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經開區創新模式 助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發佈時間:2021-12-31 09:48:19 來源:中國網 責任編輯:何靜怡

今年來,四川省廣安經開區積極探索“公調對接1+2+N”模式,創新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方式,進一步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對接調處化解基層各類矛盾糾紛200余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98%以上,有力維護轄區社會和諧穩定。

構建“一個解紛中心” 補齊基礎短板

一是整合資源要素,打破行政隸屬壁壘,以公安派出所場地為依託,整合鄉鎮(街道)黨政及駐地各單位人、財、物的資源,建立3個“公調對接調處室”。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加強調解人員派駐,司法所落實專人加強業務指導,公安派出所強化駐所日常管理,建成鄉鎮(街道)的重要解紛中心,規範設立矛盾糾紛對接登記區、法律政策諮詢區、解紛接待調處室等功能場地,切實做到人員、場地、設施保障到位。二是拓展調處渠道,堅持網上網下相結合,在公調對接室線下調處的基礎上,依託網格化服務管理系統加強矛盾糾紛線下收集、網上報送流轉,職能部門協作化解。結合疫情防控“宜疏不宜聚”的實際,適時通過電話、網路視頻等方式,與法律顧問、專業人士等開展遠端聯繫,推進線上指導和諮詢服務,切實增強矛盾糾紛調處的質效。三是抓好糾紛對接,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確保公安依法行政執法,進一步完善警情處置與非警矛盾糾紛有效銜接調處工作機制,推動非警矛盾糾紛與公安執法辦案有序分離,涉警情糾紛由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調處,非涉警情糾紛在公安民警協調無果的情況下,及時移交公調對接調處室開展調處,切實降低公安執法風險,有序推動矛盾糾紛步入正軌、及時調處。

完善“兩隻專業隊伍” 突破人才瓶頸

一是建強法律專業隊伍,鄉鎮(街道)司法所牽頭以司法行政人員和鄉鎮(街道)、村(社區)、企業單位的法律顧問為主體,廣泛吸納各界法律人士,組建法律專業隊3支10人,定期開展培訓交流,選派參與糾紛對接調處,切實提升案件調處的合法性、準確性。二是夯實專職調解隊伍,鄉鎮(街道)通過購買服務、政策獎補等方式,從人民調解組織、基層“五老”隊伍、糾紛調處能手等群體中,擇優選聘專職調解人員8名,常態駐所開展糾紛對接調處工作,做到糾紛對接不斷檔、不脫節。同時,通過業務培訓、專業輔導、交叉辦案等多種方式,不斷提升專職調解人員的政治素養和能力水準。三是強化協作調處攻堅,實行疑難矛盾糾紛由法律專業人員、專職調解員“雙跟進”,每個糾紛案件至少各落實1名人員專門負責推進,重大疑難案件吸納行業領域專家能手,組建調解工作專班,協同攻堅化解。實行案件調處“雙選制”,法律專業人士和專職調解員可根據專業特長,精準選擇接納具體糾紛案件調處;糾紛當事人也可共同從兩支專業調解隊伍中,自主選擇具體人員調解,切實增強矛盾糾紛調處的合法性、公正性、有效性。

發揮“N種基層力量” 提高調處效能

一是夯實力量強基礎,各地在夯實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的基礎上,堅持以村(社區)為單位,調動“兩委”幹部、兩代表一委員、駐村幹部、網格員、法律明白人、志願者等N種力量,廣泛發動參與基層矛盾糾紛調處,切實建強基層解紛工作基礎。二是協作聯動查糾紛,加強村(社區)警務室與村(社)解紛隊伍對接協作,公安幹警在出警處警、治安巡防等日常事務中,將矛盾糾紛巡查作為重要內容,會同解紛工作力量同步開展排查,及時發現掌握涉警與非涉警的各類矛盾糾紛。三是源頭調處就地解,一般性、苗頭性矛盾糾紛,出警或巡防幹警會同村(社區)解紛力量,通過隨手調APP,協作推進就地調處和疏導化解。情況複雜、疑難特殊的矛盾糾紛問題,及時對接移交至公調對接室,推進專業調處、攻堅化解,有力實現糾紛發現在早、調處在小。(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