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客服售賣用戶資訊;離職程式員擅自刪除代碼;利用“虛擬貨幣”組織傳銷……
數字時代,指尖上的犯罪離我們遠嗎
在數字化已經滲透到經濟社會生活的各領域、各環節的當下,不法分子只需要一部電子設備即可實施犯罪。日前,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發佈涉數字經濟犯罪典型案例,提醒公眾:若不提高警惕,指尖上的犯罪或許就在一念之間。
隨著網際網路的廣泛應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便利人民群眾生活的同時,涉數字經濟犯罪也相伴而生。特別是在數字化已經滲透到經濟社會生活的各領域、各環節的當下,不法分子只需要一部電子設備即可實施犯罪。在網路另一端的人可能只是上網看視頻、打遊戲,也可能只是通過平臺“薅羊毛”,殊不知,一些觸網行為不經意間已經與違法犯罪有了交集。
上海市楊浦區聚集了大批高校、科研院所和網際網路高新技術企業,數字經濟蓬勃發展。日前,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2018-2022年涉數字經濟犯罪案件司法白皮書》及典型案例。記者梳理相關案件後發現,涉數字經濟犯罪就在我們周圍,若不提高警惕,指尖上的犯罪或許就在一念之間。
離職員工刪代碼“坑”公司
身處大數據時代,網路平臺存儲和處理了大量個人資訊。作為從業人員,應當嚴格規範個人資訊的處理活動,做好個人資訊保護的“守門人”。辛某某的故事就是一個反面案例。
2020年4月起,辛某某為牟利,利用其在某醫療美容公司擔任網路客服、為顧客提供諮詢服務等便利獲取了包含電話號碼、整容意向等在內的顧客資訊,並私自將上述資訊提供給某醫美網路平臺,由平臺再將資訊派發給與之合作的醫美機構招攬顧客。辛某某在顧客成功消費後獲取該平臺給予的佣金返利。經查,辛某某在該平臺以代理身份共發佈顧客資訊6000余條,非法獲利共計37萬餘元。
楊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對辛某某提起公訴。楊浦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最終判處辛某某有期徒刑4年,罰金40萬元;退出的違法所得15萬元予以沒收,不足部分繼續予以追繳。
當下,越來越多的工作資料存儲在網上,訪問也越來越便利,對每位從業者的職業操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院提醒,即使離職或遭遇不公正待遇,也應理性維權,不能意氣用事。
2021年6月,錄某某從某知名網際網路頭部企業離職。當日,錄某某未經許可用本人賬戶登錄代碼控制平臺,將其在職期間所寫平臺優惠券、預算系統以及補貼規則等代碼刪除,導致原定按期上線項目延後。經審計,公司聘請第三方公司恢複數據庫等共計支出約3萬元。最終,結合被告人錄某某如實供述罪行、賠償被害單位並取得諒解、自願認罪認罰等情節,法院以其犯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罪,判處錄某某有期徒刑10個月。
有人網購時“買真退假”
網路平臺為消費者提供了更為廣泛、便捷的交易渠道,網路購物日益成為主流購物方式之一,也催生了新的犯罪形態。
2021年11月至2023年2月間,李某從某知名運動品牌天貓官方旗艦店購買正品運動鞋服後,將商品標簽裁剪後,縫紉到從他處購買的假冒運動鞋服上,再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機制,將假冒運動鞋服退貨,騙取退款共計6萬餘元。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1年2個月,罰金1.5萬元;查獲的犯罪工具應予沒收。
利用網購實現“買真退假”之外,還有人將歪腦筋動到了干擾企業經營上。
2021年12月2日至8日,馬某某在已從公司離職的情況下,未經許可,登錄商家後臺作業系統,改高兩款玩具熊的銷售單價,並由黃某某按照與其事先約定,從該平臺上購入被抬高價格的玩具熊。後馬某某利用商家自行取回商品的功能,通過商家後臺作業系統修改退貨地址,將與原售價差價部分的玩具熊以“賣家取回”的方式,從倉庫發貨至黃某某指定的地址,造成甲公司損失5萬餘元。
楊浦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某其行為已構成破壞生産經營罪,以破壞生産經營罪判處被告人馬某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退出的違法所得發還被害單位。
網上打遊戲被捲入傳銷
“人人影視字幕組”曾經風靡一時,自2018年起,梁某某先後成立多家公司,指使王某某聘用萬某某等人,開發、運營“人人影視字幕組”網站及各類客戶端;梁某某又聘用謝某某等人組織翻譯人員,從境外網站下載未經授權的影視作品,翻譯、製作、上傳至相關伺服器,對用戶提供免費線上觀看和下載。
這期間,梁某某還以接受“捐贈”的名義,通過“人人影視字幕組”網站及客戶端收取會員費;指使謝某某以公司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並收取廣告費用;指使叢某某對外銷售拷貝未授權影視作品的移動硬碟。
經鑒定及審計,“人人影視字幕組”網站及相關客戶端內共有未授權影視作品3萬餘部,會員數量共計683萬餘人;自2018年1月至案發,上述各渠道非法經營數額總計1200余萬元,其中,被告人陽某某、胡某某任職期間的非法經營數額分別為200余萬元、400余萬元。
2021年8月,檢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對王某某等14人提起公訴。楊浦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等14名被告人夥同他人,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依法予以處罰。
網路上需要充值的遊戲眾多,玩家一不小心也容易成為犯罪分子詐騙的對象。
在上海首例“虛擬貨幣”型網路傳銷犯罪中,牟某某在楊浦區、海南省海口市等地實際經營公司,招攬員工,共同開發、經營“波爾世界”APP。“波爾世界”APP以“百萬大鱷”“一起挖恐龍”等遊戲項目為名,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吸引他人註冊成為會員。會員間按照推薦發展的加入順序組成上下級層級,並購買兌換該APP內數字貨幣作為門檻方能參與上述遊戲,獲取數字貨幣增值。經鑒定,“波爾世界”會員總層級數超過3層,參與人數1萬餘人。
楊浦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牟某某、陳某某等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應予處罰。最終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牟某某有期徒刑6年6個月,罰金25萬元,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5年,罰金15萬元。(記者 裴龍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