,厘清了森林資源各權利主體的權利邊界、權利實現方式和條件等,在此基礎上我市探索了“橫向”“縱向”兩種森林生態補償機制,有效激活了沉睡的森林資源。
中心城區資金充足,可用地緊張,新增造林空間十分有限,而山區區縣森林覆蓋率指標高,綠化潛力大,經濟卻相對落後。“通過實施‘橫向’生態補償,讓保護髮展生態的地方不吃虧、能受益,解決了多年來尚未解決好的跨區域林業生態補償難題,形成共同擔責、共建共用的良性迴圈。”該負責人表示。
截至去年底,南岸區、江北區等地相繼與城口縣、巫溪縣等區縣簽約了8單“橫向”生態補償協議,總交易森林面積指標36.23萬畝、總成交金額9億多元。
據了解,接下來,我市還將持續實施“橫向”生態補償提高森林覆蓋率機制,推廣非國有林生態贖買機制,探索將集體林地(林木)、財政補貼、勞務收入等量化入股,建立林農利益保障機制等方式,進一步打通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換的通道。(記者 左黎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