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汽車5月9日訊 近日,財政部發佈了關於支援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通知,通知要求,適當提高新能源公交車技術指標門檻,重點支援技術水準高的優質産品。
通知提出,從2019年開始,新能源公交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後提前預撥部分資金,滿足里程要求後可按程式申請清算。在普遍取消地方購置補貼的情況下,地方可繼續對購置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補貼支援。落實好新能源公交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車船稅政策。此外,從2020年開始,採取“以獎代補”方式重點支援新能源公交車運營。
《通知》從2019年5月8日起實施,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為過渡期,補貼標準按《補貼政策》關於過渡期的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潘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