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時勇:鄉村全面振興要著力破解三産融合發展難題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強調:“堅持産業興農、品質興農、綠色興農,精準務實培育鄉村産業,完善聯農帶農機制,實施農民增收促進行動。”鄉村産業發展是鄉村振興的重中之重,而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則是實現鄉村産業發展的有效途徑。近年來,各地立足農村特色資源,面向市場需求,持續推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有力推動了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提供了重要支撐。但筆者在調研中也發現,當前鄉村“三産融合”發展還存在耕地集約利用水準不高、農産品加工業發展滯後、用地保障與需求不協調等較為突出的問題,需要採取有力措施予以有效破解。
以標準化集約化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一是推行農業“標準地”改革。分類設置規劃標準、産業標準、主體標準、投入産出標準、環境保護標準等控制性指標,倒逼先進適用技術和設施投入,促進“標準地”要素聚合。實施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堅持“建、投、用、管、還”一體謀劃、一體推進,突出“以用定建、建用一體”原則,引入“中”字頭企業、國有企業等參與建設運營,提高資源配置品質,形成規模經營優勢。二是完善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依託雙層經營體制,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因地制宜發展稻漁綜合種養、水旱輪作等,促進“一田多産、一水多用”。大力發展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社會化服務組織,引導和規範社會資本下鄉,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創新現代生産經營方式,加快推進標準化、集約化、規模化、科技化、資訊化的農業基地建設,提升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承載力。三是提升農業生産社會化服務水準。支援現代農機裝備研發製造,實施丘陵山區農業機械化示範工程,推動一批適應性廣、作業性強、可靠性好的小型輕簡農機裝備示範應用。加快“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農機應急作業服務隊建設,推動農機社會化服務實現農業鄉鎮全覆蓋。
加快推進農産品加工業實現高品質發展。一是優化發展佈局。引導規模較大、工業化程度高的加工項目進産業園區,具有一定規模的加工項目向縣城或有條件的鄉鎮城鎮開發邊界內集聚,直接服務種植養殖業的初加工項目佈局在村莊集中建設區內。鼓勵農産品加工龍頭企業牽頭組建産業聯盟或産業聯合體,培育形成糧油、畜牧等綜合産值上百億乃至千億的産業集群。二是培育龍頭企業。實施領軍企業、“小巨人”企業培育工程,壯大億元企業群體,培育一批專精特新農産品加工企業。鼓勵企業強強聯合,引導發展加工企業集團,支援農産品加工企業“上規”“上市”。三是健全全産業鏈標準體系。因地制宜做好“土特産”文章,完善農業生産地方標準,支援全産業鏈標準化示範基地建設,全面推行食用農産品合格證制度,升級打造農産品品質安全追溯平臺,推動農業特色化、集群化、融合化、標準化發展。
切實保障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用地。一是盤活存量用地。推行鄉村産業用地點狀規劃、點狀報批、點狀供地,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準。以村為單位全面摸排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宗數、面積、使用情況,對可利用的納入鄉村規劃;因特殊原因無法利用的,納入復墾計劃或在村規劃中規劃為非建設用地。二是擴大增量用地。落實好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安排不少於10%建設用地指標、省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應安排不少於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等政策措施,重點保障鄉村産業發展用地需求;對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實行“計劃跟著項目走”,健全設施用地保障制度,對産業融合發展建設用地做到按需保障、應保盡保。有序開展鄉村閒置集體建設用地、閒置宅基地、“四荒地”等土地綜合整治,結余的建設用地優先用於發展鄉村産業項目。三是拓展變數用地。完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流轉規則,允許村集體把集體成員依法自願有償退出的閒置宅基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同時鼓勵優先用於産業融合發展。探索實行“預留地”制度,農村集體土地依法被徵收為國有土地的,可按被徵收土地面積的一定比例,為被徵地村集體安排解決産業融合發展所需的建設用地。
(作者係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政協副主席、致公黨重慶市委會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