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進一步加嚴 失信電商將無路可走

發佈時間:2018-07-12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吳濤 責任編輯:常玉

資料圖:用戶正在網購。<a target='_blank' href='http://big5.china.com.cn/gate/big5/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發劉可耕攝。

電商本來是方便快捷的購物方式,但貓膩越來越多,“先漲價後打折”、“發佈虛假廣告”等時有發生,這些行為正在透支電商平臺的信用。

商品定價很“隨性”

電商信用的喪失首先表現在價格上,記者注意到,很多電商商品價格可以説是一天一變,尤其是促銷期間。

還有就是促銷方式複雜多樣,“沒有一定的數學計算能力,還真不知道優惠了多少。”有用戶這樣吐槽。

2017年雙11期間,深圳網購達人劉麗(化名)在一家網店給兒子看了一套衣服,點擊進入後,頁面顯示繳納定金30元可抵75元,“如果到時尾款支付不了的話,預訂金肯定打了水漂。”

她又進入另一家網店,是“滿299元減100元券”的活動,她當即將一套保暖內衣和家居服加入購物車,但被告知,優惠券只能在預售的同款、同顏色、同型號的商品中才能使用。

她算了筆賬,自己後期還要掏更多的錢,買同款商品才能享受優惠,“真的是太坑人了。”

今年618期間,中新網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觀察發現,某款咖啡售價59元,可經過618促銷期後沒多久,就降至49.9元。這意味著這款咖啡,名義上618期間搞促銷,可價格比平時還要高。

資料圖:近幾年,網購發展很快。<a target='_blank' href='http://big5.china.com.cn/gate/big5/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記者張勇攝

警惕電商金融騙局

記者注意到,越來越多的電商企業和金融結合起來,用戶要注意了,除了要量力“剁手”以免還不起分期付款外,還要警惕其中的金融“陷阱”。

比如,近日出現問題的聯璧金融(上海聯璧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就和一些電商平臺有瓜葛。

原來,很長一段時間,京東、國美、蘇寧等電商等上線了斐訊“0元購”産品,有路由器,電子秤等多款産品。以其中一款路由器為例,399元買回家,一個月後返還399元。這相當於0元買了個路由器,不少用戶進行了購買。

這個過程要經過中間一個平臺,即斐訊的合作夥伴聯璧金融。路由器硬體上面帶有K碼,憑K碼可在聯璧開戶,399元沉澱一個月後返還給消費者。

可是,近日,聯璧金融被公安部門立案調查,部分購買斐訊産品的用戶遇到K碼兌換問題。隨後,斐訊表示承擔責任,7月6日,斐訊再發佈公告稱,“完成審核及兌換近10萬單。”可截至目前,仍有很多購買者損失未得到妥善解決。

“買了不到一個星期就翻車了,花1000多元買這個不值當”“希望聯璧能扛過去,別翻車”“翻車了,想哭”,有上述産品購買者在某電商平臺購買頁面這樣留言。

雖然斐訊稱,在“0元購”行銷活動中,消費者購買産品後,可自願選擇是否參加K碼禮包激活兌換,K碼禮包激活兌換與京東、蘇寧、國美等三方銷售平臺及終端銷售商無關。

可很多網友並不認同,稱,“要不是衝著京東、國美、蘇寧等電商平臺的知名度和信譽度,才不會購買這樣的産品。”

資料圖:市民正在使用手機APP。<a target='_blank' href='http://big5.china.com.cn/gate/big5/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記者侯宇攝

電商違法、虛假廣告多

部分電商還有一個失信行為大家經常能看到,就是虛假廣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公佈2018年第一批20個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中,其中就有多個為電商違法或虛假廣告。

2017年“雙11”促銷活動期間,湖南長沙絕味食品行銷有限公司廣告的文字及圖片內容低俗媚俗,含有不尊重女性及性暗示內容,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並將廣告展示在天貓頁面。

這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的規定。2017年12月,長沙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60萬元。

而上海心知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則是利用網際網路上的互動百科詞條進行宣傳,虛構《抗衰老聖典》中相關內容,冒充“百齡堂鹽藻蝦青素”“百齡堂鹽藻”具有臨床醫學功效;利用自有網站虛構科研機構和科研數據成果,冒充“百齡堂極藻5S”對疾病治療有效。

這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2017年11月21日,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30.32萬元。

近日,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不少電商企業打廣告稱,幾塊錢買手機、冰箱,但點擊進去後壓根就沒有這個價格的冰箱、手機等。有律師對此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涉嫌用戶欺詐,都屬於虛假廣告。

延伸

——重點整治這些行為,無信用電商將無路可走

記者梳理相關資料發現,國家其實對電商失信行為早有規定。

2014年6月,《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就提出,加強網店産品品質檢查,嚴厲查處電子商務領域制假售假、傳銷活動、虛假廣告、以次充好、服務違約等欺詐行為;打擊內外勾結、偽造流量和商業信譽的行為,對失信主體建立行業限期禁入制度。

2016年12月,國家發改委、央行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財金〔2016〕2794號),進一步指出嚴厲打擊通過惡意刷單、惡意評價、空包裹代發郵寄等方式偽造交易記錄和物流資訊實現“增信”、“降信”的違法失信行為。

2018年5月,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八部門聯合發文加大對電子商務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除了將進一步打擊惡意刷單、惡意評價、空包裹代發郵寄等失信行為外,其中的亮點是成立跨地區“反炒信”聯盟和聯合懲戒。

官方要求,下一步加大對失信主體的懲戒力度,各地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地方實際,制定地方電子商務失信主體認定標準,並將認定後的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納入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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