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寶榮:完善數據管理 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
原題:全國政協委員、甘肅省工業和資訊化廳副廳長黃寶榮:
完善數據管理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快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近年來,黨中央高度重視發展數字經濟,將其上升為國家戰略。數字經濟發展速度之快、輻射範圍之廣、影響程度之深前所未有,隨之帶來的是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逐步深入,為增強産業鏈供應鏈韌性,推動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注入新動力。
數據作為新型生産要素,是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的基礎,是數字經濟的核心關鍵要素。在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過程中,企業數據管理意識缺乏、管理方式落後、管理體系不健全,導致企業數據管理存在採集不完整、“數據孤島”、數據品質差、數據標準不一致、數據影響分析困難、數據管理混亂、數據安全無保障等問題,嚴重影響數據的可用、可信、可流通、可追溯水準,生産運營過程中沉澱的數據成為難以分析利用的“臟數據”,後續數據清洗加工耗時費力,無法滿足高層次的數據確權、流通、交易、使用、分配、治理、安全要求,嚴重制約數據價值的釋放,影響企業數字化轉型的品質。絕大多數企業對數據資産的掌握程度仍停留在簡單的數字化和數倉建設層面,手中的數據難以轉化為數據資産,數字化轉型也因此裹足不前,拖慢全國統一的數據要素大市場的形成和工業網際網路、雲計算、人工智慧的推進速度。
健全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加快立法步伐,完善體制機制,為數字經濟快速發展提供法治保障成為當前數字經濟發展特別是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急需解決的關鍵環節。完善數據治理,提升數據品質,保障數據可用可管、完整準確和安全可信迫在眉睫。率先在工業領域加快數字經濟立法,從源頭解決數據的標準化管理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有助於充分發揮我國海量數據規模和豐富應用場景優勢,激活數據要素潛能,支撐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為此,建議:
一是將數據管理標準化上升到法律層面。參照環境影響評價和節能評估審查立法體系,建議全國人大將數據管理要求納入立法計劃,明確企業數據管理的法定責任、執行標準和統計規範。
二是在《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通用大綱》中增加數據管理專篇。參考原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的我國首個數據管理領域國家標準《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DCMM)》,要求企業對擬投資項目從數據戰略、數據治理、數據架構、數據應用、數據安全、數據品質、數據標準和數據生存週期8個核心能力方面完成數據管理專篇編制和貫標。
三是在適宜地區率先開展“數評”試點。將數據管理能力評估與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審查並列為投資主管部門項目核準備案的單項前置條件予以審查備案。選取國家數字經濟樞紐節點省份或地區率先開展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