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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與設計教育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10-23 10:07:14 | 文章來源: 藝術國際

設計是什麼?怎樣理解設計?對普通人而言,當你給家裏買回一幅掛曆、一套碗筷,當你購買一套服裝或一件傢具等等,你都會想一想為什麼要買、買什麼樣的,哪些是你喜歡的,多少價格是你能接受的。在選擇商品時每個人都會按自己的審美愛好和需求來選擇,進而你心裏會想:這些東西都要符合我自己的欣賞品位、體現我自己的審美需要,讓人覺得我是有文化修養的。而實現這些願望,全有賴於設計。“設計”説起來根本不是什麼複雜而深奧的事情。設計行為幾乎貫穿了我們每個人的一生,滲透于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設計就是選擇一種生活方式,設計就是生活,設計就是一種文化!當然,作為創造這種生活與文化的設計師以及培養這類設計師的設計教育則有不一般的要求,同時,專業人士對設計與設計教育也常持不同的觀點。

“設計”,從狹義的概念來講,特指“工業設計”,而“工業設計”常常被稱為“現代設計”、“藝術設計”或簡稱“設計”。設計教育是以培養現代設計人才為目的的教育行為。就“工業設計”即ID(Industrial Design)而言,它作為工業時代科技與人類文化藝術發展結合的新興邊緣學科之一,是與單件製作的手工業産品設計相區別,以批量和機械化為其條件,對工業産品進行預想規劃的行為。從社會、經濟、技術的角度綜合處理,既要符合人們對産品的物質功能的要求,又要滿足審美要求。1980年在巴黎進行的第11次世界年會上,國際工業設計學會聯合會對工業設計的定義作了如下敘述:“就批量生産的工業産品而言,憑藉技術知識、經驗及視覺感受而賦予材料、結構、構造、形態、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裝飾以新的品質和規格,叫做工業設計。根據情況“工業設計師應在上述工業産品全部側面或其中幾個方面進行工作。而且,當需要工業設計師對包裝、宣傳、展示、市場開發等問題的解決付出自己的技術知識和經驗評價能力時,這也屬於工業設計的範疇。” 綜上所述,設計應屬造型藝術(美術)分支之一,是以近現代工業生産為背景、以當代資訊化社會為前提、包含著藝術、科技(技術)和經濟等多方面內容的創造性活動。

一,設計因素

設計的形式因素、功能因素、技術因素和經濟因素構成了設計的基本因素。以物(被設計物)為媒介完成物與物、物與人、物與環境的協調關係,從而共同構成了設計的基本內容。作為現代的設計人才就必須能在設計活動中協調被設計物和各項因素條件之間的協調關係。當然,設計師與工程師不能等同,二者的區別在於:工程師的工作對象在於解決被設計物本身的工程技術問題,而設計師的工作任務是如何創造更好地為人服務的設計物,在於解決被設計物如何更好地為人服務。

科學技術和經濟功能是現代設計的重要構成因素,它們是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

現代設計是以現代科學技術條件和工藝材料為物質基礎的。現代設計離不開科學技術,一但離開了現代科學技術條件和物質材料,設計産品無法生産,設計也就只能是紙上談兵而無法真正實現。所以設計師在整個設計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科學技術與工藝材料對設計的影響並充分運用現代科技與新型材料。

設計師在整個設計過程中還必須注意經濟效益,如若不注意對市場需求進行預測,不對被設計物原有狀態進行經濟價值分析,包括成本及銷售等多方面的分析,不對新設計方案進行評估,在被設計物的試産、批量生産和專利保護等方面進行投入,設計投産後的産品不在市場上推廣,就無法實現被設計物的綜合價值,設計就必然被引入死衚同。這也是許多設計師往往忽略或不重視的方面,也是許多自認為好的設計不被採納的重要原因。

設計的另外兩個組成因素既形式因素與功能因素有著相輔相成的必然的本質的聯繫,設計的形式因素是傳達被設計物功能因素外部資訊的最直接的媒介。形式因素受到實用功能的制約,同時對認知功能和審美功能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形式因素又可細分為形態、色彩、和肌理等外在造型因素構成。形式因素是造型藝術所特有的性質,現代設計更不例外。

形式、功能、技術、經濟這四種因素在設計活動中所起的作用都是至關重要的,缺一不可。

二,設計思維

設計界和設計教育界都有人認為設計思維是一種純邏輯的理性思維。

當今是高科技與高情感的時代,人不可能只是理性的處理一切。純邏輯思維不能作為設計人才單純所應具備的思維特點。純邏輯思維的設計曾在設計史上出現過,如“功能主義”、“實用主義”等設計方法。該方法在當今多元設計風格方法中也只是一種,而並非全部。

設計思維是設計的靈魂。在設計創作中很難制定固定的構思方法和構思程式之類的公式。創作多是不成熟到成熟的過程,在這過程中肯定一些或否定一些,修改一些或補充一些,都是正常的現象。設計思維的核心在於考慮表現什麼和如何表現兩個問題。回答這兩個問題即要解決以下四點:表現重點、表現角度、表現手法和表現形式。如同作戰一樣,重點是攻擊目標,角度是突破口,手法是戰術,形式則是武器,其中任何一個環節處理不好都會全功盡棄。

設計滿足人們生活物質需要是第一原則,但不能認為這是唯一的原則,除此之外,極為重要的還有經濟原則、科技原則、資訊原則、藝術原則等。如我們所熟悉的削鉛筆的小刀,過去都是用鐵皮製造,橫向打開,既不實用、不美觀,也不安全,更重要的是不能多次得到尖銳的刀頭。從日本引進的裁紙刀解決了以上問題,使用方便,能裁能刻,能多次安全方便使用,造型美觀,色彩鮮艷,工能全面,而且流水線生産、成本下降,且售價提高了十幾倍,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效益。社會的發展,作為社會的人對物和環境的需求是不單局限于生存需要,人們在物質需要得到滿足後,還會有更高的精神要求。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將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分為五個層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實現需要。這基本上概括了從物質需要到精神需要的全部內容,其後三項屬於高層次的精神需要。設計目的最終是創造合理的生存(或使用)方式。既要滿足人的物質生活需要,又要滿足人的精神生活需要。既要推動生活的前進與生活品質的改善,又要不斷開拓新的生活領域、文化需求與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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