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書福和王鳳英認為,中國汽車産業高品質發展,需要進一步激活消費活力。而汽車行業稅收制度已成為地方提振汽車消費主動性和積極性的重要障礙,由此,車輛購置稅應與時俱進,發揮其組織財政收入和經濟調節兩方面作用。
兩人建議,應將車輛購置稅由中央稅改為中央地方共用稅,中央和地方共用比例為50%:50%,有利於調動地方政府為拉動汽車消費創造條件的積極性,刺激汽車消費。再有,建議將調整後車輛購置稅地方財政收入適當比例用於汽車企業新技術研發以及促進汽車消費。
2020年5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於北京召開。兩位全國人大代表,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和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聯名提出議案,將車輛購置稅由中央稅改為中央地方共用稅,中央和地方各佔五成。
全國人大代表,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和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
李書福和王鳳英認為,中國汽車産業高品質發展,需要進一步激活消費活力。而在諸多制約因素中,汽車行業稅收制度已成為地方提振汽車消費主動性和積極性的重要障礙。目前,我國汽車領域主要涉及的稅種,地方政府獲益偏低。汽車購置稅和消費稅均為中央稅,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是中央和地方共用稅,僅有車船稅為地方稅且佔比微乎其微。地方在快速增加的汽車銷量中沒有獲得收益,相反卻承擔著汽車保有量快速膨脹後的交通擁堵成本和道路、停車場、充電樁等基礎設施投入成本。
同時,近年來我國宏觀經濟環境以及汽車産業本身都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車輛購置稅也應與時俱進,發揮車輛購置稅的組織財政收入和經濟調節兩方面作用。
具體來看,王鳳英和李書福首先建議,應將車輛購置稅由中央稅改為中央地方共用稅,中央和地方共用比例為50%:50%。這將有力緩解各地方政府“三保”(保民生、保工資、保運轉)的支出壓力;同時有利於調動地方政府為拉動汽車消費創造條件的積極性,加大對城市道路、停車場、充電樁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解決城市道路擁堵和停車難等問題,補給城市道路建設之用,從而達到促進汽車消費的目的,使汽車産業與城市建設協調發展。同時,用車環境的持續改善,將進一步刺激汽車消費,帶動汽車行業以及上下游産業鏈協同增長髮展。從長遠看,更有利於中央稅收的穩健增長。
再有,建議將調整後車輛購置稅地方財政收入適當比例用於汽車企業新技術研發以及促進汽車消費。增加汽車企業在新能源、自動駕駛、智慧網聯等新技術研發投入,可以推動我國汽車産業整體高品質發展。在消費層面,將調整後車輛購置稅地方財政收入適當比例用於持續推動 “汽車下鄉”政策,落實相關汽車消費補貼措施,消費者可以享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中國汽車消費市場潛力也將得到進一步挖掘和釋放。
此外,李書福還提出了將汽車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至銷售環節並實現中央與地方共用的建議。他提出,將汽車消費稅徵收環節由目前的生産環節後移至銷售環節,並建議中央與地方“五五共用”。減少生産企業流動資金的大量佔用,有利於企業更好地將資金投入技術創新、産品研發,從而推動汽車産業高品質發展。同時,消費稅後移,將部分稅收留在地方,可以有更多資金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消費環境,進一步激活消費活力。
(責任編輯: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