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産業發展提供有力技術支撐,完善相關標準體系至關重要。圍繞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我國發佈實施了哪些相關標準,標準實施應用的成效如何?市場監管總局17日召開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標準化專題新聞發佈會,介紹了相關情況。
截至目前,我國已發佈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國家標準22項,涵蓋動力電池回收通用要求、管理規範、拆解規範、余能檢測、再生利用、鋰離子廢棄物回收利用、再生黑粉等多個方面,有力支撐和引領動力電池回收産業高品質發展。
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司長劉洪生介紹,我國即將迎來動力電池規模化退役階段,預計到2030年動力電池回收國內市場規模將突破千億元。
《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拆解規範》《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余能檢測》等國家標準實施以來,在行業內得到大規模推廣應用,促進了産業規範化、規模化的健康有序發展。通過實施應用標準,部分企業鎳鈷錳回收率達99.6%、鋰回收率達96.5%,促進産業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取得較大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劉洪生説,動力電池結構複雜,應用場景多樣,涉及行業眾多,給高效回收利用帶來挑戰。與此同時,動力電池富含鋰、鈷、鎳等重要金屬,能夠高效提取和再生利用這些重要金屬,對重要礦産資源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在再生利用過程中,黑粉作為重要中間産品長期缺乏統一的技術要求、品質標準和檢測方法,不僅影響國內金屬提取的穩定性和效率,而且影響了黑粉海外進口。
《鋰離子電池用再生黑粉》國家標準明確了再生黑粉的定義、分類、化學成分含量、有害物質限量等關鍵技術要求,有利於提升國內再生黑粉産品品質,確保下游冶煉過程的環保性和安全性。
《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系列標準規定了有害物質處理流程,確保再生利用環節污染可控,推動實現整體能耗降低30%以上。《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2部分:材料回收要求》國家標準制定了較為嚴格的資源回收率指標,要求鎳、鈷、錳的綜合回收率不低於98%、鋰的回收率不低於85%。通過標準促進企業投入研發先進的再生技術、優化工藝流程,最大程度地回收重要金屬資源。
工業和資訊化部節能司一級巡視員尤勇表示,進一步發揮標準的規範引領作用,要抓好《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等鋰電池産品強制性標準落實,禁止在電動自行車等領域使用廢舊動力電池再利用産品。
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創新司副司長郭晨光介紹,市場監管總局持續推進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國際標準制定,由我國牽頭提出的《電池回收利用深度放電通用指南》IEC國際標準提案已成功立項。
(責任編輯: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