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競技在古代希臘是與宗教活動聯在一起的,在人們的心目中一直具有一種神聖的意義。在有關奧運會起源的三個傳説中,都與祭祀宙斯或其他神祇有關係;在傳説的恢復古代奧運會的阿波羅神諭中也明確規定要向宙斯獻祭,而且這個各邦停止戰爭、恢復運動會的協議還描刻在一個鐵餅上並保存于赫拉神壇內。古代史學家波桑尼亞和哲學家亞裏士多德都説曾經見過它。希臘人起初都是以極其虔敬的心情去參與這類活動的。它們從古代沿襲下來,除了競技以外,還有舞蹈、歌唱、詩朗誦等等,內容非常豐富。在一些特別的祭祀儀式上,也許是為了表達高度虔敬,需要裸裎軀體。這種習慣在古典希臘時還很風行,而且有個別的還一直保留到羅馬時代。據記載,西元前480年希臘大戰波斯艦隊的薩拉米戰役告捷的時候,著名的悲劇家索福克勒斯才15歲,他曾被譽為雅典最漂亮的青年。為了慶祝這個勝利,他在顯赫的軍容和戰利品面前,按照舊俗,全身裸裎用舞蹈來表演貝昂頌歌,向阿波羅致敬。西元前4世紀末,亞歷山大東征經過特洛依時,和同伴們在阿喀琉斯墓上的柱子周圍裸體賽跑,表示對阿喀琉斯的敬意。羅馬時代,酒神祭還有公開與秘密兩種儀式。公開祭在廣場上,群眾狂歡舞蹈、盡情歌唱。秘密祭在廟中舉行,這時的舞蹈是帶有象徵性的,它既是紀念的儀式,也是祭典的內容之一,由男女演員在寺廟祭壇前表演。他們都赤裸著身體,肩上披著飄帶,手中拿著多種吹打樂器在神的面前翩翩起舞……宗教的虔敬使人們對裸裎袒裼也神為神聖。在這種場合,慾念讓位給信仰。人們不鄙視令人羞恥的器官,不把有關活動視為猥褻。相反,在戲劇中,在舞蹈中,在迎神賽會中,在酒神節的遊行行列中,人們常常把它奉若神明。古代希臘人的心靈與肉體尚未分離,他們以此讚頌人與自然的巨大生殖力,把它們敬為神靈。人與自然是和諧的,尤其人自身更應該完整無缺。他們認為娛樂神祇的最好方式,莫過於在神面前展覽那俊美嬌艷的肉體,表現那健康和力量的肉體。 其次,古代希臘的奧林匹克運動會規則很多,而且有鮮明的階級、民族和性別界限。比如,奴隸是被排除在外的,參加運動的成員必須是歷史清白、從未受過刑罰的自由民,而且還須具備純希臘的血統。比賽前要進行嚴格的審查,運動員們在跑道上沿著觀眾面前繞場而過,一直到觀眾通過方能生效。據記載,後來的馬其頓國王亞歷山大有一次參加奧運會時,也因是外邦人而在賽跑前遭拒絕,直到他想法證明自己是希臘阿卡亞人以後才被允許參加。另外,奧運會的裁判也享有崇高的榮譽和極大的權力,擔任這個職務要有很高的身份,或是名門望族。如第一屆的裁判就是德爾菲的國王伊費托斯。在奧運會舉行期間就更繁複了,首先,要舉行隆重的祭祀宙斯儀式。地點是在宙斯祭壇,時間應該是大會的第一天。按傳統由東道主伊利斯人主持,其餘城邦的代表只能是陪祭。祭祀的時候,以成群的牲畜作犧牲。宰殺後把足爪放在火中焚燒,然後依靠灰燼領悟神諭。犧牲的軀體讓蒼鷹啄食,並從中卜其吉兇。從列舉的這些事例中,可以見出運動會的神聖與莊嚴的程度。然而,最嚴肅的還不是這些,而是對婦女的禁忌。不但是比賽,就連觀看和祭典也是禁止婦女參加的。其嚴厲程度,甚至見諸於法律條文,凡屬私自參觀運動會或聖典的婦女,一律處以極刑。而且行刑方法殘酷,必須先將人倒懸,然後從懸崖拋下去。或者,將犯罪婦女載過阿爾菲斯河,處死後作為祭神的犧牲。不過,再殘忍的刑罰也還是不能完全阻擋人的僥倖性心理。據記載,就有過一個運動員的母親,竟然化裝成自己兒子的教練而混進了會場。當兒子在角力比賽獲勝時,她按捺不住自己的激動而高呼著他的名字衝到兒子面前。事情敗露以後本應處死,不過,考慮她是運動優勝者世家而終被赦免。後來的奧運會吸收這個歷史的教訓,連教練員進場都得裸體了。 拒絕婦女參加奧運會的原因是複雜的,有人把它歸結為避免“有傷風化”,其實並不儘然。根源恐怕還是在神聖意識上。其一,最初的運動會並不是全裸體的,就是上述事件發生時,運動員腰下那條兜布還未取消,所以不存在“風化”問題。其二,據記載,在每屆運動會上都需要一個女祭司,代表得墨忒耳女神降臨運動會。得墨忒耳是傳説中的穀物女神,宙斯的姊妹,並和宙斯生下珀耳塞福涅。一次她在採花時,大地突然裂開,冥王哈得斯鑽了出來,將她劫到了地下,強迫她做了王后。得墨忒耳悲慟之至,為了尋找女兒,致使田園荒蕪,遍地饑饉。最後感動了宙斯,命令哈得斯每年春天讓珀耳塞福涅回到母親身邊。所以,每逢春季,大地復蘇,百花盛開,一派生機。人們祈求豐産、盼望春天而取悅這位神祇的原始宗教意識,一直留傳在希臘的奧運會。但是,在這裡的得墨忒耳畢竟是現實中的一個女人,只不過是涂上了一層神聖的色彩,於是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出席大會了。從這裡,可以看到競技與宗教的密切關係,也可以體會到運動員們敬神的虔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