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時勇:以創新舉措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
加快制度創新,持續優化外資營商環境;加快業態創新,積極引導外資投資方向;加快模式創新,切實做好投資促進工作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提出6方面24條政策措施,要求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這無疑是當前提振發展信心、穩定經濟增長、擴大就業保障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優化供給體系,增加市場有效供給,從而更好滿足高品質消費需求。
外資對於中國經濟發展意義重大。回顧過去,吸引外資、承接外國的産業轉移是中國融入國際生産網路的主要方式,也是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國已成為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主要貿易夥伴,貨物貿易總額穩居世界第一,外資企業創造了我國2/5的對外貿易、1/6的稅收收入和近1/10的城鎮就業,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有目共睹。從促進高品質發展角度看,外商投資的産業結構持續優化,也更有利於促進我國産業結構升級。2012-2021年,在國際環境日趨嚴峻複雜的背景下,中國實際使用外資仍然保持了較快增長,特別是高技術産業吸收外資的勢頭增長迅猛,年均增速達到11.7%。2022年,我國高技術産業實際使用外資規模繼續擴大,同比增長28.3%,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研發與設計服務領域引資規模增幅分別達到了35%和26.4%。高技術領域利用外資持續擴大,有助於更好地服務我國現代化産業體系建設,也是我國高品質發展的客觀需要。
習近平總書記7月在江蘇省考察時強調,“要暢通國內國際雙迴圈,積極打通堵點、接通中斷點,不斷創新吸引外資、擴大開放的新方式新舉措,建設具有世界聚合力的雙向開放樞紐,推動外貿創新發展,不斷鞏固和拓展國際市場。”因此,貫徹落實《意見》精神,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關鍵是要構建以創新舉措為核心的利用外資新路徑新模式。
加快制度創新,持續優化外資營商環境。制度創新能為經濟高品質發展釋放更大紅利,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的重要基礎。要主動對照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深化國內相關領域改革,營造完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我國在市場環境、産業環境、發展前景等方面具備的優勢,吸引更多、更高品質的外商企業來華投資。要重點改善外資經營的制度環境,按照《外商投資法》和負面清單、鼓勵清單等要求,清理相關政策文件和法規,清除外資準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限制。要加快構建國內統一大市場,破除地方保護主義和行業壁壘,落實好外資企業國民待遇,保障外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招投標、標準制定,加大智慧財産權和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
加快業態創新,積極引導外資投資方向。在繼續吸引外資投向先進製造、現代服務、數字經濟等領域的同時,加大重點領域引進外資力度,支援外商投資在華設立研發中心,與國內企業聯合開展技術研發和産業化應用,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及其設立的研發中心承擔重大科研攻關項目,更多地吸引外資向高技術領域投資。充分發揮國家鼓勵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政策的效應,引進高技術含量、高端環節的外商投資,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和高端人才,推動外資參與國內的研發活動,加強國際技術合作,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和各類的功能性機構。充分發揮自由貿易區(港)在擴大開放中的先行先試作用,積極探索在數字經濟等前沿領域的開放合作。
加快模式創新,切實做好投資促進工作。要完善利用外資協調推進機制,創新利用外資模式,加強政府部門與內外資企業溝通交流和資訊共用,提高利用外資品質和水準。進一步擴大外資市場準入,取消或放寬外資準入限制,提高外商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準。要充分調動部門和地方積極性,採取多種有效方式,主動組織實施國際産業投資合作活動,併為外商來華從事貿易投資洽談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要加快健全重大和重點外資項目工作專班機制,加快推進項目簽約落地,中央與地方專班應協同配合,全過程跟蹤項目推進情況,協調解決涉及地方層面和需要在國家層面協調的涉及規劃、用地、用海、環評、能耗等實際問題。
(作者係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政協副主席、致公黨重慶市委會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