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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曉劍:書法的審美情趣不能缺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4-04-03 11:46:32 | 文章來源: 深圳商報

書法教育該如何進行?這個問題也引起了教育部的關注,其2011年提出《關於中小學開展書法教育的意見》,2013年又出臺《中小學書法教育指導綱要》,可具體怎麼做,還沒有一個最適合的方案。全國目前還沒有一套統一的中小學書法教材,但隨著中小學書法教育的普及,如何選取合適的教材不僅關涉中小學未來書法教育的走向,也跟書法的發展相關聯。田英章所推出的田楷最近卻因備選進入教材,而備受爭議。這背後所牽涉的既有書法美學之爭,而由於書法教育的推廣,也可能由此産生利益之爭。那麼,未來的書法教育應該如何,才是最為關鍵的問題。

田英章的楷書,並非是自己獨創的楷書藝術,而是由歐體演變而來,固然有發展,創意卻不是特別多,而其對書法的解釋,在某種程度上,僅僅是田英章對楷書的態度,並不能構成歐體楷書所要達到的高度。簡而言之,田英章就是用自己的方式來解釋楷書而已。這樣的解釋是否具有合理性,在學術探討上無疑是能看出其中的高低。在其作品作為書法教材問題上,很顯然是只看到了其書法的市場廣大,貌似是學書法者當中的大多數人的“自然選擇”,這一種假像,很顯然遮罩了書法教育的多種可能性。

書法教育所針對的對像是中小學生,簡單易學,似乎才能更好地進行書法教育。因此也有人認為,書法教育只不過是一種書寫規範的培養,而不是培養所謂的書法家。如此看待書法教育,勢必在選取教材上,不能對書法教材有所精選,如此帶來的可能不僅是文字書寫缺乏規範,也將會導致對書法的審美缺失——而這正是美育所強調的內容。

無疑,中小學生所使用的書法教材中應該由誰來主持、編寫,還涉及相應的資質問題,一個書法家是否能夠擔當教材編寫的工作?似乎是可行的選擇,但如果其編選的教材只是自己的作品,那就有可能無法反映出書法的豐富文化或內涵,甚至也還涉及教材背後的利益分割。説到底,這事該教育部門來負責,選取怎樣的教材,需要在學校裏廣泛試用,並考察其中的書寫效果,而不僅僅是局限于某一種書法教材。這樣做的好處是,不僅能夠提高學生的書寫能力和審美情趣,還能夠更好地促進漢字文化的傳承。

田英章的書法水準固然造詣很高,是否就能夠成為書法教材當中的一種,也還需要進行相應的技術檢驗,倘若僅僅注意到其市場上的佔有率,就難以更好地推動書法教育。這就像曾流行一時的龐中華字帖、汪國真的詩歌一樣,看上去不錯,但對傳統文化、對詩歌美學的培養都沒有太多的益處,最終傷害的是一代人的美學旨趣。

中小學生對書法美學的認知,尚且是一個慢慢培育的過程,怎樣才能選取最好的書法教材,需要不斷地實踐,最終可能會有一種優秀的教材産生。所謂優秀的文化成果,正是經歷了歲月的不斷淘洗,一代代人給以修正、傳揚的過程。中華書法的歷史也頗為悠久,也有著公認的優秀書法作品可以作為教材,而今,把一代人的書法教育委託給當下、且缺乏時間檢驗的書法家,總還是一種冒險行為。這就像為何拒接轉基因食品一樣,固然我們分不清它是否對人體有多少危害,與其去試驗,不如少冒險更為符合現實一點,畢竟人不是小白鼠,錯過了一次機會,就沒有重新來過的機會。

對於書法教育,我的意見是,與其將書法教育統一為某種教材,不如百花齊放,讓學生、老師都從各自的立場出發,共同探討書法教材的選擇,如此,才有可能讓每個學生的審美情趣得到更自由的發揮與展現,這也是有利於每個人未來美學生活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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