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部官方網站公佈了《國家藝術基金章程(試行)》(下文簡稱《章程》),並且同時公佈了四個方向的申報指南。至此,去年底成立的國家藝術基金終於有了綱領性的規範文件和對基礎藝術項目的具體申報措施。據了解,“十二五”期間,國家藝術基金將投入至少20億元,支援四個方向、80多個藝術門類的項目。
兩個來源、四個方向
根據文化部規定,國家藝術基金主要來源是中央財政撥款,“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已計劃投入專項資金20億元。文化部部長、國家文化基金總理事長蔡武表示,“國家藝術基金改變了以往財政投入直接"養人"的模式,在探索適合改革發展新要求的文化投入模式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國家藝術基金仍以中央財政資金為主,這是在文化部原有藝術生産創作資金以外的資金,是增量。”文化部財務司司長趙雯介紹説,“在資金來源上,國家藝術基金既發揮國家財政資金的主導作用,又將充分調動社會力量,接受社會捐贈,為社會資金資助文化發展提供新的開放平臺。”
《章程》中最引人關注的還是所規定的四大方向以及對於資助對象的選擇條件。根據《章程》隨後所附的指南,資助的具體四大方向為:舞臺藝術;美術、書法、攝影;傳播交流推廣;人才培養。文化部藝術司副司長劉咏梅介紹道,這四大方向已經涵蓋了當今絕大多數藝術門類,舞臺藝術包含了音樂、舞蹈、戲劇等旋律、形體藝術;美術、書法、攝影顧名思義表現了圖像藝術。而傳播交流推廣則將國內外藝術引進、交流、互動等方麵包涵進來。人才培養則針對目前縣、鄉鎮一級偏遠地區的藝術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急需資金的現狀進行資助。
對於資助的具體方式,蔡武表示“目前我們有三種主要資助方式,即項目資助、優秀獎勵、匹配資助。不同的類別採取不一樣的資助。比如,大型舞臺劇、個人美術書法攝影、人才培養等,這些適用於項目資助。小型舞臺劇,適用於優秀獎勵。藝術傳播交流推廣,適用於匹配資助。”
八十個門類、三大條件
就具體惠及的藝術項目,蔡武表示“按照我們推出的四個指南,藝術創作方面,包括了戲劇、音樂、舞蹈、曲藝、雜技、木偶、皮影、美術、書法、攝影等藝術門類,如果再深入細分,有近80個小門類。”
具體申報方面,文化部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韓子勇也給予了解答:“對於各個藝術門類,國家藝術基金資助的類型、方式、載體,都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即一定要具有可報、可評、可立項的特點。申報主體可以根據自身條件結合各方面評定標準進行具體申報操作。”
“與人文領域其他類型的基金相比,藝術基金具有多樣性、開放性、廣泛性、複雜性的特點。”蔡武坦言國家藝術基金面臨管理上的挑戰,“申報主體複雜多樣,藝術管理、藝術創作的規律和社會評價也比較複雜。這決定了藝術基金資助的項目形態將是豐富多彩的。”
“親”公益“遠”商業
去年國家藝術基金剛成立時,業界曾有議論認為非主流、非政府的項目很難獲得支援,可能大部分的錢最後還是會流入官方美術機構,會出現浪費資金、權力尋租等問題。真正搞當代藝術探索的,基本會被拒之門外。
然而在剛剛榮獲“文化部優秀專家”稱號的廣州雕塑院院長許鴻飛看來,國家藝術基金的設立,對比較冷門的藝術類別將起到較大的推動作用。“譬如雕塑,由於審美習慣和傳統的原因,社會的接受度還不太高,雕塑作品的成本又不低,很多雕塑家一輩子也做不了幾十件作品,有了國家藝術基金的支援,可以讓更多的藝術家順利實現自己的創作設想,提高雕塑藝術的社會認知度。”許鴻飛説,“有了國家藝術基金的支援,就能讓更多藝術家走出國門辦個展,只要是能體現個性,展示當代社會面貌的作品,就是最好的國家、城市名片。”
對於申報標準的爭論,蔡武再三強調,“我們的申報標準強調公平、公益兼顧。對已有財政資金支援的項目,會堅決避免重復資助。堅持公益性,對完全可以通過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的藝術項目,基金不介入,以避免干擾和扭曲市場。基金要爭取精確地確定資助的重點和環節,力求把有限的資金花在刀刃上,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不斷改善優化藝術發展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