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黃某強、朱某鵬、吳某、鄧某澳“哈啰單車盜竊案”正式宣判。主犯黃某強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其餘被告人分別獲刑。本案扣押的贓款130余萬元,依法返還被害單位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所盜哈啰單車山東新未來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拆解場地
檢察機關指控,2022年8月末至2022年10月初,被告人黃某強夥同被告人朱某鵬、吳某,先後多次對哈爾濱、武漢多地停放路邊的哈啰單車實施盜竊。此後被告人黃某強先後多次將所盜單車出售給山東省鄆城市新未來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負責人被告人鄧某澳,鄧在明知車輛可能係違法所得,仍多次予以收購。黃某強累計出售盜竊哈啰單車超1100輛、及車輛配件若干,其盜竊所得非法獲利近7萬餘元。
批量哈啰單車于哈爾濱、武漢集中神秘消失
2022年9月,哈啰哈爾濱運營人員發現,主城區多地段停放路邊的哈啰單車無故消失,批量失去GPS定位信號,“我們後臺顯示,這批車丟失的情況都集中在22:00-次日4:00期間,高度懷疑有盜竊分子損壞GPS定位設備將單車盜走。”該運營人員表示,市內巡查過程中亦發現大量集中被拆毀丟棄的車鎖。9月底哈啰方面當即報案。
所盜哈啰單車車鎖被拆毀後散亂丟棄遠郊樹叢
被判重刑11年!緣何團夥作案為七萬元以身試法?
“幾乎都是淩晨,我們開車在主城區逛,發現集中有單車、周圍又沒人沒監控的地方,就搬到貨車上卸鎖,每天偷20-30輛。”被告人朱某鵬供述,黃某強以300元報酬,帶領朱某鵬、吳某于哈爾濱先後實施盜竊。2022年8-10月期間,760余輛所盜單車被黃某強出售給山東鄆城新未來再生資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新未來”)負責人鄧某澳。而鄧在明知車輛可能係違法所得,仍多次予以收購。
據被告人吳某供述,因礙于與黃某強朋友情面才答應同夥作案,並未深想後果嚴重性。“起初我也猶豫,知道違法。但我們都背了貸款,且我當時還欠了他13000元,大家都挺難的,我就答應了。”
因懷抱僥倖,或認為團隊作案“神不知鬼不覺”,就在2022年10月三人于哈啰騎行武漢入職再度作案。借將聚攏倉報廢哈啰單車運往指定報廢廠期間,把240余輛報廢單車分四次盜出,將這些單車再度出售。
“我提出,由我租貨車和庫房,用來投車和存放,等攢夠一定單車數量再一起賣。賣的事,他倆不用管,負責出力就行,每天我按300元支付他們。”被告人黃某強供述,賣給山東新未來鄧某澳的單車大部分車況較好,但鄧某澳仍按廢鐵、廢鋁低價收購。被告人鄧某澳供述,“他第一次賣給我,我發現沒定位鎖、還沒正規手續,我就知道是盜竊的車。當時真沒尋思後果這麼嚴重,以為只有偷車的人才要負責,我才收的。”
公安部掛牌督辦 警企合力偵破
通過哈爾濱警方、哈啰企業方警企聯動、調取大量視頻、海量數據,並進一步深挖細查、週密部署,2023年4月,專案組兵分兩路,分別於天津、哈爾濱兩地集中開展收網行動,在哈爾濱將犯罪嫌疑人黃某強抓獲,在天津將犯罪嫌疑人朱某鵬、吳某抓獲,在哈爾濱將犯罪嫌疑人黃某強抓獲;6月在山東菏澤將被告人鄧某澳抓獲。
鋻於該案案情重大,社會影響惡劣,2023年6月,公安部刑偵局將該案件列為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
“我們的人員曾多次網格蹲點巡查,在2022年9月底,于哈爾濱發現一台白色箱式貨車在停放共用單車的位置停留,三名男子正往貨車上搬運哈啰單車。正要上前查問,該車迅速駛離,未能追上。那一次當時看見即是三人。”哈啰廉正審計部監察組鄒海超表示,為形成完整證據鏈,數據取證、科學定損等,企業與警方屢次跨城聯動,亦曾頂著40°高溫天在超6000輛聚攏單車中,用掃碼器篩查比對,判定盜竊數量。
哈啰廉正審計部負責人資深總監彭容表示,事實上,無論是産品端、系統端、城市端以及制度側,哈啰都構建了完備的廉正倒查綜合體系,對本次案情抽絲剝繭、厘清思路、找到案件突破口提供了可溯可查的有利信源支援,“企業經濟損失數額巨大,退賠僅是挽回資産,背後的運營損失其實更大。我們希望,這起案件的處置能對社會起到更為積極意義,切勿認為共用單車是法外之地,不要心存僥倖、行差踏錯。”彭容表示,接下來,哈啰方面也將進一步加強監管,在企業運作日常持續常態化進行專項打擊行動,聯合城市運營端、供應商合作端等多方聯動,共同進行聯合打擊。”
最終,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強、朱某鵬、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至5年不等;被告人鄧某澳明知黃某強銷售的單車係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購,其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此外,法院將繼續追繳被告人黃某強非法所得人民幣6.9萬餘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本案扣押的贓款131萬餘元,依法返還被害單位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圖片由哈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