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消費的認知,發現新能源汽車消費誤區以及消費陷阱,更好地指導新能源品牌銷售商提升服務品質,促進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健康發展,2月至3月,廣東省中山市消費者委員會對新能源汽車潛在消費者、現有車主和新能源汽車品牌銷售商進行了調研,並於4月1日發佈了新能源汽車消費體驗調研報告。報告顯示,消費者最擔心續航里程不足與充電設施配套不足。
據了解,本次調研採用線上問卷調查和實地諮詢體驗兩種方式進行。在實地諮詢體驗方面,共選取30家新能源汽車品牌銷售商進行實地體驗,親身了解消費者在購車過程遇到的問題,包括現場體驗、APP體驗及客服諮詢體驗3個方面。
線上調查結果發現,83%的消費者表示了解過新能源汽車或已購買了新能源汽車。30%的消費者表示受經濟因素影響購買了新能源汽車,認為其維護成本更低,長期來看更經濟;其次為出於環保意識而購買,佔比為25%。此外,科技感和政策補貼也是消費者選擇購買的重要因素,佔比分別為21%和19%。
57%的受訪用戶認為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基本符合期望和需求;16%的車主表示暫未深入了解,因此還不能確定是否符合自己的期望和需求;14%的車主表示購入的新能源汽車完全符合自己的期望和需求;但仍有13%的車主表示已買的新能源汽車與自己的期望相差較大。
續航里程不足與充電設施配套不足成消費者“焦慮”重點。26%的消費者反饋在使用新能源汽車過程中,遇到有關續航里程和充電設施的問題較多;18%的消費者受保值率低的問題困擾。此外,車輛性能不穩定和售後服務不佳也是新能源車主遇到較多的問題。
在對新能源汽車相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了解程度方面,33%的消費者表示完全不了解,表明新能源汽車消費者在權益保護方面對相關法規缺乏了解,也凸顯了加強消費者教育和權益保護的重要性。
續航里程宣傳與實際存在不符。在實地體驗的30款新能源汽車中,83%的品牌銷售商表示實際續航與公佈的續航里程有差異。此外,熱銷車型捆綁銷售情況比較明顯,3家新能源汽車品牌銷售商表示不賣裸車,必須在店購買保險;剩餘27家表示無捆綁、無套路。但隨著深入調查,有11家銷售代表表示,如果不在店內上牌、購買保險或者貸款等,則無法享受相關購車優惠,存在變相捆綁銷售情況。
銷售價格不透明。3月2日,在中山市西區某店,調查員諮詢某款新車,標價為92萬元,與銷售代表交流後優惠至76.8萬元。調查員準備離開時,報價改為73萬元,價格前後差異超過20%。3月3日,在中山港某店,調查員諮詢某款新車,標價為42萬元,與銷售代表交流後優惠至37萬元。隨著交流的進行,價格從37萬元變為35萬元,再到33萬元,最後確認為31.5萬元,價格浮動接近25%。
電池質保設有限制條件。不同品牌商對電池質保提供了不同的服務承諾,一類提供“終身質保”服務,但必須滿足在首任車主名下、車輛為非營運性質,必須在4S店進行維修及保養等條件。另一類為限定時間或公里數的質保承諾,超出時間或公里數則無法享受電池質保服務。
充電樁配套銷售有區別。19家銷售商提供購車贈送充電樁的優惠政策,其中有18家銷售商承諾免費安裝,另外11家銷售商則表示不贈送充電樁也不提供免費安裝服務。值得注意的是,18家承諾免費安裝的銷售商中,有14家銷售商設置了免費安裝的距離範圍,這意味著超出該範圍的車主可能需要承擔額外的安裝費用。
針對當前中山市新能源汽車消費的基本情況和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結合受訪用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中山市消委會建議相關部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行業監管力度、強化日常宣傳教育、建立資訊公開平臺、推動行業技術創新。品牌銷售商應堅持誠信經營、提升服務水準、公開透明價格。對於消費者來説,要提高資訊獲取能力,堅持理性消費,維護自身利益,積極參與市場反饋。
(責任編輯:戴賢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