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渝北區鄉村治理舉措受全國推薦學習

發佈時間:2021-11-16 10:29:36 來源:中國網 責任編輯:吳婕

近日,農業農村部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第三批全國鄉村治理典型案例,重慶市2個案例入選。其中渝北區《明確村級組織承擔事項助推基層減負增效》案例成功上榜。

據悉,渝北區在鄉村治理工作中,聚焦村級組織減負增效,通過建立自治清單、協助清單、負面清單、證明清單“四張清單”制度,厘清村級組織工作範疇,明確基層工作權責。解決了村級組織工作事項多、考核評比多、機構掛牌多、蓋章證明多等問題,實現了“鬆綁減壓”提效能、高效服務為民謀發展、多元共治促和諧的目標,打造了政府治理、社會協同和村民自治互動的良好鄉村治理格局。

據統計,這一制度實施以來,累計減少部門和鎮街延伸事項340項,為村級組織總體減負50%以上。

明確村級組織調解民間糾紛、辦理公益事業等23項依法自治事項清單,明確村級組織依法履職工作內容,厘清工作責任邊界;注重加強民主協商,村級組織在帶領廣大農民群眾搞生産、謀發展過程中,凝聚力、組織力、戰鬥力不斷增強;推進三治融合,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等納入村級協商內容,充分調動農民參與鄉村治理的積極性。

明確村級組織應當依法協助政府做好社會救助、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等工作清單27項,督促區級部門為村級組織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給予支援和保障;推進“三社聯動”,開展心理疏導、資源連結等社會工作,引導區級部門購買其提供的服務,實現資源互通、多元共治,更好地為困難群眾排憂解難;減輕考核負擔,對購買基層組織服務的事項,改變目標考核評價方式,以合同條款為依據開展滿意度評定,切實減輕村級組織考核負擔。

明確規定不得將村級組織作為行政執法、拆遷拆違等7項工作的責任主體,為萬能村委鬆綁,開展規範掛牌和工作機構專項治理,共核減部門、鎮街在村級組織設立的工作機構及牌子18個,規範管理制度、活動制度等上墻制度25項;通過定立準入規矩、嚴控準入源頭,讓村級組織卸下包袱、輕裝上陣,集中精力更好地開展村民自治,服務群眾、推動發展;對確需新增或取消的負面事項,嚴格執行事前協商、評估審核、審定批准程式後,動態納入清單管理。

明確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職責範圍內的核實證明事項,不得要求村級組織出具證明。取消村級組織出具證明事項35項,梳理保留村級組織依法出具證明事項7項,並列明設定依據等,為農民提供一門辦理、一站服務,實現簡單證明當場辦結、複雜證明限時辦結;對國家部委、市外要求提供的證明事項、民商事主體或其他社會組織要求辦事群眾提供的證明事項,屬於自治範疇的,由村級組織依法據實提供,對未納入證明事項清單的,依法據實出具證明,最大程度為群眾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建立部門間資訊核查反饋機制,依託數字服務平臺,實現部門協同、數據互通、資源共用等,讓群眾少跑腿、數據多跑路。(楊青、吳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