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家住永寧縣的馬女士向本報新聞熱線0951-6024110反映稱,她于2019年10月中旬買了一輛新能源轎車,直到上個月審車時才發現,當時買的新車其實是輛二手車。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當日,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報料:新車變成二手車
馬女士告訴記者,2019年10月初,她在寧夏西北源森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北源森)旗下的車行看中了一輛禦捷馬純電動新能源轎車,當時接待她的是寧夏興億川新能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億川公司)的高先生。“他説我這輛車是5.2萬元,讓我先付了1.5萬元,10月12日又付了剩下的錢。”馬女士回憶,交清車款後沒有簽合同,在她的要求下,對方給了她一張收據,上面蓋了興億川公司的章。
之後,高先生找仲介公司到銀川市車管所為這輛車上戶,期間,高先生曾讓馬女士手持身份證站在白墻邊拍照,選車牌號的時候馬女士去了車管所。馬女士説,拿到機動車登記證書後,她看到上面的機動車所有人為張世清,登記日期為2018年12月11日,在登記欄裏印著自己的姓名,獲得方式為“購買”,轉移登記日期為2019年10月16日。“當時我就覺得奇怪,但他們説這輛車有國家新能源補貼,要先入戶,所以就再沒起疑心,還以為張世清是他們的公戶。”馬女士稱,提車後,里程錶上顯示已經行駛了3000公里,對此她再次詢問高先生,高先生稱是跟別的車倒了一下里程錶,並再三保證是新車,對於這個説法馬女士也未再深究。
直到2020年12月5日,馬女士去車管所審車時,經工作人員提醒,她開始懷疑自己買了一輛二手車。馬女士説,想到新買的車被提前上戶到他人名下,以及車輛顯示的3000公里行駛里程,她完全有理由懷疑這是一輛二手車。對此,她曾多次找西北源森和興億川公司要求退車,但這兩家負責每人平均表示不同意,她又投訴到市場監管部門,但市場監管部門讓她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西北源森:不滿消費者處理方式
1月18日15時許,記者來到西北源森公司,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稱公司負責人楊先生不在。隨後,記者根據馬女士提供的手機號試圖聯繫楊先生,但電話接通後,對方稱打錯了並挂斷電話,之後再撥打時便無人接聽。隨後,記者發短信説明採訪需求,19日9時許收到回復,在短信裏楊先生表示,對於這件事近期已有多方媒體來了解,也有相關部門介入,他對馬女士以生命來威脅的行為非常不滿。對於記者提出能否在電話裏溝通事情來龍去脈的要求,楊先生稱有時間提前約見面説,但當記者提出下午可否見面後,再未得到回復,打電話也無人接聽。
19日晚,楊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不過其表示電話溝通不方便,但對於何時可以見面採訪的提議,楊先生只表示次日可以提前約見,還沒有明確答覆何時何地可見通話便中斷了。直到3個小時後,記者收到短信,稱“剛看到(短信),剛手機沒電了。”
興億川公司:提前入戶只為領補貼
通過企查查,記者了解到楊先生是西北源森法定代表人,更是興億川公司的大股東,持股比例為45%,高先生也是股東之一,持股比例為10%,但該公司經營狀態于2020年7月6日由“存續”變為“登出”。對此,高先生表示,自己和楊先生、丁先生三人合夥成立了興億川公司,該公司和西北源森辦公地點都在一起,後因三人産生分歧,遂將興億川公司登出。當日,馬女士看車時,他是幫忙代賣西北源森的車,但是會計開收據時卻蓋了興億川公司的章。“賣車時給她説的很清楚,張世清是我們的員工,為了拿國家(新能源)補貼,需要在2018年12月那個時間節點入戶,不入戶廠家會扣經銷商保證金,補貼也拿不上了,車也就不是那個價格了。”高先生稱,讓這輛車提前入戶,其實是方便生産廠家領取國家補貼,這個補貼經銷商享受不上,但對於消費者來説,買車價格便宜了。
“這件事還是應該找西北源森。”高先生認為,自己只是代賣車的人,車是西北源森的,馬女士應該去找西北源森解決。在他看來,馬女士之所以在長達一年三個月後才要求退車,其實是因為售後沒做好。“她來問行駛里程3000公里咋回事,我給她解釋了,是另一輛車的里程錶壞了,兩個倒了一下,車確實是新車,還給她承諾換一桶齒輪油,但後來西北源森售後沒處理好,馬女士就到處投訴。”高先生説。
監管部門:調解失敗建議訴訟解決
隨後,記者又來到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興慶區分局玉皇閣北街市場監管所,該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馬女士確實以西北源森涉嫌欺詐投訴到該所,他們曾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楊先生稱買車時來龍去脈已告知馬女士,馬女士堅稱遭遇欺詐主張退車,雙方分歧較大,各執一詞,最終調解未果,該所于2020年12月9日作出了投訴終止調解決定書,但馬女士拒絕在上面簽字。“建議馬女士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該工作人員稱。
律師説法:購車時有無告知是關鍵
那麼,經銷商在庫存車沒有賣出去的情況下,為了讓生産廠家領取國家補貼,直接將車輛登記到員工名下的行為是否涉嫌違法,馬女士提出退車的要求又是否合理?
上海中夏(銀川)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良富認為,馬女士在購買車輛時,如果經銷商沒有向其告知車輛已經登記的事實,則可能涉嫌消費欺詐;但如果已經明確告知為了領取補貼獲得銷售底價,馬女士還是同意購買,經銷商就不構成欺詐,也不存在違約或者侵權。司法途徑解決問題注重證據,誰主張誰舉證,馬女士要想證明對方欺詐要求退車就要提交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經過法庭舉證質證、雙方發表辯論意見後,由法院審理後才能確定。馬女士可以選擇合同違約或侵權損害賠償來維護合法權益,現行民法典規定訴訟時效是3年,馬女士可以在知道權利受到侵害後3年內起訴維護合法權益。(記者 王若英 文/圖)
馬女士出示的收款收據及銷售發票。
(責任編輯:戴賢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